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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內蒙古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

一級建造師 閱讀(3.21W)

2016年內蒙古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就跟隨小編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6年內蒙古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

2016年內蒙古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暫未公佈,根據往年合格標準預計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科目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類別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為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參考資訊:2015年內蒙古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60分 建設工程法規:78分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78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96分

  【相關內容】

  2017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管理規定公佈!

  1、各省成績管理規定釋出:

釋出時間:每年5月份左右,部分省份會在報考通知檔案中說明本省一建成績管理規定。

釋出地點:各省人事考試網在每年所發的一級建造師考試考務通知中,會包含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相關規定。

注:部分省份在考務通知中沒有說明成績管理方法,不用擔心,直接參照其他省份執行,如有不同,一定會另外通知。

  2、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5年度與2016年度為一個週期,2016年度與2017年度為一個週期,依此類推)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也是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