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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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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排程室主任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篇)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排程室主任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煤礦組織的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排程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5、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探放水隊長負直接責任。

6、排程室主任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7、排程工作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排程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排程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排程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排程室主任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排程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2

第一條總則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部;在總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決策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在總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決策機構的領導下,安全生產部負責工程質量管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推廣和應用“四新”技術,負責對工程質量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爭創省、市優良樣板工程。

第二條安全生產部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審;

二、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協助創優申報;

三、負責工程進度監督檢查;

四、負責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五、負責消防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程資料監督檢查和竣工資料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維管工程的工程量複核和依據安全生產、質量情況稽核支付工程款;

八、負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的要素歸口管理;負責計量器具的檢定;

九、負責遺留專案的跟進;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協助主管經理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的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2)負責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的現場檢查監督工作。

(3)督促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安全、質量、消防技術措施和總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生產製度,審查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計劃;對專案部進行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等法律、法規和技術交底、教育。

(4)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員工安全、質量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的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颱風暴雨工作。

(5)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分析、掌握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暫停生產,果斷採取應急措施。發現險情有權制止施工,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6)組織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大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負責質量、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組織質量、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範措施,並督促實施。建立健全質量、工傷事故登記制度,負責管理事故頻率指標。

(8)負責本部門“三位一體”管理體系的實施,公司計量器具的檢定。

(9)負責遺留專案的跟進。

(10)負責維管工程的工程量複核和依據安全生產、質量情況稽核支付工程款。

(11)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移交、歸檔。

第三條安全生產部工作目標

安全生產部工作目標:

1、死亡率、火災、傷害事故發生率及負輕傷率:控制在0次以內、及0.5%/月以下、5%0/年以下;

2、定期對工地的巡檢率90%以上;

3、整改情況的複檢率100%;

4、安全技術交底完成率100%;

5、計量器具送檢率達到100%;

6、質量、安全檔案完整率達到100%;

7、定期檢查大樓消防器材的設定、更換:在考核期內定期檢查率100%。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3

1.承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制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釋出全市安全生產資訊,通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排程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配合、協調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査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査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

裝置(特種裝置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裝置(特種裝置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9.依法監督檢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專案,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11.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考前培訓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13.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職能。

14.承擔作業場所職業生監督檢査職能。

15.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承擔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前培訓的'組織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能。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7.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鑑定和科技規劃;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專案,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18.依法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職工工傷保險、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工作。

19.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鄉鎮、教育、衛生、農機、機械、輕工、菸草、醫藥、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0.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監督、監測管理工作。

2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4

一、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監督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

三、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跟蹤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

五、及時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檔案精神和工作要求,並跟蹤落實;

六、全面推進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企業“一企一檔”建設;

七、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討論、研究、總結和部署村(居)安全生產工作;

八、按要求上報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資訊,及時將各種資料整理歸檔;

九、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與事故調查處理;

十一、認真完成上級安監部門佈置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5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部。

二、職責範圍及工作標準

(一)安全生產部是公司日常安全環保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消防工作。

(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消防等的法律、法規,依照公司制度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執行和監督、落實、考核工作。

(三)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環保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環保工作目標、工作計劃、考核辦法,簽訂公司年度安全環保責任書,保證安全環保管理體系有效執行。

(四)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會議,並負責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監督檢查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五)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建立安全培訓教育檔案;負責新進員工二、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檢查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的執行情況;負責員工安全作業證的審批、辦理、考評、復證等工作和外協施工及有關技術服務人員的安全培訓及出入手續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資料的統計、建檔工作;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車間)建檔工作,並對基礎資料進行分析,以使各項工作持續改進。

(七)負責審報公司年度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技措計劃,並負責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技措計劃的實施。

(八)組織開展公司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防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跟蹤驗證整改情況。

(九)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環保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十)負責組織開展公司“百日安全環保競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6.5環境保護日”等活動,不斷提高員工安全環保意識。

(十一)負責公司各類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設施、器材的申報、配備、更換,並對各類設施的執行、維護保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公司各類安全工作票據的管理,並對車間的各項作業程式、作業規範、安全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生產和施工過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

(十三)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儲存、廢棄處理等環節的管理。

(十四)負責做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不斷提出改善措施,減少職業病的發生;

(十五)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和安全重點部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對重大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技術方案的稽核、上報工作。

(十七)負責對公司“三廢”排放情況、汙染治理情況進行管理。 (十八)制定公司年度減排計劃,並對各部門(車間)執行情況進行落實、檢查。

(十九)建立健全公司消防管理體系,對各部門消防管理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十)負責公司各類事故的統一管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職權範圍內的安全環保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二十一)負責公司各類事故的統計、建賬,並負責工傷人員的申報及協調工作。

(二十二)負責公司應急體系執行情況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編制公司級安全、環保、消防應急預案,審查車間級現場處置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公司級應急預案演練,監督、檢查各車間的應急演練情況,並建立相關臺帳。

(二十三)負責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專案的“三查四定”工作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負責新建、擴建專案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公司內部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負責做好公司生產區人員、物資及車輛出入廠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總公司及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許可權

(一)對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安全環保事故、“三廢”排放、消氣防、綜合治理等工作,有監督、檢查、考核權;對查出的違章、違紀行為有處罰權;對各類事故有調查處理建議權。

(二)對公司各部門(車間)安全管理工作有監督考核權。

(三)有權制止各種違章違紀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四)對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做出貢獻的人員和集體給予獎勵的建議權。

四、工作關係

(一)在公司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嚴格執行本職責範圍和工作標準。

(二)對公司各部門(車間)安全、環保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三)接受總公司職能部室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

五、績效考核

本職責範圍及工作標準由行政部負責按月考核,考核標準按公司制定的考核標準執行。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6

一、社群居民委員會主任,為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二、組織傳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三、根據辦事處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組織研究制定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措施,完善規章制度,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轄區內的規模以下企業簽訂好安全責任書。

四、結合實際,有組織地開展各項安全檢查活動,及時上報會影響生產、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或危險源,確保安全。

五、轄區內發生傷亡及重大火災事故,應及時報告,保護現場,並積極協助上級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做好群眾和受害者親屬工作和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7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環保負直接責任,職工安全環保職責。

2、針對石油石化企業“連續性強、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業特點,認真學習並執行安全動火、高處作業、進裝置作業等直接作業環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出海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海上作業“十不準”。

3、進入施工現場,任何人都必須戴安全帽,按規定穿著勞保服裝,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環保職責》。否則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新上崗、換崗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5、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事故發生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彙報,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加以勸阻和制止。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詳細交待、認真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8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本單位的最高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如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堅持“分層管理、分線負責”的管理路線。

(二)建立健全並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組織建設,及時調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安全生產職能部門與職權,依法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安全網路暢通和資訊及時傳遞到位。

(三)組織健全和督促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特種作業、從業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

(四)確立年度安全生產重點防範部門及部位,編制年度場所和設施、裝置及管理改進計劃,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持證培訓宣教計劃,編制年度各項檢驗檢測工作計劃,依法保障安全生產各項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實行安全生產檢查閉環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檔案,及時協調、督促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和監管體系建設,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事故,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報告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六)組織開展年度安全管理稽核審計,鼓勵加大安全生產防護設施和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批制度,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履職與主要工程管理績效考評掛鉤。

(七)總結、考核、評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建立、健全並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

(五)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八)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產狀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確保本單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九)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十)根據法規要求,落實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年度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應當委託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代為履行上述職責。

三、分管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負領導責任,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貫徹適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並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二)主持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三)協助主要負責人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四)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對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六)定期組織開展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按規定許可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應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七)主持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定期檢查評估執行情況。

(八)發生事故後,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按分工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九)監督防汛預案的制定、實施和執行情況。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受委託代為履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四、其他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其他領導對分管部門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各自分管(專業)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並負直接領導任。

(二)積極協助主在負責人和安全分管負責人抓好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認真督促分管科(室、站)強化內部安全管理,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三)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安排、佈置、檢查業務工作的同時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情況緊急的,責令停止生產,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予以處理,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四)參與擬訂或者修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作業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相關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促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五)及時研究業務管理中影響安全生產的新況和新問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教育手段加強安全監督,增添新的安全措施和辦法。

(六)組織落實分管工作範圍內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監督分管工作範圍內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七)組織實施分管工作範圍內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八)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範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安全辦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二)負責制定單位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審定有關工作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執行。

(三)開展單位級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四)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並報告本單位相關負責人。

(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六)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裝置的安全效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七)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

(八)參與制定員工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並監督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九)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十)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上報,組織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十一)負責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複審和考核發證工作,並建立相應臺帳。

(十二)監督消防器材的佈置、更換、檢查的落實,使之處於良好的應急狀態。

(十三)負責建立相關安全生產臺帳。

六、工會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工會負責人對工會組織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工藝衛生、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和教育。

(二)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有支援、監督、檢查責任。

(三)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的制訂,參加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四)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督檢人員,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瞭解掌握職工勞動保護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配合相關部門切實搞好勞動保護,保障職工安全與健康。

(五)協助單位有關部門抓好職工安全教育與崗位技術業務培訓,組織參加安全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制度,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六)參加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竣工的“三同時”驗收,提出意見建議。

(七)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瞭解安全生產情況,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代表職工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辦公室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對新進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對轉崗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經常對職工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制訂衛生措施,防止職業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

(四)加強車輛安全使用工作,建立車輛安全管理臺帳。

(五)按規定發放、檢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

(六)負責員工年度體檢工作。

(七)落實安全生產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八)負責對消防器材的佈置、更換、檢查,使之處於良好的應急狀態。

(九)負責單位辦公場所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

(十)負責檔案室、物資倉庫的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確保其有效性。

(十一)做好檔案防蛀、防蟲、防黴等相關工作。

(十二)建立檔案查閱規章制度,做好檔案的存放調閱工作,建立檔案管理臺帳,確保檔案安全完好。

(十三)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對倉庫貯存物資、倉庫環境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八、計劃財務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計劃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用帳戶,確保安全生產各項費用的支出,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三)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並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九、專案前期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專案前期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組織工程立項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規定。

(二)在專案前期工作中,對引進開發新技術、新專案時,必須注意有無有害物質可能危及環境汙染的情況。

(三)在專案前期工作中,對消防、環保、安全等設施,必須做到“三同時”。

(四)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在專案招標過程中,做好招標過程中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工作。

十、工程建設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工程建設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向相關部門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在組織工程施工和驗收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規定。

(三)掌握工程安全施工情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宣傳和檢查安全工作,督促專案部及時消除基建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參加改建、新建等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以使符合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五)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計缺陷或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建議意見。

十一、政策處理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政策處理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及時與相關部門簽訂拆遷安置相關協議,確保拆遷安置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二)在工作過程中,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避免發生群體上訪事件。

(三)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及時做好政策處理協調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綜合管理部門負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城市內河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參與制定防汛預案及預案的演練工作。

(三)負責建立建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四)負責內河河道執行暢通。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泵閘防汛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泵閘防汛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城區內河各泵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公司防汛預案及預案的演練工作。

(三)擔負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呼叫工作。

(四)負責建立建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五)負責內河泵閘、水泵正常執行,擔負泵閘、水泵的日常檢修和維修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三)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四)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水平。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之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自己分管的裝置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六)正確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工藝指標,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執行記錄清晰、真實、準確、可靠和整潔。

(七)按時進行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置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參加事故搶險和救援。

(八)加強裝置維護,保持作業場所、周圍環境的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義務。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9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通風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風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0

一、負責車輛技術檔案的建立、管理,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建立健全準確、完整的.車輛從新車購置到報廢期內的車輛技術性能,執行使用和檢測維修情況的完整記錄檔案。

二、車輛技術檔案的內容設定要力求簡明扼要,主要內容突出。主要有:車輛履歷、裝備和技術性能記錄;車輛執行記錄;車輛維護、修理、檢查的日期、間隔行駛里程和總里程,總成維修檢測技術狀況和修理部位及原因記錄;車輛的壽命週期記錄;車輛肇事記錄;車輛安全執行記錄。

三、車輛證件審驗、管理。車輛及裝備的年審、審驗、檢測檢驗計劃安排及組織實施。車輛的月檢和專項檢查,事故隱患監督檢查整改。

四、負責車輛危險品運輸標誌、GPS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記錄儀、通訊裝置、消防器材、防護設施的安裝配備管理。

五、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公司內部的安全檢查,安全防範和事故處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基礎資料。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負責安全專用車輛、應急救援器材管理、維護保養、更新更換,始終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七、負責安全專用車輛、應急救援器材管理、維護保養、更新更換,始終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八、扶著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及資料歸檔。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1

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2、認真組織安全檢查工作,做到對檢查結果有佈置、有落實、有記錄,對逾期的相關責任單位按制度進行處罰。

3、制定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4、負責對員工的安全操作進行監督、指導及及時糾正,對違反安全規程的.行為按制度進行處理。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採取、實施整改措施,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負責檢查並發現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7、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認真整理安全資料,並做好管理工作。

8、負責公司特種裝置的管理校驗工作。

9、負責公司各種事故的管理。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2

根據現場工程建設及試生產的要求,現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予以制定,公司所屬各部門(車間)必須以此目標為工作原則,強化內部管理,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部管理工作目標:

1、實現“八個杜絕”:即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杜絕重大燃爆事故、杜絕多人中毒事故、杜絕重大工藝責任事故、杜絕重大裝置責任事故、杜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公司年千人輕傷率≤1.5‰;千人重傷率為零。

3、一般事故(人身傷害事故除外)發生率為零。

4、杜絕企外死亡或其他企外重大事故。

5、員工持證上崗率100%。

6、新進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合格率100%,在崗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7、特種工取證、持證上崗率100%,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8、全年隱患整改率≥95%。

六、崗位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現場各項安全環保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

2、負責組織每月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和其它各類專項檢查,督促各車間落實整改,並跟蹤驗證。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的修訂和簽訂、風險抵押金交納、兌現和退款工作。

4、負責各部門(車間)隱患排查管理,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處的隱患制定整改及防範措施,及時對隱患進行彙總和上報工作。

5、負責公司檢維修作業中,重大作業方案的'審查和現場監督管理。

6、負責現場各類安全裝置、設施、器材的配備,並對維護、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每年安全技措計劃及臨時性計劃的申報並對技措計劃的實施情況、實施效果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公司每月安全環保例會的召開及安全環保月報表的上報。

9、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負責關鍵裝置的監督管理,對現場職業危害因素的控制情況進行管理。

10、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司消防器材驗收、檢查、維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11、負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並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3

安全生產部是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制度。

2、負責擬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措施計劃等,並檢查、監督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和稽核集團公司直屬單位和控股子公司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負責辦理集團公司本土直屬單位新建、擴建及技改工程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辦理公司和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年檢及換證工作;協助各單位對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驗。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集團公司本土礦山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建設部監督檢查集團公司本土各單位的安全設施建設,參加建設專案安全方面的評審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5、督促指導本土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擬定和落實;負責集團公司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和安全生產考核;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公司及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6、負責組織職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及競賽;配合有關部門或專門機構做好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對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監管責任;指導控股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土直屬企業開展年(季)度安全生產評價,提出獎懲意見。

8、做好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安全評價單位的工作關係。

9、負責集團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4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地測副總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副總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地測副總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

一、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令、政策、規章制度,定期檢查崗位操作規程,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聽取群眾意見,解決實際問題,總結先進經驗,保證公司安全工作紮紮實實開展。

二、職責:

1、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進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產目標明確,要求具體、便於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3、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嚴格監督、執行勞保用品發放、使用。

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法規及總經理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協助總經理把好安全生產大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有一定的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章程、責任制及規程;

2、建立安全機構和配備安全專職人員,指導專職安全人員工作;

3、督促檢查各種制度、規程完善與實施;

4、組織專題安全會議,協調各部門和基層的安全生產工作;

5、合理安排技術措施經費,專款專用,並組織力量,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參加各種安全檢查活動,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及時表彰安全生產成績突出者;

6、對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擬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7、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三級教育,特殊工程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可靠性,保障安全生產。

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與條例;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3.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點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