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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體會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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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與每個師生、家長和社會有著切身的關係,國小生安全意識淡薄,必須實行安全教育工作。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體會總結

  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篇一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篇二

第一部分:國小部安全工作制度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學校和學部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部主任是學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及時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周,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部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部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室外課、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集會、做操、放學的安全管理

1、學部集會、做操應由學部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部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排隊退場,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部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放學時各路隊負責老師應經常檢查、督促該路隊紀律,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如遇洪水在危險路段及時做好接送工作。

五、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首先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六、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治安主任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領導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學前班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師護送到校門口,讓家長在校門口接小孩。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5、節假日、週六日,班主任、值日老師做好教室門窗、校門上鎖,電工關閉教室供電電源。

八、防並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環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體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部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第二部分:國小部2010年安全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東西湖區2010年安全工作要點為指導,以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為目標,以確保學部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出發點,以提高師生和家長的認識及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為途徑,落實好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及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進一步加強學部的各方面安全工作,深入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工作目標:通過安全教育活動,在廣大師生中樹立起安全觀念,明確責任,強化安全管理意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力爭本年度不發生安全事故,為確保社會穩定作出貢獻。

三、安全主題:本學年度安全工作的主題是:生命安全高於一切。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董薇薇(主任)

副組長:韓濤 吳靜嫻 李林鳳 鎮鹹才 曹幫清

組 員:全體班主任

2、明確責任。每位師生都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點工作之一,是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的基礎和保障。因此,全體教師必須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好學校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健康課科任教師負責健康教育,傳染並常見並多發病的宣傳和預防工作;各路隊值勤老師負責維持學生放學時的秩序和交通安全;大隊輔導員、班主任等負責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任課教師負責所教年級及所教學科的安全教育。

(二)加強宣傳教育。

1、利用校會、國旗下講話、紅領巾廣播站、班隊會、兩報等途徑根據季節的不同有針對性的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防溺水、預防食物中毒、反對邪教、各種傳染病的預防、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等。

2、利用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對家長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協助學校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月、安全日期間,學校及各班更要圍繞安全工作主題,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教育氛圍。

4、通過開展有關安全活動對學生進行自救、自護方面知識的教育。

(三)加強檢查,嚴格管理 。

根據季節的不同針對有關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教育、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交通安全、飲食衛生等要常抓不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正常情況下每年檢查四次,即寒假開學的二月底三月初,汛期來臨前的六月初,暑假開學八月底九月初,防寒保暖前的十月底十一月初。(重點檢查:房屋基儲主體結構、屋架結構等重要部位以及門窗,做到檢查細緻,不留死角;檢查及時記錄,檢查人員簽字;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學校。)

2、用電、防火檢查 。

(1)加強學校各種電器的保管、檢修、使用,發現線路老化裸露,插座、插頭有安全隱患,在及時上報的同時,由學校領導安排人員立即解決。

(2)學校禁止使用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電器,如發現一定嚴肅處理,出現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3)師生要養成隨手關閉開關、拔掉電源的好習慣。嚴禁超負荷用電。

(4)微機教師上課前後、電教員(包括有用電器活動的組織者)在每次活動前後都要認真檢查電源、線路、電器等是否正常,保證安全使用。

(5)教學裝置及設施,執行誰主管(或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如發生安全事故,將視情節追究責任人、當事人的責任。

(6)學校的滅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圖書室前、電腦教室、多媒體室等處),有關教師必須瞭解滅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3、衛生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做好學校的衛生工作。

(2)執行每天的文明崗檢查制度,對學生的著裝、個人衛生、自帶飲水等進行嚴格的檢查。

(3)堅持每週一次大掃除,每天早晚清掃室內外衛生,保持校園的優美環境。

(4)加強對學生進行生理衛生知識的教育。做好學生的心理諮詢工作。

(5)做好防控傳染病工作,發現有發熱、咳嗽和呼吸道不適等症狀的師生,要密切關注,及時上報。特別要對家裡是養禽專業戶的學生加強有關防控禽流感知識的教育。

(6)做好師生的飲食管理和檢查,飲具等要定期消毒,必須保持飲食的清潔衛生。採購人員要嚴把購物質量關。班主任教師一定要嚴禁學生向無證攤點購買零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4、交通安全。

(1)加強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師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駛),不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做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2)學年初,班主任和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學校向家長髮放安全通知書,來共同教育學生,防止事故發生。

(3)各班要實行路隊制放學。

(4)不準騎自行車及摩托車上下學,更不許騎車帶人。

(5)、一旦出現交通事故,首先主動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還要及時報告,不隱瞞、逃逸、躲避。

5、校園秩序 。

(1)嚴禁陌生人進入校園,發現可疑人或有擾亂教育教學秩序的要及時制止,或與上級聯絡,打110報警。

(2)加強校園周邊的綜合治理工作,嚴禁校門口擺攤、堆雜物,嚴禁小商小販向學生出售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及有危險的物品,嚴禁在校園周圍有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的活動。

6、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

(1)加強學習,嚴禁教師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

(2)學生在校的活動,誰組織誰負責,誰的課誰負責;課間活動教師(尤其是班主任)一定要加強教育;倘若由於教師的失職、體罰或變相體罰及課堂打架等出現的傷害事件,由任課教師負責。

(3)室外活動課(體育、實踐、美術寫生等)教師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師如不能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或因器材管理、活動要求不當引發的事件,由任課教師負責。

(4)負責維持管理學生回家秩序的教師要盡職盡責。

(5)學校或班級組織師生集體外出,嚴格執行誰組織、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活動前必須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上報學校進行審批。活動時一定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7、其他方面。

(1)值班教師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出現問題及時彙報。

(2)在汛期,安排好防汛工作,並且做好學生的避險看護工作。

(3)冬季期間,班級要嚴防學生防凍安全。

(4)積極穩妥的做好熱門話題、易發生的問題等敏感問題的預防工作,嚴防出現上告、上訪事件。

(四)開展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1、各班要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每一位學生給家長寫一封信,主要內容:為了家庭的幸福,請家長在工作和生活中,時刻注意安全。

2、在3月中旬左右組織師生進行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自防、自救和逃生的演練。

3、開展家庭用電、用氣安全操作表演等活動。

4、各中隊要有針對性的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隊會活動。

(五)每月工作重點。

九月:擬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確定年度安全工作要點,突出抓好學生放假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印發《致家長的公開信》。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開展一次校舍、運動場館、電源線路、消防及環境安全等“拉網式”安全大檢查。

十月:利用“國慶”放假,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利用“法制、安全課”開展以消防知識為重點的安全教育,強化“野炊”、“秋遊”等戶外活動安全教育及管理。

十一月:開展以防詐騙、防搶劫、防校園暴-力為重點的安全教育,突出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強化食堂衛生安全管理。

十二月:繼續抓好學生安全常規教育,協調各方整治校園周邊環境,搞好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及統計上報工作。

元月:進行安全大檢查,對學生進行假期安全教育。

第三部分:國小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青少年兒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關係到社會的穩定。每位教師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社會和學生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積極建立“平安校園”。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特制定《龍窩第二中心國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國小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董薇薇(主任)

副組長:韓濤 吳靜嫻 李林鳳 鎮鹹才 曹幫清

組 員:全體班主任

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適用範圍。

1、學生游泳、溺水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消防和用電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

5、校園暴-力安全事故; 6、學校校舍設施安全事故;

7、公共活動意外傷害事故; 8、化學藥品安全事故;

9、心理障礙引發的安全事故; 10、上課、活動安全事故;

11、學校財產安全事故; 12、網路安全等

三、報告制度及程式。

1、學部發生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向學部主任報告。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學部主任及時向校長彙報。

聯絡電話:027-83245529

2、學校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四、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及職責。

特、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 、總指揮,由學部主任董薇薇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指揮組成員由韓濤、曹幫清、李林鳳、鄭鹹才等人組成,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後工作。

五、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型別,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娶了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應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同時配合學校、總務處和家長做好事故的善後工作。

5、校長室應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六、事故調查處理。

學校應對事故作出調查結論,按規定對責任事故作出處理。

  國小安全工作教育心得篇三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國小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國小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