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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交接工作清單內容大全

工作總結 閱讀(2.44W)

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出的一項工作,出納交接要按照會計人員交接的要求進行。出納交接工作清單怎麼寫呢?下面是的出納交接工作清單資料,歡迎閱讀。

出納交接工作清單內容大全

  篇1:出納交接工作清單

移交原出納員朱XX,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金XX接管。現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xX年X月X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餘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餘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478000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餘額xx-x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檔案: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4.空白轉帳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5.託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託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10.…………………

(四)印鑑:

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後工作責任的劃分:199X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XX負責;

19XX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XX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朱XX(簽名蓋章)

接管人:金XX(簽名蓋章)

監交人:遲XX(簽名蓋章)

XX公司財務處(公章)

xx-xx年X月X日

  篇2:出納交接工作清單

沒有特別的要求,只是在移交清單中有幾個要素是必須有的,如:XXX出納工作移交明細表根據XX需要(或XX要求),辦理所負責XX工作的移交,具體如下:

一、資料移交將印章、保險櫃鑰匙等逐項填列

二、 重點事項移交將截止X年X月X日分管賬務的餘額填出,註明與實際相符 移交人:

接交人:

監交人:時 間:

時 間:

時 間:

  篇3:出納交接工作清單

(一)交接日期:

***X年X月X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餘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餘額與總帳相符;

2·銀行存款餘額***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檔案: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4.空白轉帳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5.託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託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10.…………………

(四)印鑑:

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後工作責任的劃分:199X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XX負責;

***x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XX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劉XX(簽名蓋章)

接管人:王XX(簽名蓋章)

  篇4:出納交接工作清單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來源:考試大

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

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

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

9.會計檔案: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檔案、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

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考試大論壇

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13.各種檔案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

14.經辦未了事項。

出納工作交接要做到兩點:一是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做賬賬查對;賬款查對,交接清算後要填寫移交表,將全部移交的票、款、物體例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然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印。移交表應存入會計檔案。出納交接一樣平常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交接預備。預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出納賬登記終了,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名章。(2)出納賬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查對符合,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查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查對無誤。(3)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並加蓋名章。(4)整理應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版面說明。(5)填寫“移交清冊”,填明移交的賬簿、憑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檔案資料、印鑑和別的物品的具體稱號和數量。

第二階段,交接階段。出納員的離職交接,必需在劃定的限期內,向接交職員移交明白。接交職員應仔細按移交清冊當面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出納賬和備查賬簿餘額進行點收。接交人發現紛歧時,移交人要負責查清。(2)出納賬和別的會計資料必需完整完好,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3)接交人應查對出納賬與總賬、出納賬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是否符合,如有不符,應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並負責處置懲罰。(4)接交人按移交清冊點收公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和領導人名章)和別的實物。(5)接交人管理接收後,應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接收,並簽名蓋印。

第三階段,交接後事。交接終了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友愛冊上簽名或蓋印。移交清冊必需具備:單位稱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別的必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