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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系統聯合職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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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城郊煤礦監控系統正常執行,及時發現監控系統出現的問題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下監控系統中心站簡稱中心站)。

監控系統聯合職守制度

一、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取得通風安全監測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值班人員要掌握監控系統的工作原理、效能和常規的維護保養工作,熟練掌握系統操作。

二、根據《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17)規定,地面中心站應設臵在礦排程室內,實行24h值班制度。當中心站值班人員有事臨時出去時(時間不超過10分鐘),應交待排程臺值班人員注意觀察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待人員返回時,排程臺值班人員將剛才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告知中心站值班人員,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再認真查詢一下監控系統的執行記錄。

三、中心站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資訊,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行狀態,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資訊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排程臺,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式及時上報上一級網路中心。排程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資訊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同時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四、中心站值班員接收上一級網路中心下達的指令後應及時進行處理。

五、當系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並有可能波及其它區域

時,中心站值班員應按瓦斯事故應急預案手動遙控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

六、系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對工作認真負責。每班至少進行二次各類訊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對監視器顯示的各種資料認真對待,系統報警是反應系統監測出現異常現象的訊號,在值班過程中,一旦出現報警應認真對待,經過分析判斷後,根據具體情況向排程臺彙報,同時做好記錄工作。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區隊處理,如區隊無法處理應立即通知值班監測工及時到現場處理,並及時上報排程室值班主任和分管監控的主任。

七、配合井下安全監測工做好測點的增添和刪除工作,測點的定義引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17)規定,嚴禁隨意更改設臵。井下進行甲烷感測器調校和斷電試驗測試時,要認真觀察資料傳輸情況,並做好記錄。

八、甲烷感測器顯示異常的處理程式:

1、當甲烷感測器瓦斯濃度比正常顯示高出0.1%以上時,中心站值班員要及時和現場施工單位聯絡,先用瓦斯便攜儀核對,並通知排程室,排程室通知通風隊安排瓦檢員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測量。如甲烷感測器誤差大於規定值,施工單位要在8h內進行更換。

2、如果瓦斯濃度出現異常(比正常時高出0.1%以上),經核實為施工單位管理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要通知施工單位及時安排人員在8h以內對感測器進行更換,並記錄下施工單位跟班人員和感測器當班負責人姓名,按規定進行處罰。

3、如果甲烷感測器瓦斯數值升高經核實確係施工地點瓦斯湧出量增大所致,當達到0.3%以上時,值班人員要及時向排程室和值班主任、中心主任彙報,由排程室立即向生產科科長和通風副總彙報;如果瓦斯濃度達到0.5%以上時,排程室也要向排程室主任、總工程師和值班礦領導彙報;如果瓦斯濃度達到1.0%以上出現報警時,排程室也要向礦長彙報,同時立即通知現場人員停止一切工作,切斷所有電源,並全部撤到進風大巷內,以便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九、為保證中心站值班資訊暢通,中心站電話不能長時間佔線。

十、中心站值班員要準確、真實、清晰填寫中心站執行日誌、瓦檢員彙報記錄,並列印當天的安全監測日報表報礦技術負責人和礦主要負責人審閱。

十一、謝絕無關人員檢視系統資料。本公司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或外單位人員聯絡工作或參觀,須經排程室主任批准,由工程人員陪同方可檢視。

十二、監控計算機不得執行與監測系統無關的任何程式,嚴禁打字、上網際網路、玩遊戲等。

十三、交接-班時,應向下一班詳細交待清楚當班系統執行情況,及系統存在的問題,填寫交接-班記錄後方可離開。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監控系統聯合職守制度 [篇2]

為了保證礦井監控系統正常執行,及時發現監控系統出現的問題,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取得通風安全監測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值班人員要掌握監控系統的工作原理、效能和常規的維護保養工作,熟練掌握系統操作。

二、根據《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規定,地面中心站應設定在礦高度室內,實行24h值班制度。當中心站值班人員有事臨時出去時(時間不超過10min),應交待排程臺值班人員注意觀察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待人員反回時,排程臺值班人員將剛才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告知中心站值班人員,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再認真查詢一下監控系統的執行記錄。

三、中心站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資訊,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執行狀態,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資訊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排程臺、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式及時上報上一級網路中心。排程值班員接到報警、斷電資訊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同時

按規定停止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四、中心站值班員接收上一級網路中心下達的指令後應及時進行處理。

五、當系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並有可能波及其它區域時,中心站值班員應按瓦斯事故應急預案手動遙控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

六、系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對工作認真負責。每班至少二次各類訊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對監視器顯示的各種資料認真對待,系統報警是反應系統測出異常現象的訊號,在值班過程中,一旦出現報警應認真對待,經過分析判斷後,根據情況向排程臺彙報,同時做好記錄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區隊處理,如區隊無法處理應立即通知值班監測工及時到現場處理,並及時上報排程室值班主任和分管監控的主任。

七、配全井下安全監測工做好測點的增添和刪除工作,測點的定義引數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嚴禁隨意更改設定。井下進行瓦斯感測器調校和斷電試驗測試時,要認真觀察資料傳輸情況,並做好記錄。

八、為保證中心站值班資訊暢通,中心站電話不能長時間佔線。

九、中心站值班員要準確、真實、清晰填寫中心站執行日誌、瓦檢員彙報記錄,並列印當天的安全監測日報表報礦技術負責人和礦長審閱。

十、謝絕無關人員檢視系統資料。本單位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或外單位人員聯絡工作或參觀,須經排程室主任批准,由工程人員陪同方可檢視。

十一、監控計算機不得執行與監測系統無關的任何程式,嚴禁打字、上網際網路、玩遊戲等。

十二、交接-班時,應向下一班詳細交待清楚當班系統執行情況,及系統存在的問題,填寫交接-班記錄後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