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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秀梅同志:
你與本公司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從事化驗技術員工作。你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三年五個月。現因你個人家庭原因,不能按照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上班和出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在公司決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日期:
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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