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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師考試結構設計部分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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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9月23、24日,那麼,一起來了解下結構工程師考試結構設計部分常見問題。

結構工程師考試結構設計部分常見問題

1、住宅工程中頂層為坡屋頂,屋頂是否需設水平樓板?頂層為坡屋頂時層高有無限制?總高度應如何計算?

住宅工程中的坡屋頂,如不利用時簷口標高處不一定設水平樓板。關於頂層為坡屋頂時層高的計算問題新規範未做具體規定,結構設計時由設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取質點的計算高度仍不超過4m.簷口標高處不設水平樓板時,按抗震規範7.1.2條的規定,總高度可以算至簷口(此處簷口指結構外牆體和屋面結構板交界處的屋面結構板頂)。簷口標高附近有水平樓板,且坡屋頂不是輕型裝飾屋頂時,上面三角形部分為閣樓,此閣樓在結構計算上應做為一層考慮,高度可取至山尖牆的一半處,即對帶閣樓的坡屋面應算至山尖牆的二分之一高度處。

2、磚牆基礎埋深較大,構造柱是否應伸至基礎底部?較大洞口兩側要設構造柱加強,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較大洞口?

新規範7.3.2條第4款規定:構造柱可不單獨設定基礎,但應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錨入淺於500mm的基礎圈樑內,兩條滿足其中的一條即可。但需注意此處的基礎圈樑是指位於基礎內的,不是一般位於相對標高±0.0m的牆體圈樑。構造柱的鋼筋伸入基礎圈樑內應滿足錨固長度的要求。 X&Qs$對於底層框架磚房的磚房部分,一般允許將磚房部分的構造柱錨固於底部的框架柱或鋼筋混凝土抗震牆內(上層與下層的側移剛度比應滿足要求)。 :新規範表7.3.1要求較大洞口兩側要設構造柱加強。一般說,內縱牆和橫牆的較大洞口,指2000mm以上的洞口;外縱牆的較大洞口,則由設計人員根據開間和門窗洞尺寸的具體情況確定。

3、填充牆的構造柱與多層砌體房屋的構造柱有何不同?

填充牆設構造柱,屬於非結構構件的連線,與多層砌體房屋設定的鋼筋混凝土構造柱有一定差異,應結合具體情況分析確定。如挑樑端部設定填充牆構造柱,挑樑在計算時應考慮構造柱傳遞來的荷載。

4、抗震新規範7.1.7條第5款“關於煙道、風道、垃圾道等不應削弱牆體”指得是什麼?

新規範7.1.7條第5款“關於煙道、風道、垃圾道等不應削弱牆體”,主要指不要在牆體厚度內開洞,煙道等應設在牆外,成為附牆煙道等,以免牆體應力集中。

5、底層框架結構的計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礎頂,抗震牆厚度取1/20層高,是否過大?

計算高度的取值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要是看地坪的嵌固情況而定,若嵌固得好,如作剛性地坪或有連續的地基樑,可以從嵌固處取,否則從基礎頂;抗震牆厚取1/20層高,這裡的層高與計算高度的概念不同,是指從一層地坪到一層樓板頂的高度。

6、多層砌體房屋和底部框架、內框架房屋室內外高差大於0.6m時,房屋總高度允許比表7.1.2中適當增加,但不應多於1m,那麼此時是否仍可將小數點後第一位數四捨五入嗎?

多層砌體房屋和底部框架、內框架房屋,若室內外高差大於0.6m時,房屋總高度允許比新規範7.1.2條表7.1.2中適當增加,但不應多於1m.因已將總高度值適當增加,故此時不應再將小數點後第一位數四捨五入,即增加值不大於1m.

7、橫牆較少的多層普通磚、多孔磚住宅樓的總高度和層數接近或達到表7.1.2規定限值時按照新規範中第7.3.14條6款的要求進行設計,對樓、屋面板的設定有何要求?

對於橫牆較少的多層普通磚、多孔磚住宅樓的總高度和層數接近或達到表7.1.2規定限值時,同一結構單元的樓、屋面板應設定在同一標高處, 即不允許同一結構單元有錯層。即使設計時同一結構單元內橫牆無錯位,樓、屋面板也應採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板,以加強結構的整體性。

8、新規範中第7.1.8條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牆房屋結構佈置中,上部砌體抗震牆與底部框架樑或抗震牆對齊或基本對齊,在定量上如何把握?

底框房屋是一種不利於抗震的結構型別。為提高其抗震能力,《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01)中7.1.8條1款要求,上部砌體抗震牆與底部的框架樑或抗震牆的軸線對齊或基本對齊,即大部分砌體抗震牆由下部的框架主樑或鋼筋混凝土抗震牆支承,每單元砌體抗震牆最多有二道不落在框架主樑或鋼筋混凝土抗震牆上,而是由次樑支託上部抗震牆。

託牆的次樑應按3.4.3條考慮地震作用的計算和內力調整。建議儘量採用上部結構減少抗震牆數量的方案,即在無法對齊處設定次樑支承非抗震隔牆以避免次樑託抗震牆的方法。

9、在磚房總高度、總層數已達限值的情況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層輕鋼結構房屋,此種結構形式應如何設計?

在磚房總高度、總層數已達限值的`情況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層輕鋼結構房屋, 因抗震規範中無此種結構形式的有關要求,兩種結構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剛度存在突變,屬於超規範、超規程設計,設計時應按國務院《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29條的要求執行,即需由省級以上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技術專家委員會進行審定。

10、鋼筋混凝土柱廠房為什麼不採用山牆(砌體隔牆)承重?

鋼筋混凝土柱廠房不採用山牆(砌體隔牆)承重,理由如下:1) 山牆和鋼筋混凝土排架柱結構材料不同,不僅側移剛度不同,而且承載力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山牆和鋼筋混凝土排架柱的受力和位移不協調不利抗震,可導致結構破壞,這種震害不少。

2) 屋蓋系統(屋面板、屋架和支撐)在兩個端部不封閉,屋蓋地震作用傳遞途徑變化,在6度時山尖牆就有震害,其破壞後將引起屋蓋的破壞。

11、規範規定多層砌體房屋的總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頂或簷口的高度,半地下室從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條件較好的半地下室允許從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條件較好一般是指什麼情況?

嵌固條件較好一般指下面兩種情況:(1)半地下室頂板(宜為現澆混凝土板)的板頂標高不高於室外地面約1.5m,地面以下開窗洞處均設有窗井牆,且窗井牆又為內橫牆的延伸,如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盤,有利於結構的總體穩定,半地下室在土體中具有較有利的嵌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