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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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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做好2015年度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及崑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工程造價管理處(定額站):

為做好2015年度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工作,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2015年度全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建函教〔2015〕570號)要求,現就造價員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要求

11月7日上午考工程造價基礎理論(閉卷),考試時間為:9:00—11:00;

11月7日下午考土建、安裝、市政、裝飾專業案例(開卷),考試時間為:13:00—16:00。

理論試卷不分專業和等級,閉卷考試,考試統一採用答題卡答題,計算機閱卷,要求考生注意答題卡答題的要求。理論考試需帶文具:2B鉛筆、橡皮和無儲存功能的計算器。不得帶其他任何資料。

專業案例考試初級、中級、高階為同一試卷,報考初級、中級、高階分別按試卷標註要求選做其中不同的試題。試卷分為試題本和答卷本,考生應在答卷本答題。考試需帶文具:鋼筆或簽字筆、橡皮、計算器、直尺、比例尺、鉛筆(僅限用於草稿)。各專業案例考試均需帶以下資料:20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和相關專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2014版《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輔導教材》(江蘇鳳凰科學技術出版社2014版相關專業教材)。另外:

(1)報考土建、裝飾專業需帶2014版《江蘇省建築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土建中、高階還需帶《混凝土結構施工圖平面整體表示方法制圖規則和構造詳圖(現澆混凝土框架、剪力牆、樑、板)》11G101-1。

(2)報考安裝初級電氣專業需帶2014版《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第四冊;報考安裝初級給排水專業需帶2014版《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第九、十、十一冊;報考安裝中、高階需帶2014版《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第四、七、九、十、十一冊。

(3)報考市政專業需帶2014版《江蘇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第一、二、三、六冊。

(4)各專業案例考試可以攜帶其他輔導及參考資料,但考生間禁止借閱和交流任何資料,不得攜帶電腦。

  二、考點和考場要求

1、為保證考試秩序和質量,考點設定在省轄市以及崑山市、泰興市,每個考場一般以安排30名考生為宜,保證單人單桌,左右通道可以行走。

2、各考點大門應懸掛“2015年度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醒目橫幅,並公佈《考場規則》、《應考人員違紀處理規定》、考場分佈圖、考試時間表等。每一個考場門應標明考場號、座位號。

3、各考場配備至少兩名(男女各一名)具有監考經驗、思想作風好、責任心強的監考人員。各考點配備一定數量的流動監考人員,負責考場安全,維持考場秩序。考試期間,監考工作人員都應佩帶監考工作證,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區;考場內應備有藍、黑墨水、粉筆、草稿紙等文具用品。

4、各市(包括崑山市、泰興市,下同)工程造價管理處(定額站)應於11月6日對開考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對考點、考場沒有達到要求的,應立即整改落實。

5、各考點應在考試前集中對監考人員進行培訓,明確職責及監考紀律,並對監考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講解監考要求,試卷交接、保管、封裝方法和要求,意外情況的處理辦法等。監考人員考場分配應在11月7日開考前40分鐘通知各監考人員,不得提前通知。

6、各考點考務辦公室需備有能上網的電腦,必要時由各造價管理機構管理員上網進入管理系統查詢、核對考生資訊。

  三、試卷領取與保管

1、考試試卷全省統一於11月5-6日由省站安排保密押運至各市指定的試卷保管地點。

2、試卷到達各市後,各市造價處(定額站)應邀請市建設局人事或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共同檢查專用紙箱密封情況,清點、核對專用紙箱數量,並在簽收記錄單上簽字確認後將其交還押運人員帶回。試卷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保管試卷的房間要加貼封條,並由專人值班看守,必須確保試卷萬無一失。

3、考試試卷在考試前一小時運抵各考點,在向監考人員分發考卷前,必須經考點負責人和省派往各市的巡考人員檢查、確認密封情況。

4、各考點應準備每個考場的考生名單一覽表,隨考卷一併分發給監考人員。監考人員應在考生入場前檢查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並要求其在考生名單一覽表上簽字確認,開考15分鐘後,監考人員應將缺考人員的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等資訊在考場記錄單上註明。

5、理論考試的答題卡分紅色、藍色兩種顏色,監考人員在發放理論考試答題卡時,應當將兩種顏色的答題卡交錯發,儘可能避免橫排、豎排相鄰座位的兩位考生使用相同顏色的答題卡。

6、考試結束後,每一考場試卷應按統一要求裝訂、密封、裝箱,集中後儲存到各市造價處(定額站)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識、記錄。各市造價處(定額站)負責暫時保管,並於2015年11月15日將試卷運到省站指定地點(具體地點由省站袁兵、吳新泉通知)。在閱卷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專用紙箱和試卷袋。

7、每個考點的備用試卷必須專人保管,未經考點負責人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檢視、索取備用試卷。

 四、考試答卷裝訂要求

1、考試試卷袋除裝有每一考場試卷外,另隨試卷袋裝有答題卡(理論)、答卷本裝訂條(案例)、答卷本密封條(案例)、試卷袋密封條和考場記錄單。考試結束後,每一考場答題卡、答卷本均應由各考場監考人員在考點集中整理、裝訂。

2、理論考試答題卡密封要求:理論考試只收回答題卡,缺考人員的答題卡不收回,答題卡不裝訂,只需按考場座位號次序排列,整理後放入答題卡袋中,答題卡袋不密封,將答題卡袋和考場記錄單、簽過字的考生名單一覽表一併裝入試卷袋密封,貼試卷袋密封條。

缺考人員的答題卡、考生草稿紙及理論考試試卷交還考點後由各市造價處(定額站)統一銷燬。

3、案例考試試卷裝訂要求:本次考試的案例試卷分為試題本、答卷本兩部分。試題本不裝訂,答卷本必須線裝。答卷本已經預先打好裝訂孔,答卷本裝訂條上也已印好裝訂孔的位置,請各考點準備好裝訂用的針、線、鐵釘(直徑4毫米左右,長7釐米左右,用於將答卷本的裝訂孔定位)以及貼封條用的漿糊等用品。注:今年的答卷本密封條材質已改為“不乾膠”,揭下來貼上即可!

案例答卷本按考場座位號次序排列(缺考人員的'空白答卷本不裝訂,考場記錄單、簽過字的考生名單一覽表單獨放在試卷袋中,不要與答卷本裝訂在一起)。在裝訂位置加壓答卷本裝訂條(注意:不能用漿糊貼上!),用裝訂線裝訂,經考點專人檢查後,加貼答卷本密封條,裝入試卷袋密封,貼試卷袋密封條。

如個別考場有多個專業(或多個等級),應按上述要求分專業、分等級分別裝訂(有此種情況的考點要特別注意!)。

試題本、缺考人員的空白答卷本、考生草稿紙交還考點後由各市造價處(定額站)統一銷燬。

4、密封好的試卷袋統一裝入專用紙箱中,專用紙箱應當加貼封條(封條已經放在專用紙箱中,正面和底面都要封),並在紙箱側面標明“省轄市、考點、專業、考場”等資訊,最後須經考點負責人和省派往各市的巡考人員檢查確認,並共同在封條上簽字。

  五、其他有關事項

1、《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考場規則》、《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應考人員違紀處理規定》、《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監考人員守則》和《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考試操作程式和要求》詳見附件,各市可視具體情況,對部分細節作區域性調整,但考試的開始和結束時間不得調整。

2、考生如無身份證,則軍官證、駕駛證等應視為證明考生身份的有效證件,但監考人員應在考場記錄單上作記載。

3、11月6日上午9:00在省住建廳召開考務工作會議,省派往各市的巡考人員和省住建廳人教處、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中心、省造價總站等相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會後,省派往各市的巡考人員分赴各市。

4、本次考試原則上不允許查分。若考生對分數有疑問確需查分的,應當在考試成績公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市造價處(定額站)提出書面申請,但查分只糾正分數登記錯誤或者分數彙總時的算術累加錯誤,不糾正題目閱改誤差。

如有考務工作的其他問題,請及時與省站聯絡,聯絡電話:025-51868983或通過省辦公系統聯絡。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