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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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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消防工作是我國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那麼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是什麼?今天小編為你整理了消防工作的原則,希望對你有用。

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是什麼

  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一、“政府統一領導”,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核心。

新修訂的《消防法》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或者組織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增強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落實人員、裝備等保障;根據火災撲救需要,組織支援滅火等。開展這些工作,是任何部門、任何單位及任何個人無法替代的,標誌著政府在消防工作上起著核心領導作用。一個地方消防工作狀況如何,取決於當地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重視如何不僅包括政府對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救援器材等硬體投入,而且包括對日常消防工作的關心支援和組織領導等各個方面。因此,公安消防幹警要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向當地政府多請示多彙報。不要滿足行政區域政府有城鎮消防規劃;重要消防活動政府有工作方案,政府領導有講話;重大節日政府有組織檢查。而要真正促使政府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解決本行政區域內實實在在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重要問題。

  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二、“部門依法監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關鍵。

新修訂的《消防法》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標誌著公安消防機構將發揮著職能部門作用。規劃、建設、教育、人力資源、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標誌著這些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自系統、行業內的消防工作具有依法監督的職能。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工作,但我們作為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日常消防工作中,不能以老大自居,對待群眾不能盛氣凌人,要按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式實施消防監督管理,務必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不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同時,要充分發揮公安消防機構職能作用,加強消防業務指導,督促和協調其他各部門依法監管,推動其他部門做好各自系統、行業的消防工作。

  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三、“單位全面負責”,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

新修訂的《消防法》強調每個單位要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和組織撲救等。從而,新修訂的《消防法》明確了消防工作單位主體責任以及單位必須履行的職責和義務,糾正了單位以往消防工作過多依賴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現象。但作為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要在依法監督、加大查處違法力度的.同時,應增強宗旨意識,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理念,經常深入企事業單位(場所)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基礎知識,提高職工群眾消防意識;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幫助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加強對工企單位專職、義務***的業務指導,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不斷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

  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四、“公民積極參與”,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矗。

新修訂的《消防法》規定任何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任何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任何人都有權對公安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實踐證明,消防工作是一項群眾基礎很強的工作。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遙公安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通過上消防課、舉辦培訓班、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消防文藝節目演出等多種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公民消防意識,增強群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力求做到人人防火,時時防火,處處防火;並不斷增強群眾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打牢消防工作的基礎,把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總之,公安消防機構要通過廣泛宣傳和深入貫徹《消防法》,確保本行政區域真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法》確定的新消防工作原則既是我們做好當前消防工作的努力方向,也是我們開展今後消防工作的長期指導原則。因此,公安消防機構應做到:一要強化學習。不斷幫助廣大消防幹警加深對消防工作原則的理解,著力提高對貫徹消防工作原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他們做好消防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二要廣泛宣傳。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要多渠道全方位繼續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和培訓教育,真正使各級政府知道加強消防工作政府應盡的領導責任;各部門、各行業要知道各自依法監管消防工作的法律責任;各單位要知道各自依法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全體公民要知道自己在消防安全上的具體責任和享有的權益,使全社會形成重視消防、關注消防、支援消防的良好氛圍。三要依法監管。負責實施消防工作是《消防法》賦予公安消防機構的神聖使命。公安消防機構必須堅持依法治火,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和衙門作風;廣大消防幹警要不辱使命,增強法制觀念,時刻告誡自己只有依法監管的責任,沒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權力。要堅決防止和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辦事不公的現象發生,自覺將自己所有的公務活動嚴格接受法律的制約、部隊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四要通力協作。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行業既要分工負責,落實各自範圍內的監管責任,更要加強聯絡與溝通,通力協作,形成依法監管合力。公安消防機構作為消防工作職能部門,要強化業務指導,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定期不定期的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對聯合執法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提請政府、部門協調解決;對發現的重大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確保聯合執法取得明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