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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冤枉別人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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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資訊。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冤枉別人作文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冤枉別人作文3篇

冤枉別人作文 篇1

有一天,早讀第一節下課,我在教室裡看課外書,過了一會兒,五班的四個人走到我們的教室裡說:“你們誰把垃圾在我的教室裡的垃圾桶。”是我就走過去,他們一看見我就說:“就是你把垃圾倒在我們的垃圾桶裡:”我說:“沒有,”他們一口咬定說:“就是你……,”他們就走了,我就走到自己的位子,我心裡想我就是沒去倒他們的垃圾,我也不敢去他的教室倒垃圾。

到了下午,第一節上課,老師叫我上來,我上來後,老師說:“早上的事情還沒有說清楚呢?”我就叫張育銘當我的證明,還有一個黃睿胤,張育銘卻說:“不知道,”過了一會兒,張育銘下去了,黃睿胤說:“不是倪錦濤乾的,那時候他也沒有出去。”有人替我說話了,我的心裡好了很多,過了一會兒。放學了,媽媽來了。

我悶悶不樂地跟媽媽回到家裡,關了屋門大哭起來,好像要把肚子的.委屈都發出來。又過一會兒,媽媽叫我開門,媽媽問我你在哭什麼?“今天我被別人冤枉了,心裡非常委屈。”我嘀咕著媽媽安慰說“事情過去了。”

冤枉別人作文 篇2

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們年紀小,經驗並不豐富,正處在成長中,雖然生活中做了不少好事,但也難免做一些後悔的事。我就誤解過別人一次,至今想起來仍舊感到後悔。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有一次,媽媽到外地辦事,回來時給我買了一支很漂亮的油筆。這支筆外觀很漂亮,結構設計和圖案也很特別。筆帽上裝有一個小燈泡,安上電池可以照明;筆桿上印有米老圖案,很可愛,下部設有固定的握筆處,可以糾正錯誤的握筆姿勢;筆尖比普通的略長,寫字時眼睛可以輕易看到筆尖的位置,不用歪脖子或低頭。我非常喜愛這支筆。

第二天,我就把這支心愛的筆帶到了班級炫耀。小夥伴們看了都說漂亮,都想擁有這樣一支筆。看到小夥伴們都很羨慕的表情,別提我的心裡有多高興和自豪了。第二節下課了,我把筆隨便地放到了書桌上,就高高興興地和幾個小夥們出去活動了。

可是,當上課鈴響回到座位時,我發現那支筆不見了。那可是媽媽給我買的我最心愛的筆,怎麼能把它弄丟啊!我焦急萬分,翻東找西的也沒有找到。這時,我開始懷疑我的鄰桌了。因為下課時他沒有出去活動。他家又很貧窮,平時使用的筆都是很破舊的,甚至是別人扔掉的。想到此,我認定就是他偷了我的筆。這堂課我心不在焉,雖然老師講得很精彩,但我沒有心情聽進去。

下課了,我問了鄰桌。他的回答很肯定:“我沒有拿你的筆。你還是好好找找吧。”他的話我根本就聽不進去,因為我認為他在說謊。於是,我氣哄哄地到辦公室找班主任老師告他狀。老師聽了我的“狀告”,笑了笑說:“你怎麼這麼肯定是他拿了你的筆呢?”“他家窮!”我很生氣地說。“窮就是小偷嗎?可不要這樣冤枉人哦!你彆著急,先回去上自習,一會兒,我到班級給你問一問。”老師心平氣和地勸慰我。我很委屈地回到了班級。

我剛剛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學校的廣播就響了起來:“現在播報一則失物招領啟事。學校政教處收到四年2班張明同學在走廊拾到的一支筆。有丟失者請到學校政教處認領。”聽後我也沒有在意,我認為那不可能是我的筆,因為我的筆明明放到書桌上了,不可能掉到走廊。

不一會兒,班主任老師走進了教室,手裡拿著那支筆,舉過頭頂故意讓我看個清楚。我抬頭仔細看看老師手中的筆,正是我的。看到筆,我的臉“唰”一下子就紅了,心裡的就像打破了五味瓶,有說不出的滋味啊!接過筆,我趕緊向鄰桌道歉,鄰桌說:“沒關係。我不會在意的。”

後來,我才知道,我的衣兜和衣角處都有細毛毛繩,有可能是我不在意穿衣服時把筆刮帶了出去。

雖然鄰桌原諒了我,但是這件事卻永遠都是我的心結。沒有搞清楚就下結論冤枉人家,給人家帶來心理傷害,真的好後悔!

冤枉別人作文 篇3

大家都覺得只有吃東西的時候才有滋味:酸溜溜的檸檬,甜滋滋的蜂蜜,苦澀澀的咖啡,麻辣辣的火鍋……有些滋味會讓你“口水直流‘三千’尺”。今天,我又領會到一種不同的滋味。

事情還得從上次說起—

那次是星期六,當我開心的從補習班回家時,開啟門一看,嘿,弟弟在我家的客廳裡看書呢!我走進他身邊,想看看他看什麼書,可沒想到的是,弟弟正在看我最心愛的書:《淘氣包馬小跳》,這書我是容不得別人碰的,但弟弟卻不經過我同意就私自那我東西,我火冒三丈,氣急敗壞,怒氣衝衝地對他說:“好看嗎?啊?”

“姐姐,你回來啦。你怎麼了?幹嘛發脾氣?”弟弟天真地說。

“你問我幹嘛發脾氣?哎喲喲,還裝蒜,說,這書誰讓你拿的?”

“這書是我的,我沒拿你書。”弟弟見我生氣了,怯法法的說。

“沒拿?你的?別騙人了!那為什麼我的書沒了卻在你手上?快還我!”

“就是我的,嗚嗚嗚嗚嗚,你的書沒了怎麼能怪我呢?嗚嗚嗚嗚——”弟弟被我嚇得嚎嚎大哭。

“哼”我見他哭了,便搶下他手裡的書,揚長而去。整整一個下午,我一句話都沒跟弟弟說。直到弟弟走了,我才解氣。

晚上,我正要上床睡覺,便發現被子鼓鼓的,翻開一看,被窩裡也躺著一本《淘氣包馬小跳》,這是我才想起,我昨天晚上在床上看書,第二天忘記放到書架上了,那弟弟的那本書……我猛然抬頭一看,頓時明白了,書架上的書是弟弟的,今天,我冤枉了他。

第二天,我把書還給弟弟,可弟弟推辭說:“既然姐姐這麼喜歡這本書,我就送給你吧!”

每當我看到書架上有那兩本《淘氣包馬小跳》時,我心中的悔恨不禁油然而生,如果當初我先弄清原委的話,我也不會讓弟弟傷心了,唉,都怪我,都怪我太心急。

看來,冤枉別人的滋味不但讓他人不好受,在自己也開心不起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