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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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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

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合集15篇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2、認真組織安全檢查工作,做到對檢查結果有佈置、有落實、有記錄,對逾期的相關責任單位按制度進行處罰。

3、制定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4、負責對員工的安全操作進行監督、指導及及時糾正,對違反安全規程的行為按制度進行處理。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採取、實施整改措施,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負責檢查並發現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7、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認真整理安全資料,並做好管理工作。

8、負責公司特種裝置的.管理校驗工作。

9、負責公司各種事故的管理。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2

1、協助段長抓好工段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段的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2、對本工段、班組員工在生產執行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3、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令的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機器裝置、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體防護用品等,並檢查是否標準化操作和處於良好狀態。

5、經常性的檢查並保持工作現場的文明生產與“6S”管理,保證各責任區域整潔有序。

6、認真搞好班組安全工作基礎建設,檢查班組每週安全例會、班前會開展情況的質量檢查和事故預防、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7、認真檢查各班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並有權拒絕上級的違章指揮,遇到必須停機才能解決的事故險情時,有權指揮崗位員工採取緊急措施。

8、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要積極組織救援,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並如實提供事故發生的情況。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3

安全生產部是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制度。

2、負責擬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措施計劃等,並檢查、監督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和稽核集團公司直屬單位和控股子公司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負責辦理集團公司本土直屬單位新建、擴建及技改工程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辦理公司和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年檢及換證工作;協助各單位對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驗。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集團公司本土礦山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建設部監督檢查集團公司本土各單位的安全設施建設,參加建設專案安全方面的評審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5、督促指導本土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擬定和落實;負責集團公司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和安全生產考核;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公司及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6、負責組織職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及競賽;配合有關部門或專門機構做好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對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監管責任;指導控股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土直屬企業開展年(季)度安全生產評價,提出獎懲意見。

8、做好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安全評價單位的工作關係。

9、負責集團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4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接受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要問題。

三、定期向區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區安委會和區政府有關部門。

四、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配備工作人員。

五、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加強對本級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轄社群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和考核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制止,並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源運行臺賬和事故隱患治理基本檔案,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

八、建立本轄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後,及時啟動救援程式。

九、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有關事故處理決定;接到發生重傷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街道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每月按時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表。

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建立活動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事故防範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形成逐步增長機制;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公共安全隱患,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安排專項引導資金,積極落實整改。

十二、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5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綜採隊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綜採隊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本專業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綜採隊長負直接責任。

4、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綜採隊長負直接責任。

5、綜採隊長對上報的各類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6、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綜採隊長負直接責任。

7、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綜採隊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綜採隊長負直接責任。

8、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6

1、協助專案經理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防護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

2、糾正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和不安全狀態。

3、肩負管理和檢查監督兩個職能,宣傳和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規定,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產中規定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職權範圍和標準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指揮人員進行處罰,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的.提出獎勵意見。

6、協助參加專案安全值班檢查,同時做好記錄。

7、認真填寫安全資料,建立管理臺帳,及時檢查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活動記錄,驗收安全設施及機械安全裝置。

8、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報告安全情況、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檢查班組日誌。

9、做好現場文明施工記錄。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7

社居委主要負責人是本社群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本級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全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二)主持召開季度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或月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分析會,及時研究部署各項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難點問題。

(三)組織制定社群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經費。

(四)負責分解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五)每月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活動,排查、治理本轄區內各類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六)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和損失擴大,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向上級如實報告。

(七)其他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8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祕密。

2、在部室領導的帶領下及時做好現場安全巡檢工作,認真填寫檢查日誌。

3、負責部室及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宣傳工作。

4、配合檢查施工現場各類安全管理資料,做好部門的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負責檢查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的班前安全活動及人員安全教育情況。

6、負責全公司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消防、防汛管理工作。檢查和落實現場安全警示標誌、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7、配合做好公司員工的`勞保驗收、配備與發放工作。

8、配合部室做好驗收公司各類裝置設施的安全裝置和執行。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9

企業法人代表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規範,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2、 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措經費的落實。

4、 領導並支援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複發生。

企業技術負責人

1、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 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 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並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 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專案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 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企業主管生產負責人

1、 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法定代表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參與編制和稽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 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 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

6、 認真聽娶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專案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專案經理對專案安全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把安全生產工作要列入專案經理的重要議事日程,應每季度研究一次,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措施,認真組織貫徹,保證生產安全。

2、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律、及上級指示,領導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工作,積極支援安全科的工作。

3、對幹部進行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組織學習有關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及時批評忽視職工安全的思想和行為,表揚獎勵安全施工有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訂改進措施,並組織督促其貫徹執行。

5、編制和審批年、季、月、生產計劃時,必須編制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改善工藝,裝置和操作環境,為安全生產製造條件,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6、發生傷亡事故要親臨現場,主持和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經驗教訓,制訂防範措施,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審定。

7、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認真貫徹執行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飲料發放標準的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費用。

專案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技術法規和各項制度。

2、責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

3、在主持編制和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真審查安全施工措施,對重要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督促實現,對重大安全技術問題進行指導和審定。

4、參加專案每月的安全大檢查和重要施工專案的安全專業檢查,從技術上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

5、鑑定或推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機具和新工法時,認真審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從技術上做出鑑定,提出改進措施。

安全科安全生產職責

1、在公司及專案經理的領導下,監督和督促專案所屬各科室、施工隊組對安全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上級指示貫徹執行情況,並制訂本業務系統的具體的實施辦法。

2、參加編制和審查施工規則、施工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貫徹執行。

3、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安全動態、發現和研究問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提出改進措施,對工程的不安全因素,特別是重大隱患,要抓緊督促改進,特殊情況下有權下令停工,並立即向領導報告。

4、組織專案經理部的定期安全檢查,並督促工程的每月兩次安全檢查和專題安全活動,抓好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並及時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

5、負責對工傷事故和生產性火災事故的`調查,並及時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

6、參加現場交通事故的調查研究及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7、參與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技術規程。

8、按月、季、年上報安全事故通報表。

9、組織和落實好新工人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

工程科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有負責的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阻違章冒險作業。

2、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及設施、機、電、腳手架、四口五臨邊等,負直接的管理責任。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批准的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把安全生產貫穿到具體環節中去,特別要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技術交底,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5、指導所屬的施工隊搞好安全日活動,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7、負責各施工隊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裝置、機械裝置的驗收工作,合格後方準使用。

8、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技術科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本單位的技術狀況,制定貫徹實施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對本專案部施工生產中的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的確定,每個環節都要滲透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要語、實用效果、好科學的指揮施工生產。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5、有步驟的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施工勞動條件,提高企業的施工效益。

6、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工種、工藝,督促現場實施,在本專案內部的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

7、參加事故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措施和實施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安全衛生檢查,對防暑降溫提出預防措施並實施,負責對職工的職業病,中暑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提出改進措施。

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定期組織身體檢查。

3、對工傷職工負責送院搶救治療,慰問及善後處理。

4、負責防火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制訂預防措施,主持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生活區內部治安管理和保衛工作,對職工住宅負責維護修繕工作,嚴防倒塌,失火事故的發生。

6、對食堂、鍋爐等生活設施及職工的安全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工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專案經理部領導下,對施域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上級制訂的安全措施中,要結合施域的工程特點,做好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

3、經常檢查工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堅決制止不顧人身安全,違章冒險蠻幹的行為。

4、參加專案經理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和專題安全活動,對施域的問題要及時負責糾正,

5、發生工傷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事故的處理,並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認真貫徹防範措施。

材料科安全生產職責

1、具有安全第一的思想,服從專案部的計劃安排,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2、在採購材料裝車時要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嚴禁超負載運輸。

3、材料進場要類別、規格分類堆放,堆放時要注意人身安全。

4、鋼材搬運過程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

5、水泥堆放不要過高,防止倒塌,發生意外。

6、材料員進入施工現場接收材料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

7、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0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環保負直接責任,職工安全環保職責。

2、針對石油石化企業“連續性強、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業特點,認真學習並執行安全動火、高處作業、進裝置作業等直接作業環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出海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海上作業“十不準”。

3、進入施工現場,任何人都必須戴安全帽,按規定穿著勞保服裝,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環保職責》。否則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新上崗、換崗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5、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事故發生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彙報,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加以勸阻和制止。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詳細交待、認真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1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在案;

6.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

7.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8.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9.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進行檢查,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使用;

10.負責本單位《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落實工作;

11.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12.參與本單位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和驗收;

13.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傷亡事故、職業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提出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2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生產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生產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3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地測副總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副總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地測副總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4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技術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技術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技術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

1.承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制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釋出全市安全生產資訊,通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排程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配合、協調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査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査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

裝置(特種裝置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裝置(特種裝置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9.依法監督檢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專案,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11.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考前培訓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13.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職能。

14.承擔作業場所職業生監督檢査職能。

15.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承擔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前培訓的組織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能。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7.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鑑定和科技規劃;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專案,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18.依法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職工工傷保險、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工作。

19.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鄉鎮、教育、衛生、農機、機械、輕工、菸草、醫藥、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0.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監督、監測管理工作。

2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