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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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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 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 使教師 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教體局、學區的 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大莊。

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一、例會是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 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 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 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每週舉行一次。

三、 例會時間一般定為星期一下午放學後, 如有特殊情況 可隨時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教體局、學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師總結上週工作。

3、 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 並提出注意事項, 促進本週的工作。

4、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 生紀律、安全、學校衛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5、討論決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 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6、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 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值周教師通知。

2、每位教師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 6∶00 分準時 召開。 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 每位 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 計 6 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 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大莊國小的管理。

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篇2]

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使教師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繁昌縣教育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城關實驗。

一、例會是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每週舉行一次。

三、例會時間一般定為星期一下午放學後,如有特殊情況隨時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縣教育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

2、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並提出注意事項,促進本週的工作。

3、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生紀律、安全、學校衛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4、討論決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5、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校辦公室通知。

2、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16∶40 分準時召開。 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 每位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計6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國小的管理。

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轉,建立一支高效、文明的教師隊伍,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制定此例會制度。

第二條出席人員:全體在崗工作人員。

第三條例會時間:每週二下午第三節課放學後準時召開,如有特殊情況另外通知。

第四條會議內容:由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對學校各部門工作的總結,擬定下一步的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決策等。參會人員須做好充分準備,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落實會議精神。

第五條會議由辦公室派專人記錄,以利對照檢查下期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

第六條加強會議考勤,參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辦公室及時做好籤到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會議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由主管校長審批,因病或因公外出學習的由教導處負責核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到會的',須提前至少一小時向校長或辦公室請假,凡不請假者、無故缺席和會議開始10分鐘後到達者及會議中無故中途退場的視為曠會,會議開始10分鐘內到會者視為遲到。

第七條 為了嚴肅學校工作例會紀律,保持會場安靜,請教師自行提前安排好子女,嚴禁教師帶孩子進入會場,同時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振動,不做任何與會議無關的事,不看書報雜誌,不備課、不批改作業試卷等。

第八條 教師例會個人每學期請假累計達8次者,扣除本人年度考核量化積分3分,同時年度的評優將一票否決。

此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開始執行。

2011年9月1日

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篇4]

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 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 使教師 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教育局、學區的 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南江鎮中心國小教師例會制度。

一、例會是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 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 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 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每週至少舉行一次。

三、 例會時間一般定為星期天晚上, 如有特殊情況 可隨時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教育局、學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師總結上週工作,部暑下週工作。

3、 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 並提出注意事項, 促進本週的工作。

4、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生紀律、安全、學校衛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5,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 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6、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 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值周教師通知。

2、每位教師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班主任要祥記,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 6∶00 分準時 召開。 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 每位 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 計 6 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 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大莊國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