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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的困境的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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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句流行語:防火防盜防老太。近幾年來,因“扶老”而引發的民事訴訟處處可見,一些人助人為樂,攙扶老人,但最後卻成了莊嚴法庭上的被告,從好人一下子就變為了肇事者。其中,南京“彭宇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好人的困境的高中作文

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主要存在兩個爭議焦點:1、彭宇與老人是否相撞。2、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承擔40%的民事責任,給付受害人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付較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判決。最後在二審期間,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並撤訴結案。

我個人認為,此案還是有些疑點,如果老太是被彭宇撞倒而且形成8級傷殘,理應得到賠付而非和解。至於其原因,我想,應該是《孟非讀報》中所說的道德譴責而非怕麻煩。然而此類事件常常是證據不足,往往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屢次發生的扶老被告事件未曾有一個公正的判決,進而影響了人們的道德價值觀,不敢扶老不願扶老。曾有一則報道:一位老人在小區門口不慎跌倒,觀望的人越聚越多,卻沒有一個人上去扶起老人,這位老人最終因窒息死在了小區門口。好人越來越少,究竟是為什麼?

2011年8月16日,天津又現“彭宇案”。天津市一車主許雲鶴攙扶違章翻爬馬路護欄而摔倒的王老太,被王老太及其家庭告到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賠108606元,被告許雲鶴不服判決,目前正在進行二審判決。

與彭宇不同,雖然雙方均證據不足,但社會輿論卻是一邊倒。一審判決後,群眾及各媒體記者紛紛指責王老太,並鼓勵許雲鶴繼續多做善事,做好人。為什麼會出現“一邊倒”的局勢,我認為與王老太翻爬馬路護欄有關,從而使得群眾更願意相信許雲鶴。據許雲鶴自己回憶說,當時他的車停下時距王老太大有十米的距離,他先確認了車輛有無擦撞痕跡,再扶起老太太,然而老太太一口咬定自己撞了她。而王老太在接受採訪時說的是她翻過護欄看見有車駛來,心慌中向後退了一步但還是被撞到並彈了出去。因為相關檢測也無法證明是否相撞,所以雙方一直爭執不休,一審時王老太的情緒甚至幾度失控,看得他確實心疼。但其家屬的推理也太不靠譜了:“因為你扶了人,所以你撞了人。”這邏輯思維也太不同了吧,我沒撞人為什麼就不能扶人救人?那些撞了人的還都逃逸了呢,而針對這一類事情,有人調侃說:“看來以後出門得隨時帶著攝像機了,這好人可不太好當啊。”

果然,小小的攝像頭立了大功。2011年8月26日,南通汽運集團飛鶴快客公司班車的'殷紅彬師傅在開車經過石莊鎮四邊的張黃立交橋時,發現前面有一輛三輪車被翻倒,於是停下來扶起倒地的老人石書英,石老太當時也說殷師傅是肇事者,但警方調取了班車上的監控錄影,確認了殷師傅救人而未撞人,並且石老太太經過治療後也說,當時自己意識模糊,誤以為殷師傅是肇事者了。當時車上的十幾名同事也證明了殷師傅確實是在做好事。終於一切誤會解除了,王老太的丈夫郝軍送給殷師傅一面“感謝好人”的錦旗。這還得歸功於攝像頭。群眾都鬆了一口氣,但是值得反思的是,如果沒有安裝攝像頭,這會不會又是一樁“彭宇案”呢?於是社會各界及慈善人士聯手設立了一個扶老基金會,給那些扶老者提供法律援助並給予經濟支援。有人問:“這也需要設立基金會嗎?”基金負責人回答說:“非常必要,我們設產這個基金的目的就是為了倡導人們大膽扶老,助人為樂。要打官司,我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律師服務,官司輸了,我們全額承擔賠付。中國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這類事件只多不少,我們會一直堅持下去,直到人們看見倒地的老人立馬上去攙扶。”

前不久,深圳的兩名高中生在上學的路上看見一位老人摔倒,便攙扶老人送到醫院並墊付了部分醫藥費。事後老人送來錦旗感謝,市長親自授予他們“陽光青年”稱號和一萬元資金,並呼籲廣大學生向他們學習。大家可能會羨慕他們,但如此重賞反映的是社會的無奈。要是人人都敢於扶老,樂於扶老,還會這麼大動干戈強調和重獎嗎?好人真的難當嗎?這是整個社會需要沉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