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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基層綜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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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基層綜治工作秩序,提高基層綜治工作質量,切實夯實基層綜治工作基層,推動全鎮平安建設不斷上檔升級,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7月底開始至10月底,在全鎮開展基層綜治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為確保活動實效,特制定以下方案。

鄉鎮基層綜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標,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平安石橋”、構建和諧社會這一中心,著力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夯實基礎,規範運作,進一步提升基層平安建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

展,紮實有效地推進我鎮平安建立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通過規範化建設達標活動,不斷提升綜治工作基層基礎建設質量,村級綜治工作站及駐鎮單位綜治工作整體實現硬體配套完善、軟體全面統一、綜治隊伍組織健全、工作機制執行規範、各類保障及時有力、第一道防線作用明顯、服務質量群眾滿意的建設目標,使綜治工作基層規範化建設與當前形勢任務相適應,與全鎮平安建設相促進,為進一步推進平安石橋建設,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全面落實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時間安排

7月底一8月20日,組織試點階段。在擬定統一內容,統一標準的基礎上,首批選在一村、二村、小石橋村進行試點,同時,在試點村選取3個以上基礎較好的組作為試點。按照適應形勢任務、適應上級要求、適應基層工作實際、適應長遠發展等“四個適應”的工作原則,在工作中檢驗規範化的操做性、可行性,邊完善邊規範,形成統一標準。

8月21日一10月20日,全面建設階段。組織召開現場觀摩會,通過示範引路,全面鋪開的方法,在全鎮整體推進綜治工作規範化建設,力爭實現90%以上的村達到規範化建設要求。

10月21日一10月31日,檢查驗收階段。由鎮綜治辦組織聯合考評組,對各村綜治工作站規範化建設情況進行全面考評驗收,進行工作講評。

四、工作任務

(一)實現綜治組織統一化。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綜治委主任由村支書擔任。加強綜治工作站建設,規範和強化工作執行機制,在維護本地社會治安、社會穩定中發揮重要作用。切實加強治保會、民調會建設,有條件的要設定專職治保主任和民調主任,條件不允許的由村主任兼任,確保綜治工作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要充分發揮村民自治作用,在村建立綜治工作站或綜治協會,協助治保會、民調會做好基層綜治各項工作。

(二)實現工作硬體標準化。要加強基層綜治辦硬體設施建設,村要達到一間以上的辦公場所,有統一製作的醒目工作門牌;有一個資料齊全、檔案完備的檔案檔案櫃;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概況和規章制度版面;有一塊專門的綜治工作宣傳園地。

(三)實現輔警隊伍規範化。

村、組要組織有專業和義務巡邏隊,組織好轄區單位開展巡邏和聯防。同時,在村組要繼續推廣治安。防範承包責任制、院戶聯防,不斷髮展擴大以義務巡邏打更、志願者治安巡邏等群眾性聯防組織,有效動員社會力量實行群防群治。

(四)實現工作制度程式化。村綜治工作站要堅決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通過這些制度的落實,使工作有章可循;要完善各種檔案資料和工作臺帳,各村、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各自制定資料臺帳的科目種類,但必須做到分類合理,科目齊全,歸檔規範,整齊劃一;要開展經常性的調查研究,加強對基層單位綜治工作的檢查和指導;要切實履行職能,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不斷強化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要認真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綜治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解決維護社會治安、社會穩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確保綜治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善於總結和及時發現綜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促進基層平安建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不斷開創新發展。

(五)實現工作機制高效化。要積極探索大綜治、大穩定的工作理念,不斷創新平安建立妁工作模式,全面整合綜治力量,充分發揮綜治工作站作用,統攬基層社會穩定工作。要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並以此為平臺,充分發揮綜治組織協調優勢,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每年開展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不少於4次,防止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要建立經常性的學習培訓工作機制。綜治站每週要有半天時間集中組織學習培訓,加強對新形勢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理解,通過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學會在新形勢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認識加強平安建立基層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平安建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各項工作措施要靠基層組織實施,基層基礎建設和基層平安建立工作是平安石橋建設的基礎和保證。村和內部單位作為組織開展基層建立的主體和整個平安建立工作的細胞,處於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第一線,基礎工作的規範和完善,對提高我鎮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整體水平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和各部門要切實把平安建立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站在建設¨平安石橋”,構建和諧社會,繼續爭創區平安建設先進區的高度,重視和加強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真正實現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重心向基層下移、工作領域向基層延伸。

二是切實加強對平安建立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各村、各部門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抓,針對規範化建設的各項要求,認真查詢問題,明確目標任務,要從力量配置、經費裝備等方面給予傾斜,認真研究解決基層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保障機制等方面的問題,為平安建立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三是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平安建立規範化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作,層次多、標準高、涉及面寬、要求嚴,需要各村、各部門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為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鎮綜治委將加大對這項工作的督查考評力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以村和單位為建立主體,定期進行通報排隊。對行動緩慢,標準不高,對因工作不力,經費、組織等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滯後的村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查究,必要時實行重點管理,直至一票否決。同時,要把此項工作作為綜治考評的主要內容,把村和領導領導抓規範化建設的能力和實績,列入個人綜治工作實績檔案,作為衡量一個地方領導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的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