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民用建築與其裙房之間設有防火牆或防火分隔設施並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裙房的防火分割槽允許最大建築面積可達(D)。
A、1000 ㎡
B、2500 ㎡
C、4000 ㎡
D、5000 ㎡
2、每個防煙分割槽的面積,對於高層民用建築和其他建築(含地下建築和人防工程),其建築面積不宜大於(A)平方米;當頂棚(或頂板)高度在6 米以上時,可不受此限。
A、500
B、600
C、700
D、800
3、高層建築地下室記憶體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 30kg/㎡的房間隔牆,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A)h,房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A、2
B、3
C、4
D、5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高層建築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其空隙應採用(B)材料填塞密實。
A、難燃燒
B、不燃燒
C、易燃燒
D、阻燃處理
5、建築高度超過100 米的高層民用建築,其電纜井、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C)作防火分隔。
A、非燃材料
B、難燃材料
C、相當於樓板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
D、相當樓板耐火等級的難燃材料
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高層建築在設定防火牆確有困難的場所,可採用防火捲簾作防火分割槽分隔,當採用()時,其耐火極限不低於( )小時。(A)
A、包括背火面溫升作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防火捲簾,3.00
B、包括背火面輻射熱作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防火捲簾,3.00
C、包括背火面輻射熱作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防火捲簾,4.00
D、噴淋系統保護的防火捲簾,3.00
7、《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可燃氣體管道不得不穿過變形縫時,應在穿過處加設(A)材料套管。
A、不燃燒
B、難燃燒
C、可燃燒
D、易燃燒
8、《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某建築高度為 35 米,建築面積 600 平方米的公共高層建築其每層安全出口不應少於(B)個。
A、1
B、2
C、3
D、4
9、《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B),每層不超過 8 戶,建築面積不超過 650 ㎡, 且設有一座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的塔式住宅,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只設一個安全出口。
A、十層及十層以下
B、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
C、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上
D、十層及十層以上
10、商住樓內的住宅的疏散樓梯應當(C)。
A、儘量與其他防火分割槽合用
B、設定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C、獨立設定
D、設計為防煙樓梯間
11、位於袋形走道兩側的高層醫院病房疏散門至外部出口的`最大允許距離為(A)。
A、12 米
B、15 米
C、18 米
D、20 米
12、高層建築內的觀眾廳、展覽廳、營業廳等,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D)。
A、15 米
B、20 米
C、25 米
D、30 米
13、高層公共建築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 ),可以設定一個門,門的淨寬不應小於()。(D)
A、50 平方米,0.90 米
B、60 平方米,1.00 米
C、70 平方米,1.20 米
D、75 平方米,1.40 米
14、某醫院住院樓,高28 米,8 層,每層建築1800 平方米,設內走道,雙面布房,設計人數最多為160 人,設有三部樓梯,和三部電梯。該大樓的內走道淨寬、樓梯淨寬分別不應小於(D)米。
A、1.5,1.1
B、1.3,1.2
C、1.4,1.4
D、1.5,1.3
15、除地下室外,相鄰兩個防火分割槽之間的防火牆上有防火門連通時,且相鄰兩個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之和不超過(B)平方米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其防火分割槽可設一個安全出口。
A、1000
B、1400
C、1500
D、2000
1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高層建築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均應為(B)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A、甲級
B、乙級
C、丙級
D、丁級
17、(C)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
A、十層以上
B、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上
C、十二層至十八層
D、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
18、超過(B)層的通廊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A、十
B、十一
C、十二
D、十八
19、高層住宅疏散樓梯最小淨寬為(B)米。
A.1.0
B.1.1
C.1.2
D.1.3
20、建築高度不超過32 米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築當其樓梯間無自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設(D)樓梯間或室外疏散樓梯。
A、開敞
B、敞開
C、封閉
D、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