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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的國際借鑑及我國的現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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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各個國家都在努力完善本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是歷史不斷演進的結果,與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制度、文化傳統等因素密切相關。面對世界人口老齡化加速、通貨膨脹嚴重等社會問題,各個國家都在積極完善本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探索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管理方法,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嚴峻形勢。

淺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的國際借鑑及我國的現實選擇

一、國外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及經驗借鑑

(一)智利養老保險基金私有私營模式

智利在養老保險基金私有化改革上做出了示範,對養老保險基金採用了完全積累方式和私營化、資本化的管理使得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不僅將政府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負擔上解放出來,而且也較好地解決了勞動者與僱主之間的矛盾。

1.智利養老保險制度及養老保險基金私有私營模式

智利20 世紀初期建立了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制度。20 世紀中後期,由於人口壽命增加以及老齡化的加速等問題,使得智利養老金給財政帶來了非常沉重的負擔。智利政府不得不對社會保險制度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新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再實行現收現付制,而是採取強制性的個人儲蓄,並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由私營基金管理公司運作。個人可以根據收益率或者其他標準來選擇基金公司,政府只承擔監管的責任並實行一些政策上的優惠。新制度從1981 年開始實行,經過20 多年實踐的結果表明,智利的養老金改革非常成功,運用市場機制創造出的高效率克服了原有養老保險制度的侷限和弊端。其經驗可概括為三個方面:強制儲蓄、機構私營、政府監管。由於其成功經驗,很多發達國家也紛紛效仿這種智利模式,改革國內的養老保險制度。

在智利,根據新制度的規定,1983 年以後就業的人員必須加入新制度,1983 年以前就業的人員可在新舊制度中做出選擇。每個按新制度參加養老保險的人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養老保險金賬戶,用來存放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保費按月繳納,費率相當於職工月工資收入的12.3%。新制度更加強調自我積累和自我保障,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現在繳費的數額。因此,個人的努力程度和養老金的數額之間存在直接的聯絡。所有參保人員達到法定年齡即可以領取養老金。

2.智利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對我國的借鑑意義

由此看出,智利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給私營基金公司運營,投資運營的主體不再是政府。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效益低下,可以借鑑智利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模式,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給私營基金公司運營,用市場化運作方法和手段提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由於智利的養老保險基金交由私營基金公司管理,而私營基金公司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且國家對其投資限制相對寬鬆,因此,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效率更高。這對於我國逐步放開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限制,進行多元化投資,從而更好地實現分散風險和保值增值的目標有很大的借鑑意義。

(二)新加坡養老保險基金的私有公營模式

新加坡作為以華人為主體的國家,在人口特徵、文化傳統等方面都與我國有著相似的地方。新加坡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其養老保險制度也相對完善。新加坡的養老保險制度堪稱東亞乃至世界範圍內養老保險基金成功執行的典範。

1.新加坡養老保險基金私有公營模式

新加坡的養老保險制度採用的是完全累積制,政府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在職員工進行儲蓄,規定由企業和員工雙方繳費,政府只承擔稅收優惠和政策優惠的義務,企業和員工繳納的所有公積金款項都存入政府依照中央公積金法令為每位參加者設立的個人賬戶中,賬戶中的資金可以用來支付購買房產,也可以投資教育、醫療等其他領域。繳費率則視國家經濟狀況經常進行調整。改革後,按照中央公積金的投向不同,養老保險基金由兩個部門負責管理。新加坡貨幣管理局主要負責將公積金投向國債和銀行存款;新加坡政府投資管理公司負責投向住房和基礎建設等方面。新加坡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向主要傾向於風險較小的資產和專案,既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性,也能夠為國際經濟建設提供支援,但投資收益較低,管理成本高。

2.新加坡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對我國的借鑑意義

一方面,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採取的是相對集中的管理體制,所以基金的安全性較高。政府只負責相關制度的建立,並不具體負責運營基金,具體運營工作則由中央公積金局指定的專門政府投資公司負責,有利於提高投資效率。新加坡模式有利於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執行打破政事合一的管理模式。我國可以考慮建立多級機構,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實行監督與管理相互制約的新型治理結構。但新加坡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也有一些不足,如個人缺乏決策權和自主性,投資運營受政府影響較大,且限制較多,收益率並不是很高。另一方面,新加坡模式在將家庭作為一個整體來考量養老保險基金方面做出了創新,比如建立了子女對父母公積金的最低存款填補制度和家庭保障計劃。這對中國有相當大的`借鑑意義。中國曆來以孝治天下,將孝順父母和養老基金結合在一起,無疑是對這一傳統美德的最好體現。同時,也能夠約束子女對貧困老人的保障,從道德、經濟層面上都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三)瑞典養老保險基金的政府主導運營模式

瑞典位於歐洲北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上,是全世界高福利國家之一。瑞典是全世界第一個強制為全體公民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其養老保險制度以高稅收、高福利為典型特徵。

1.瑞典的養老保險制度

和大多數國家一樣,瑞典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制,規定在瑞典凡是工作年滿三年的員工,不管從事什麼工作,無論是否本國公民,也不論退休前個人收入狀況如何,在65 週歲退休之後都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為了支付相當高的養老費用,瑞典個人所得稅率高達19%。如此高的福利造成了巨大的財政負擔,加之老年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人口老齡化的到來,想要繼續維持如此高的福利,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將提高到36%,才能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給現階段的青年人帶來巨大負擔,瑞典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

瑞典改革後的養老保險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名義賬戶和個人賬戶。名義賬戶由政府代表個人進行管理,個人賬戶由養老保險基金局管理。名義賬戶是政府為每位職工建立的記錄工人繳費歷史的賬戶,工人繳納稅率的大約16%將進入名義賬戶。名義賬戶的資金雖表面是對個人繳費積累的記錄,但這個賬戶上是沒有錢的,名義賬戶的錢都支付給了現階段退休的人員。等個人退休後,政府會根據名義賬戶的繳費記錄來支付養老金的數額。個人賬戶是養老基金的累計部分,大約為工人繳納稅率的2.5%,屬於個人資產。這部分資金由政府成立養老保險基金局負責運作和管理,可以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並獲得收益。當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個人賬戶累積的資金以及投資收益都轉換成退休年金,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充。

2.瑞典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對我國的借鑑意義

名義賬戶制度表面上看是個人在繳費期間資金的積累,但實質上仍然是一種現收現付制,是現收現付制的轉換形式,但它又不同於傳統的現收現付制度。名義賬戶雖然名義上是一種累積制度,但實際賬戶內是沒有資金的,只是一種模擬的累計制度。這種模擬的累計制度為現收現付制度向累計制度的轉變提供了一種過渡的方法,因為如果直接從現收現付制轉變為累計制,新制度之前的職工賬戶無累計所帶來的隱性債務是大部分國家面臨的問題。名義賬戶很好地解決了這一難題,將這種轉換成本即隱性債務分散到一個年齡跨度很寬的時間段裡,使得隱性債務被逐漸消化。

名義賬戶還具有比較高的透明度,繳費人可以隨時檢視自己的賬戶資訊,包括自己的繳費情況以及投資收益。而且名義賬戶中將退休金和現在的繳費數額聯絡起來,大大提高了參保的積極性和效率。這種由現收現付制向累積制度的創新為政府解決隱性債務開闢了一條新的途徑。許多國家紛紛效仿,雖然其存在時間尚短,很多問題尚未顯現,但綜合來看,瑞典名義賬戶制的改革是相當成功的。

二、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老年人口急劇增加,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甚至影響到社會穩定。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存在投資範圍狹窄、效益低下、空賬運轉等諸多問題,難以勝任我國的養老問題。因此,改革探索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將成為改善民生、保障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借鑑智利、新加坡、瑞典等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經驗,我國應採取以下措施來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

(一)對不同賬戶的資金分別運營,提高投資效率

由於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的目的不同,可將兩個賬戶分別進行經營運作,以提高其投資效率。從智利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成功經驗可以看出,對個人賬戶資金可採用市場化進行運作,或者直接交給市場中相應的投資機構進行投資和運營,政府負責監督管理。在運營過程中,應增加投資機構的數量和質量,拓寬投資渠道,使市場達到充分競爭,這不僅能夠使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提高效率,也能夠提高其收益。對於統籌賬戶的運營,由於統籌賬戶只起調劑資金餘缺的作用,所以首先要保證該賬戶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其次才應該兼顧收益性。且統籌賬戶的當期支出較大,導致結餘少,可投資資金較少。為了便於管理,實現資金調劑目的,統籌賬戶可採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

(二)改革現行管理模式,加強投資監管力度

借鑑國際經驗,可以考慮將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多元化,使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機構、管理機構、託管機構等相互獨立,防止利益滲透,實現權力的相互制衡,這有利於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風險防控。個人賬戶實行市場化投資,可以將其資金運營的選擇權交給居民個人選擇,由投資管理機構認可的基金投資管理公司來進行管理。統籌賬戶則應由政府進行集中管理,政府應制定統籌賬戶管理規則和政策,並充分發揮監管職能。在統籌賬戶監管過程中,政府強化對基金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監督管理是核心。我國可以借鑑智利模式,成立儲備金體制以及競爭機制,建立一個權力分立,各司其職,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有制約的透明的分權式管理制度,有效解決政府監管效率問題。

(三)豐富投資渠道,拓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範圍

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一直面臨支出增長過快和收益率低下之間的矛盾,且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大、週期長,容易受到通脹因素影響,其資金保值增值的問題一直較為突出。在2015 年8 月頒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之前,養老保險基金不允許入市,大部分資金投資於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渠道狹窄,在低利率環境下保值增值困難。目前,儘管我國已允許養老保險基金入市,但是目前養老保險基金在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規模小,其投資收益仍然沒有明顯體現,投資水平有待加強。此外,今後應適時增加養老保險基金對其他渠道和專案的投資,如能源、交通等基礎建設專案,雖然投資期限較長,但是收益性較好,風險較低;同時養老保險基金可以適度增加海外投資,投資於境外資本市場,以分散國內金融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四)培育健康金融市場,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水平

養老保險基金入市的前提是一國具備較為完善的金融市場,特別是發達的資本市場。目前,我國正在逐步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路徑也正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市場不透明、不效率,資訊不對稱,投機性過強,投資者專業知識普遍不高等問題。這就使得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於我國資本市場增加了風險,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構的投資水平和風險管理水平要求很高。[3]所以,必須加快培育我國健康、發達、高效的金融市場,尤其應提高股票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健全交易機制,提高市場效率,為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提供更完善的市場基礎。同時,金融機構應加快金融產品的創新發展,以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統一為原則,設計符合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金融產品和資產組合。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構本身在面對多元化投資趨勢時,應該提高自身投資水平,進行風險管理,採取構建資產組合的方式進入資本市場。基金投資機構應選擇相關性低的基金投資組合物件,實現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的目的。同時可聘請專業團隊為公司出具分析報告、幫助公司決策。尤其對我國股市來說,不僅養老保險基金需要高收益的投資產品,股市也需要一筆大額、穩定、長期的資金進行支援,二者應形成良性互動支援資本市場發展。

(五)積極探索,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法律法規建設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髮展時間較短,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備。目前,對於該領域的暫行辦法、規定、規則雖然有,但尚未形成健全的法律體系。在目前我國新常態經濟環境下,我國面臨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金融改革深化等現實問題,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養老保險基金的發展必須適應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這就要求國家應健全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科學制定養老保險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借鑑發達國家經驗,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投資、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完備的安排,以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