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電力行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要求;
2、具有較強溝通、協調、組織等綜合素質能力;
3、對複合型人員進行綜合素質培訓;
4、具有正義感、較強的自我學習能力。
5、對專案部成員進行專案效益的分配及考核,對公司的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2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預審承包人提出分包專案和分包人;
3、預審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開工申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年施工進度計劃、專項施工進度計劃、資金流計劃;
4、預審承包人按有關安全規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災害應急預案;
5、根據總監理工程師的安排核查施工圖紙;
6、審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開工申請報告、施工措施計劃、施工質量缺陷處理措施計劃;
7、審批承包人編制的施工控制網和原始地形的施測方案;複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樣成果;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藝試驗方案、專項檢測試驗方案,並確認試驗成果;
8、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係;按照職責許可權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指示和通知;
9、核查承包人報驗的進場原材料,中間產品的質量證明檔案;核驗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質量;複核工程施工質量;參與或組織工程裝置的交貨驗收;
10、檢查、監督工程現場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指示承包人糾正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11、複核已完成工程量報表;
12、核查付款申請報表;
13、提出變更、索賠及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見;
14、按照職責許可權參與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和驗收工作;
15、收集、彙總、整理監理檔案資料;參與編寫監理月報,核籤或填寫監理日誌;
16、施工中發生重大問題或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請示;
17、指導、檢查監理員的工作,必要時可向總監理工程師建議調換監理員;
18、完成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其他工作。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31、負責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及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3、負責主持工程專案的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預驗收,參加建設方組織的竣工驗收;
4、認真做好“四控”、“兩管”、“一協調”工作。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41、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負責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給業主及總包單位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專案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並在實施監理工作過程中,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進行調換;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包括監理例會),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6、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查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節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查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查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總監工程師職責具體內容51、組織編制子項的監理工作計劃。
2、協調各承包商的工作,核准詳細的施工計劃,核實總監理工程師是否已給予承包商所有必要的指示並獲得認可。
3、核實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採購情況,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檢查施工中出現有缺陷的工藝或材料,發出補救這些缺陷的指示。
5、核對建築物在定線、標高和佈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和合同的要求。
6、必要時,釋出進一步指示,澄清以上工作的一些細節。
7、為計算款額,應及時計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8、儲存所有測量和試驗的記錄並使計劃與實際施工相一致。
9、提供有關索賠和爭議的聯絡渠道及有關事實情況。
10、檢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經過試驗能否達到正常的功能。
11、查明分項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終價值。
12、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上述事項。
13、協調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管理。
14、負責工程進度檢查督促。
15、核籤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16、負責組織現場質監工作。
17、核簽有關工程進度、質量、費用的簽證。
18、負責現場施工安全及防火的檢查和監督。
19、建立專案監理日誌,定期或不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動態有關報告。
20、參與稽核工程結算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