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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聘用護士勞動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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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醫院聘用護士勞動合同書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出生 年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 戶籍所在地 日 性別 月

甲方: 醫院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我縣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為實習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乙方工作時間同在編護士。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在職責範圍內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

、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醫院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醫療事故或者嚴重醫療差錯的。

(7)存在醫德醫風問題,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以下情況合理休假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但保留用工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發生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處理辦法同正式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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