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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戶主忽略的物業管理潛規則

物業管理師 閱讀(2.57W)

 1、預交物業費是無依據的。

容易被戶主忽略的物業管理潛規則

有購房者之前反映,還沒有住進去,物業公司要求業主預交一年時間的物業費。實際上,物業公司預收物業費的做法沒有依據。

按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願提前收費;經批准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

所以說呢,要是物業公司沒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門批准檔案,你絕對可以甩都不甩他。要是他不給你鑰匙,直接向物業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投訴去,你有這個權利。

 2、催繳物業費無權停電停水。

有些蠻橫不講理的'物業,沒交物業費,小區物業直接把我們水電給停了,都沒上門說一聲,物業可以通過打電話、發傳單、上門等方式來催促業主或租客交付物 業費,但是絕對沒有有權利採取“停水停電”的手段,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以後你家要沒交物業費,給你把水電停了滴話,你有權起訴物業公司。

因為對於抄表到戶的樓盤,物業公司只是定期會收到供電局欠水電費的業主名單,但無權停水停電,停水停電都是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決定。

 3、物業和業主可協商物業費。

物業費不能由物業公司單反面決定好多與漲否。在一些基本專案上,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收費標準,餘下服務專案,如綠化費、高低樓層費等,業主可以與物業公司商議定價。

要是出現物業公司說因為人增多啦,物價上漲的理由漲物業費的話,作為業主,可以通過物業費收支分析來確定物業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至於漲好多,是可以由雙方協商決定的。

 4、物業不能收取“滯納金”,只能收取“違約金”。

還有一點就是,要是你沒有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讓你繳納“滯納金”,這是違法的,為啥子呢?因為“滯納金”只針對向行政機關交付費用。比如水電費, 延遲交付費用就需要支付滯納金。要是你沒有按時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只能按照《物業服務合同》規定收取違約金,而不是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