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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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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衛生局(衛執〔2017〕231號)《關於印發2017年衛生監督重點檢查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監管情況,完成了對轄區內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消毒產品經營單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檢查工作,現總結如下:

2017年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總結

一、舉辦專題培訓,提高企業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消毒產品經營行為,提高消毒產品經營單位法律責任意識,保障群眾健康安全。5月8日-9日,分2期舉辦了消毒產品經營單位依法規範經營培訓會,全區130家藥店的負責人蔘加了培訓。針對消毒產品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藥店非法行醫的形式、特點、危害性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要求各藥店要建立嚴把進貨關,建立索證索票、登記驗收等制度,不得銷售無衛生許可證和衛生許可批件的消毒產品,不得銷售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產品,不得銷售標籤說明書不符合要求的消毒產品。同時強調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對《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了培訓,並結合實際案例對非法行醫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了宣講。培訓會結束後,區衛生監督所與101家單位簽訂了《消毒產品經營單位依法規範經營承諾書》。

二、強化監管,加大對經營不合格消毒產品的處罰

今年4月份以來,衛生監督所以監督檢查經營銷售消毒產品的單位是否建立消毒產品索證、索票、登記驗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和產品標籤、說明書是否符合衛生部《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為重點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檢查消毒產品經營單位101家,對27家銷售不合格消毒產品的經營單位給予了行政處罰,共計罰款19800元,並責令立即停售不合格的消毒產品。對未建立索證索票、登記驗收等制度的消毒產品經營單位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限期改正。

三、啟動約談機制 規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經營活動

為規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經營活動,貫徹執行國家相關衛生規範要求,確保餐飲具的清洗消毒效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7年4月23日,衛生監督所啟動約談機制,對轄區內3家衛生條件不達標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負責人進行了集中約談。

此次約談,首先由監督員提出被約談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生產場所、清洗消毒工藝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二是餐飲具集中消毒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三是保證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四是對存在的問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 隨後,

被約談單位的負責人分別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報告了整改措施。

四、開展專項監督、監測,完成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評定工作

按照《2017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區作為試點區縣圓滿完成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評定工作。開展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評定工作,旨在規範企業生產行為,對企業實行分級監管,合理分配有限的監督資源,突出監管重點。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首先按照產品的性質、用途、適用人群將消毒產品分為高、中、低危險程度三類,每個大類再依據企業自身風險控制水平的好壞分為二個等級,共三類二級,六個級別,與之相應的監督檢查和抽檢頻次依次增加。

我區共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15家,根據產品的用途和使用人群全部為中風險,其中評為C級(中風險管理好)3家,D級(中風險管理差)12家,下一步我區將根據評定的等級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行分級監管,進一步提高監督效率。做好日常衛生監管工作

五、有序開展日常監督,鞏固工作成效

(一)加強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可能影響產品衛生質量安全關鍵環節的監督,保證每年完成經常性衛生監督2

頻次以上,監督覆蓋率100%,在日常衛生監督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即將到期屆滿的情況,及時通知生產企業辦理《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換、發證準備工作。今年,共協助市所完成我區3家生產企業換、發證的現場審查工作,併為生產企業建立健全了企業檔案和我區衛生監管工作檔案。

(二)按照《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完成了我區在產的3家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的消毒餐飲具抽樣檢測工作,共抽檢樣品30套。經檢驗,消毒餐飲具全部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三)完成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工作,督促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年度的健康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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