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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校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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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2015年黃浦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進一步做好本校2015年六年級招生工作,現就本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國中學校 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範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資訊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 招生辦法

根據《2015年黃浦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於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於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戶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閱。並於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 招生計劃和範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15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範圍為:本區在籍國小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戶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國小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國小填寫過回戶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 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佈招生資訊。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 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國小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字、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閱。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閱報名學生提供材料,並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於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並於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稽核、同意後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佈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