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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上海工傷賠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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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有哪些賠償標準呢?關於工傷的賠償是怎樣的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17上海工傷賠償標準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最新上海工傷賠償規定
  2017上海工傷賠償標準節選

一、基本賠償費用: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上海的工傷賠償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申請主體:

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 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範圍:

1、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

1、必備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相關材料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單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證明材料;

(3)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材料;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屬於因公、因戰負傷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材料;

(6)委託他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工傷賠償待遇標準計算表

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待遇標準

一級到四級工傷傷殘待遇標準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工傷職工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工傷傷殘待遇標準

五級和六級工傷傷殘職工保持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用人單位安排相關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三】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