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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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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

1、負責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6、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7、其他相關工作。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2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相關方案,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相關報審檔案。

2、能獨立處理或協調監理專案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一般問題和技術指導。

3、主持工程會議,完成資料整理、收集、彙總和歸檔。

4、完成直接上級領導和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項。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3

1、全面負責專案的施工監理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並督促專案監理部人員按要求開展監理工作;

3、根據工程進度及監理工作情況,合理調配監理人員;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方案,並按要求批覆;

5、組織檢查現場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作業情況;

6、組織開展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

7、組織專業工程驗收、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驗收工作等相關工作。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4

1.安全監理員是專案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專案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專案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範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彙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覆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彙報。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5

1、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師提出建議;

2、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3、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4、定期向總監理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師彙報和請示;

5、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6、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日報;

7、核查進場資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

8、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9、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6

1.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專案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4.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5.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7.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8.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檔案規定,保障安全生產,控制環境汙染。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7

1、具有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2、房屋建築、市政道橋、給排水、機電安裝、園林綠化等相關專業;

3、有一定的文字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領導能力,工作認真負責,職業道德良好;

4、熟悉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8

1、負責工程專案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根據技術交底檔案,編制施工計劃;

3、編制監理日誌、監理月報、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等文件,並提交監理主管(或總監理工程師);

4、在監理主管的指導下,進行監理專案的開發商、客戶及各相關單位之間的現場協調工作;

5、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質量情況;

6、負責相關專業的按圖施工,辦理工程變更及洽商,按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對工程進行驗收。

7、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監理主管提出建議。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9

1、負責土建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與工程有關各方進行積極溝通,對各方關係進行有效協調;

3、負責工程驗收、平行檢驗、材料驗收、工程進度情況、安全巡查等;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土建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提出建議;

5、積極配合總監工作,積極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培訓和學習。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0

1、負責編制土建專案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審定土建專案各類報審表,並簽署相關意見;

2、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報告土建專業監理工作的情況;

3、參與並協助建設單位對土建材料的選用、報價的評審工作;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並在相關質量資料上籤署認定意見;

5、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技術、經濟方案、申請、變更,並簽上相關意見,向總監理工程是或代表提出報告;

6、核定進場材料憑證、檢測和證明質量檔案情況,並經合格予以確認;

7、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收集、彙總、整理和發放,協助編制監理月報;

8、負責本專業工程計量工作,完成總監交辦的變更價款計量工作。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1

1、按照專案總監的要求負責專案現場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指導、檢查和監督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負責整理專案過程中的文件,並按要求編寫監理日誌、監理週報等文件;

4、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案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5、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2

1、負責專案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按照監理規範要求,對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總體施工方案等,負責專案監督管理,並提出監理意見;

3、做好監理工作計劃、小結、彙報和報表、資料、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工程監理日誌,以及日常監理工程簽證工作。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工作;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3

1、擔任一個建設專案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承擔專業監理工程師法定管理職責。

2、在總監的領導下,按照法規、規範及公司管理要求,承擔本專業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進度管理、合同管理、資料管理等相關工作職責。

3、負責本專業監理細則編制與實施,負責本專業施工方案、施工計劃、變更申請的初步審查,負責本專業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的驗收。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上級提出建議。

5、定期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彙報請示。

6、根據本專業的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誌、安全監理日誌,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7、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負責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取樣、送樣見證、複試,合格時予以籤認。

8、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9、承擔公司職能部門和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4

1、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7、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9、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土建監理工程師職責內容15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4.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6.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