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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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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制度是確保師生在校安全的一種制度,校園安全,預防為主,安全第一。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最新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範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篇一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的最重要的工作。為了貫徹各級政府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防範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專案:

1、師生安全教育;2、校園秩序管理、大型集體活動和課餘活動安全;3、飲食衛生安全;4、防盜安全工作;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疏散通道安全;9、學校附屬設施安全;10、校舍安全;11、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 ,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組長:支乾鋒;副組長:張廣義、王孝軍、彭金虎、周廣欽 成 員:曹繼林、張立佩、曹桂久、黃海濱、吳剛、崔硯武、柳方平、曹紅梅、張二軍、曹光亞、蔣傑、陳偉、李洪瑞、高長華、李德梓、董秀明、李燕飛、梁平及各班級安全資訊員,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周講周查週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週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晚自習、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各學校部門、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永續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列為各處、室、年級、組、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個人及所在年級處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定期對學生宿舍,學生食堂的衛生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確保師生的身心健康。學校與食堂、小賣店等簽定飲食衛生安全協議,制定飲食衛生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師生飲水和食堂灶房要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定期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在學校出售,嚴格規範進貨渠道。對檢查出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學生飲食飲水情況有監控措施每月有專項檢查。有保證學生良好衛生習慣、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

3、對學校實驗室內劇毒、易燃、易爆藥品要妥善保管,嚴格管理。按要求執行出入庫手續,並定期進行查驗、清理和登記,實施嚴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攝影機、投影儀等教學儀器。教務處、年級處每月檢查 各處室等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情況。

5、經常對學校圍牆,廁所,旗杆、籃球架、單雙槓、樹木枝幹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6、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檢視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特別注意主、間牆是否斷裂傾斜, 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牆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牆罩面是否鬆動脫落。水泥簷面、冰溜子等浮著物有無下落危險。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7、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將疏散門上鎖封死,特別是學生就寢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8、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衛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及影響校園秩序的事件發生。對值班、傳達人員工作記錄定期檢查。

9、對校舍、圍牆、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認真研究,及時採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安全隱患檢查結果處理

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及安全負責人帶隊,檢查後須填寫《侯集中學安全隱患排查記錄表》,檢查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安全檢查結束後,應當落實責任人,應當落實責任人,限期對安全隱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進行整改。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篇二

1、師生安全教育制度。學校要教育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根據學生不同年齡段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教學活動特點,對學生進行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安全及自救自護教育,提高事故防範和自我救護能力。交巡警、消防、衛生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主動配合學校加強師生的交通、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

2、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各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要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要自上而下層層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逐條落實安全工作措施,一級抓一級,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責任體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安全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特點,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3、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討論分析並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每次會議要形成會議記錄。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要負責落實好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整改情況。

4、安全工作預警制度。教育、公安、衛生等行政部門應在假期和其他特殊時期釋出安全預警,進行安全提示。一是在暑假、寒假、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放假前釋出安全預警,並適時安排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離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學生外出探親旅遊要有家長或監護人帶領,以免出現意外。二是在汛期釋出預警,加強校舍安全檢查,做好防洪災、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三是在常見病多發季節或傳染病暴發期間釋出健康預警。四是在外地外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視實際情況,根據職能範圍釋出預警,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5、學校集體活動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春(秋)遊、夏(冬)令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將活動方案、安全預案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明確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學校在教育計劃內安排的年級、班級外出活動須報校長批准。未經審批的集體外出活動一律不得組織。學校應提前將活動方案上報交巡警部門,以便交巡警部門安排警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6、學校周邊環境查訪與綜合治理制度。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定期查訪,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公安部門要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及時查處學校及周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並經常性地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治安情況。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場所的食品攤(店)的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並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情況。學校應爭取社群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安全良好的社群環境。學校要積極爭取家長的理解與支援,強化家長是孩子監護人的意識,讓家長明確在孩子安全方面的責任,共同抓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7、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學期開學前、期中、放假前和汛期前,學校都要組織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教育主管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及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形成安全隱患整改單並反饋給學校,學校對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限期整改。教育、衛生部門要聯合組織力量對學校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和學校供餐單位進行衛生檢查。嚴厲查處學校食堂、小賣部、小吃店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而上崗、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一旦發現問題,必須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凡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停業整頓。消防部門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定期對學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指導學校對易燃易爆的使用和管理。要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隱患排查每月不少於1次,對重大隱患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重大隱患整治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8、安全事故預案與應急救援制度。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每年要組織學生進行演練。事故發生時,各單位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應急安全保護措施,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盲目處理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按照有關規定,有關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確保學校穩定。

9、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級教育、公安、衛生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資訊報送,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時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先通過口頭上報,事故處理後再以書面形式上報。學校發生違法犯罪活動、交通事故以及出現食物中毒、急性傳染病症狀等情況的,學校應當立即報告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人員前往處理。對瞞報、緩報、謊報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0、安全工作考核與一票否決制度。要把學校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校長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之一,縣教育局與各學區、直屬學校簽訂責任書。對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學校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釀成惡性傷亡事故者,要嚴肅處理。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一律取消當年各類評先的資格,並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予以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篇三

為更好貫徹落實關於學校"綜合治理"、"平安學校"建立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學校安全、穩定,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教學管理和保護師生平安的責任,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效的開展,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並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境秩序良好。

四、學校總務處定期對食堂、商店進行檢查,嚴格進貨渠道,保證商品質量,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餐具消毒制度,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阻截病從口入。

五、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

六、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七、學校設立安全督查隊,每天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八、學校成立以各班級生活委員為主的安全員,重點加強班級內部安全督導工作,營造安全的小環境。

九、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的上好每節課。

十、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務處加強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意外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