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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師評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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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彰優秀,激勵先進,調動學員學習積極性;提高此次“國培計劃”遠端培訓質量,特制定優秀學員評優方案。

高中教師評優方案

一、評優工作流程及原則

(一)評優流程

班級輔導教師評選——全國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網初審並公示——省專案辦稽核——發放優秀學員證書。

(二)評優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評選的原則,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全方面考核,堅持過程性評價與最終成績兩種考核相結合,力爭科學、準確的進行評價。

2.確保評優專案的真實性,及時公示評優結果,接受公眾的核實與舉報。

二、優秀學員評選辦法

(一)優秀學員評選基本條件

1、積極參加網上課程的學習,以及綜合評價中各項指標成績為合格。原則上總分不低於95分。

2、提交的作業、積極發表研修日誌等文章類(含評論)得到本班學員以及輔導教師、專家的認可;

3、作業 (含評論)的引用數、被推薦數較多;

4、積極參與論壇交流研討;

5、在整個研修過程中熱心服務,主動幫助他人;得到本班學員的`廣泛認可。

(二)評選辦法

為了提高學員學習積極性,力保各班級均能選拔出優秀學員,為班級所有參訓學員起到引領作用,所以優秀學員評選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選拔。評選比例為不超過班級人數的30%。

2、評選應主要參考學員平臺成績。如評選時如學員的綜合成績相同,則可參考按如下原則進行評比:

1)綜合成績相同的學員,可根據優秀作業和總結數量進行評比;優秀數量多的優先評為優秀學員。

2)以上兩項數量均相同的學員,可根據學員提交主題研討數量(發帖、回帖、評論等)總和來進行評選;

3)如果根據以上方法計算依然不能評選出優秀學員,可根據學員課程學習的總時長來進行評選。

4)如果該學員在學習期間對班級有特殊貢獻的,也可考慮在內。

優秀學員的評選需結合學員的學習成績進行鑑定,在符合國培計劃考核評價標準的基礎上,以班級為單位按照不超過30%比例推薦,各班級輔導教師需將名單上報給繼教網初審並公示,繼教網將最終優秀學員名單報湖北省專案辦稽核通過,並頒發優秀學員證書。

各班級輔導教師上報優秀學員名單日期為:5月1日—5月20日,名單需傳送至郵箱:#url# ,提交格式必須按照以下表格格式進行,每一項資訊均不可缺少,否則視為無效。(樣表可在輔導老師群共享中下載)

備註:如果輔導教師未按照要求時間發來優秀學員名單,我們將根據該班級學員成績的先後順序進行培訓,選出前30%評為優秀學員。

高中教師評優方案 [篇2]

為在評優、評先、評模中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營造 “比、學、趕、幫、超”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不斷髮展,不斷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按考核程式操作,採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按評價細則由高到低做為評優、評先、評模的依據。

3、評優、評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不搞輪流坐莊和平均分配、抓鬮等形式;經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推薦上報。

二、考評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湯德祥

副組長:方鑫 阮喜

成 員: 趙明生 孫孝民 周漁樵 劉剛 以及各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三、評優評先條件:

1、本年度德能勤績等各方面表現突出者可推薦為優秀;

2、有重大突出貢獻者優先評優;

3、上級部門下達的優秀指標,首先推選在相關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區級以上優秀個人原則本年度不重複推薦。

4、不服從學校決定給學校整體工作造成困難和工作有重大失誤的教師,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具有年度優秀評選資格。

四、評比細則:

(一)、 教學成績(以前一個學期成績為準,其他以本學期為準)

1、所教科目平均分在上期期末考試中處於大灣鎮所有學校同年級同學科所有班級人均分不低於第8名者可推選為優秀候選人;

2、未任課的後勤教師經考評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後可列為優秀候選人;

(二)、教學常規(有以下情況者一票否決)

1、不接受學校安排的教學教研任務者;

2、在上學期教學常規檢查中出現有1次以上被通報者;

3、完不成教學任務者。

(三)、考勤(有以下情況者一票否決)

1、前一學期開學至評優、評模之日止,請事假2天以上或病假5天以上者;

2、 上學期曠班達半天者;

3、上學期遲到、早退、升旗、開會等累計數達4次及以上者;

(四)、違反師德師風(有以下情況者一票否決)

1、歧視或排斥後進生,造成惡劣後果的;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後果的;

3、搬弄是非,無中生有,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4、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區“十條禁令”者

(五)、突出貢獻(以下人員優先推薦):

1、本年度內教師個人或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所設教研部門組織的現場比賽獲獎(不含論文發表)者;

2、本年度凡教師教研課題獲區級及以上結題者。

五、評優方法和程式:

1、每位教師每年原則上只享有評一種類別先進或優秀的機會;

2、考評領導小組依據評比細則從所有教師中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教師作為優秀候選教師;

3、如出現指標數少於符合條件的候選教師數,由考核小組打分確定優勝者,立即公示並推薦上報。

六、此方案中的未盡事宜,由學校校務會議研究決定,本方案解釋權歸校務會。

木沖溝中學

20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