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我單位職工×××(身份證******************)於××年× ×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職,任職期間的勞動保險手續已辦理,該職工離職後,社保手續已於××年××月轉出,特此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社保轉移單位證明 [篇2]
中山市社保局:
茲有我公司員工 ,身份證號碼: ,籍貫: ;該員工已於 年 月 日辦好離職離廠手續並結束勞動關係,現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請貴局給予辦理。
特此證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社保轉移單位證明 [篇3]
茲 為我單位在職正式員工,身份證號: ,於 年 月 日在我單位辦理入職手續,任職我司 ,已在我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特此證明!
江蘇XX實業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