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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知識之收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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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會計基礎知識之收入知識

新收入準則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總價法是指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注:計入財務費用科目)。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淨價法是指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於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

視同銷售,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2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