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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房地產估價師 閱讀(1.44W)

  一、報名條件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學歷(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二、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