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擴建工程建設單位因急於參加認證,於11月15日未經檢驗而使用該工程,11月20日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11月30日建設單位組織驗收,12月3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則該工程竣工日期為( )
A、11月15日
B、11月20日
C、11月30日
D、12月3日
1.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本題中,該工程竣工日期為11月15日
2.甲建築公司與乙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一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規定由甲公司預先墊付20%的工程款,但沒有約定利息的計算方法。則該合同( )
A、因違法而無效
B、因違法而可撤銷
C、因違法而效力待定
D、有效
2.D【解析】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雖然墊資性條款違反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但不違反規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墊資性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合同其他部分效力,合同應為有效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 )的報酬
A、不低於工資的150%
B、工資的200%
C、工資的200%~300%
D、不低於工資的300%
3.D【解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
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金額為( )
A、5個月的月工資
B、10個月的月工資
C、經濟補償標準金額
D、經濟補償標準金額的2倍
4.D【解析】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顧得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女大學生孫某畢業後被企業錄用,孫某為了鍛鍊自己,主動要求到最苦、最累、最髒的崗位工作。企業可以滿足她的要求,但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
A、高處、高溫工作
B、低溫、冷水工作
C、夜班勞動
D、礦山井下作業
5.D【解析】《勞動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6.甲因蓋房急需用錢,2月4日向鄰居乙提出借錢,並承諾支付一定利息。2月5日乙答覆同意,2月6日雙方立下字據,2月7日乙將錢交給甲。此借款合同生效日為( )
A、2月4日
B、2月5日
C、2月6日
D、2月7日
6.D【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7.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因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的'義務產生索賠的權利,( )
A、出租人可以轉讓給承租人
B、出租人不可以轉讓給承租人
C、經出賣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轉讓給承租人
D、在不損害出賣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轉讓給承租人
7.A【解析】《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8.某工程需租用鋼管,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8個月,則下列關於該租賃合同的說法,錯誤的是( )
A、應以書面方式訂立
B、若以口頭方式訂立,則租賃期視為6個月
C、若以口頭方式訂立,出租人可隨時解除合同
D、若以口頭方式訂立,承租人可隨時解除合同
8.B【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多選)9.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下列合同中,有關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有( )
A、買賣合同
B、借款合同
C、承攬合同
D、委託合同
E、融資租賃合同
【解析】A項,在買賣合同中,只有在約定事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成就時,當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B項,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E項,融資租賃合同也是隻有在約定事由和法定事由出現時才能解除合同
(多選)10.《合同法》規定,要約邀請包括( )
A、拍賣公告
B、招標公告
C、遞交投標檔案
D、招標說明書
E、寄送價目表
【解析】《合同法》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為要約邀請。C項,遞交投標檔案在性質上屬於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