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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個勤奮的人嗎勵志文章

語錄名言 閱讀(1.35W)

勤奮的含義其實很簡單,就是堅持不懈地學習或工作。勤奮是古今中外公認的人生重要美德之一,也是人類得以生存、繁衍、發展的基本力量。人們大都幻想有朝一日能夠不工作,依賴順手,飯來張口,過上衣食無憂的神仙日子。其實,這種想法不僅違背了人的本性需求,也違背了客觀規律。一定程度上說,勤奮是人的一種天性,也是人的一種稟賦。

你是一個勤奮的人嗎勵志文章

在優勝劣汰的漫長的進化過程中,人類依靠勤奮得以生存、繁衍和發展,依靠勤奮得以從高等動物過渡成為文明人。勤奮勞動和工作是整個人類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不僅創造了人類自身,而且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不斷髮展的最基本的實踐活動。

勤奮勞動既是人類創造財富的基本活動,也是最為光榮的一項社會活動,熱愛勞動、勤奮勞動、尊敬勞動是人類共同的精神和美德。在這個社會上,天才和白痴都是少數,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普通人。因此,我們只有靠勤奮才能做出成就、出類拔萃。

勤奮,“勤”是什麼?是盡力多做。“奮”是什麼?是鼓起勁兒來。所以,勤奮就是鼓起勁來,不斷的盡力多做,才能有所收穫。

具體來講,勤奮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盡力多做

盡力多做是勤奮美德的基本要求,只有盡力才能熟能生巧、巧能生精,只有盡力多做才能總結經驗、不斷進步,只有盡力多做才能積少成多、有所收穫。

有句話叫“天才出自勤奮”。這不是說如果沒有一點點天賦,或者沒有一定的基礎,光靠勤奮本身就可以創造出天才。這裡強調的是成功並不是具備天賦和很高能力的人的專利,即使一個智商平常、條件一般的人,只要他認真鍛鍊自己的能力,掌握必要的技巧,付出勤奮的勞動,同樣可以取得成功。

【經典連結】天才是如何煉成的

20世紀90年代,著名心理學家埃裡克森和他的兩個同事來到了柏林,他們要在一家頂級音樂學院做一次心理學實驗。

在老師的配合下,他們把音樂學院中學習小提琴演奏的學生分為三組:第一組“明星人物”,他們是公認的具有成為世界級小提琴演奏家的潛力;第二組是“優秀人物”,他們被大家認為比較優秀,將來可能成為二流三流的演奏家;第三組是“一般人物”,他們的演奏水平可能永遠達不到專業水準,將來只能成為學校的音樂老師。

接下來,所有學生都要回答同一個問題:從拿起小提琴到現在,你總共練習了多少個小時?從學生們回顧的結果看,他們大都是從5歲左右始練習的。剛開始的幾年內,大家的練習時間都差不多,每週2-3個小時。到8歲左右,那些“明星人物”的學生練習時間開始多於其他學生,他們9歲的時候每週練習6小時,12歲的時候每週練習8小時,14歲的時候每週練習16小時。

結果是,到20歲的時候,第一組“明星人物”學生的練習時間差不多達到了10000小時。第二組“優秀人物”學生的練習時間約為8000小時,第三組“一般人物”學生的練習時間只有4000小時。

之後,埃裡克森又在業餘演奏者和專業演奏家之間進行了比較,結果是驚人的相似:到20歲左右,業餘演奏者的練習時間約為2000小時,而專業演奏家的練習時間約為10000小時。

埃裡克森最後得出研究結論:卓越者並沒有什麼“與生俱來的天賦”,如果和其他人一樣,只練習很少的時間,他們不可能成為佼佼者,沒有“不勞而獲者”。事實上,很多心理學家都發現:越是深入考察所謂天才們的成長經歷,越是發現天賦的作用越來越小,而後天苦練、積累、儲備的作用越來越明顯。

這項研究和其他研究的結果還表明:一個人的技能要想達到世界級領先水平,他的練習時間必須超過10000小時——任何行業都不例外。無論你是作曲家、籃球運動員、滑冰運動員、操作工人、棋手,乃至於小偷,對他們練習時間進行統計的結果,一次次毫不例外的都得到了10000個小時的數字。

“天才出自勤奮”這句俗語要求我們要腳踏實地,立足本職,發奮努力,矢志不移。有些人的確天賦不錯,但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勤能補拙。一份耕耘一份收穫,很多天資聰慧卻疏於勞作的人,只靠想象,期待奇蹟會出現,而不是付出勞動去爭取,最終還是兩手空空,一無所獲。

聞名世界的大發明家愛迪生,上國小的時候被老師稱為“智慧低下的人”,只上了三個月的學就被迫離開了學校。他並不因此而喪失信心,反而以更頑強的意志勤奮學習,最終成了舉世聞名的“發明大王”。正如他所說:“成功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只有勤奮的工作才會使你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在有助於成功的種種因素中,勤奮工作總是最有效的。在現代社會裡,那些靠天才取得的成績,同樣可以通過勤奮獲得;而僅靠勤勞取得的成就,光靠“天才”就無法得到。靠耍小聰明,投機取巧,就想贏得成功是根本不可能的。

2.奮發有為

勤奮的第二層含義是“奮發”,鼓起鬥志、鼓足幹勁,精神抖擻、意氣風發地投入到工作實踐中。現代化快節奏的生活,不僅需要刻苦耐勞、聰明機智,還要求具有旺盛的精力。萎靡不振的姿態不僅會讓人顯得信心不足,也會使別人難以看到自己積極向上的一面,以致影響事業發展。

新東方集團總裁俞敏洪認為,人應該像樹一樣活著,而不應該像草一樣活著。他說,像草一樣活著,你儘管活著,每年還在成長,但是你畢竟是一棵草,你吸收雨露陽光,但是長不大,人們可以踩過你,但是人們不會因為你的`痛苦也產生痛苦,人們不會因為你被踩了來惻隱你,因為人們原本就沒有看到你。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像樹一樣的成長,即使我們現在什麼都不是,但是隻要你有樹的種子,即使被人踩到泥土中間,你依然能夠吸收泥土的養分,讓自己成長起來,也許兩年三年你長不大,但是八年、十年、二十年,你一定能長成參天大樹。當你長成參天大樹以後,遙遠的地方,人們就能看到你,走近你,你能給人一片綠色,一片陰涼,你能邦助別人,即使人們離開你以後,回頭一看,你依然是地平線上一道美麗的風景線。樹,活著是美麗的風景,死了依然是棟樑之材,活著死了都有用,這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做人的標準和成長的標準。

“像樹一樣活著”其實就是一種發奮有為的精神狀態,一種奮鬥不息的人生過程。社會上常流傳著這樣一些嘆息:“我只是一個弱者,一沒文憑,二沒工作經驗,終將被社會淘汰……”的確,當今社會是一個充滿挑戰、洋溢奮鬥的社會,它需要競爭支撐,正如“適者生存,弱者淘汰”那樣殘酷,它也需要奮發圖強來作證。

3.堅持不懈

堅持不懈是勤奮與否的試金石。中華文化的源頭活水《周易》的“乾卦”中有一句話:“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我們的先人在觀察天象時發現,天體執行剛健有力、周而復始、生生不息,做人也應該像天一樣發奮努力,自強不息。直到現在,“自強不息”的精神已經融入了我們的血液,在時刻激勵著華夏子孫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禮記》中說:“人一能之,己十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意思是說,別人一次能做好,我就做十次;別人十次能做好,我就做千次。如果具有這樣的勤奮精神,就是天資愚鈍,也必定會變聰明;就是天生柔弱,也必定會變剛強。

回憶往事時,有的人心滿意足;有的人卻是感慨萬分:“當時要是堅持不放棄就好了!”人生中太多的遺憾,很多就是因為不能堅持到底而導致功虧一簣。老子在《道德經》中說:“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荀子《勸學篇》也說:“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捨;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如果略有收穫便就此止步,或一暴十寒,或忽左忽右,這樣下去,即便自己生來是個天才,到頭來也難以成事。

所以,大凡做任何事,都應該循序漸進、堅持不懈。在職場中不管你身居何處,從事什麼職業,只要有一股鍥而不捨的奮鬥精神,有一顆豁達、快樂並充滿激情的進取心並專心致志地努力,幹一行愛一行,你將會到達成功的彼岸。

【經典連結】成功要靠堅持不懈

約翰·伍頓是美國UCLA籃球隊的教練,曾領導球隊連續拿到十多次全美籃球比賽的冠軍。有位教練問他:“你是如何指導球員、如何讓任何一名球員進入球隊後都變成冠軍隊伍中的一員的?如何才能像你一樣成功”。

約翰·伍頓回答說:“即使是籃球巨星,也要每天站在籃下5米處練習500次的基本投籃動作。因為球員只有每天練投500次,遇到緊急狀況時才能有超水平的表現。基本動作是最重要的,時日一久,球員必有相當程度的改變。”

蓋瑞·布雷爾是美國高爾夫球場上的名將,在比賽中經常能準確地揮出完美無缺的杆。有位高爾夫球運動員問他:“怎樣才能揮出完美無缺的一杆,如何才能像你一樣成功?”他回答說:“我每天早上起來堅持揮杆1000次,雙手流血,包紮過後繼續揮杆,連續揮了30年。你願意付出每天早上起來堅持揮杆1000次的代價嗎?你願意重複一模一樣的單調動作嗎?如果你願意,你也能打得像我一樣好。”

(作者:宋振杰)

一路輕歌,一路笑

忙忙碌碌

終於踏上回家的客車

雀躍又恐慌

每次離開我都害怕沒有再回來的理由

也曾期待著一個人會成為我的理由

然而今天我又要離開

每每揚起回家的帆船

我就能感覺到我離家的距離

我拋棄了我親愛的家鄉

註定了也將被我的家鄉拋棄

直到聽見他們呼叫我的小名看見那些熟悉的面孔

儘管親們說話都是用喊的

卻也還是有一絲絲親切

老爸偏愛什麼好吃的都留給我

幸福得遭到哥哥小小不樂

飯後和媽媽哥哥一起散步

聊小時候過年的樂趣

哥哥說我還像個小孩

順便給養老院的老人挑水

樂得我心裡美滋滋

然後跟著媽媽向伯伯家問好

和最小的堂哥爭論我是姐姐還是他是哥哥

回來的路上遇見國小同學

我跟哥哥說起小時候打架的事情

媽媽偷著樂

說到另外一個女生她去年結婚生小孩了

爸爸怕我們忘了時間

打著手電筒向我們發出回家的訊號

我們一路閒聊到家

正巧碰上前輩給我家送魚

好大一條活魚

哥哥就此說來年運氣一定都很好

我也相信一定都會越來越好的

2014-1-28

讓自己漂亮 其實很簡單

(1)洗頭時,在水中放少許鹽,也可以預防脫髮。

(2)用醋洗頭,可以令頭髮飄順,容易打理而且兼有去頭皮屑的功效。特別適合燙染後的頭髮。

(3)刷牙時在牙膏上加上一點小蘇達,刷三次後牙齒潔白如玉,牙鏽自然脫落。

(4)每天放幾片茶葉在口中嚼三遍,這樣可使你口中保持清香,三天後除去口臭。

(5)用桃仁放在火上燒熱以後放在痛牙上咬,如此幾次永不牙痛。

(6)睡覺時口含桔皮一塊,含十五分鐘後吐出3-5次可根治打呼咬牙。

(7)每天早晚吃梨一個,慢慢嚥下,保持3-4天,口腔炎症立即好轉。

(8)用白色的蘿蔔皮貼在兩面的太陽穴上,每晚貼20分鐘,可治偏頭痛。

(9)將大蔥白切碎放在小盤內,臨睡前把小盤擺在枕頭邊便可安然入睡,連續幾天可治失眠症。

(10)跌打傷筋後將韭菜搗爛,少對一點小男孩尿,貼在傷處幾小時即可消腫,三日後可以恢復正常

(11)每天晚上用一個雞蛋清擦臉,一小時後用清水洗掉,如能經常擦,面板越來越嫩。

(12)橘子帶著“白絲”吃。很多人吃橘子時都會把橘子上的“白絲”剝掉。其實,這裡面含有豐富的黃酮類物質,對身體大有裨益。

(13)上午8時至10時和下午4時至7時,是晒太陽養生的最佳時間。

(14)飲茶養生的最佳時間是用餐1小時後。

(15)飯後3分鐘是漱口、刷牙的最佳時間。

(16) 每天晚上睡覺前來一個溫水浴(35℃~45℃),能使全身的肌肉、關節鬆弛,血液迴圈加快,幫助你安然入睡。

(17)飯後45分鐘至60分鐘,以每小時4。8公里的速度散步20分鐘,熱量消耗最大,最有利於減肥。如果在飯後兩小時後再散步,效果會更好。

(18)傍晚鍛鍊最為有益。

(19)仰頭點眼藥水時微微張嘴,這樣眼睛就不會亂眨了。

(20)眼睛進了小灰塵,閉上眼睛用力咳嗽幾下,灰塵就會自己出來。

(21)剛剛被蚊子咬完時,塗上肥皂就不會癢了。

(23)如果嗓子、牙齦發炎了,在晚上把西瓜切成小塊,沾著鹽吃,記得一定要是晚上,當時症狀就會減輕,第二天就好了

(24)吃了有異味的東西,如大蒜、臭豆腐,吃幾顆花生米就好了

(25)插花時,在水裡滴上一滴洗潔精,可以維持好幾天。

(26)夏天足部容易出汗,每天用淡鹽水泡腳可有效應對汗腳

(27)防失眠:睡前少講太多話,忌飲濃茶,睡前勿大量用腦,可用熱水加醋洗腳;

(28)雙手易變得乾燥粗糙,用醋泡手十分鐘可護膚;

(29)每天早晨用豆腐摩擦面部幾分鐘,堅持一個月,面部會變得很滋潤;

(30)皮包上有汙漬,可以用棉花蘸風油精擦拭。

有理想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人生中有太多的錯過,也有太多的無可奈何

含淚播種的人一定能含笑收穫。

只要有信心,人永遠不會挫敗。

莫找藉口失敗,只找理由成功。

不要等待機會,而要創造機會。

天才不是別的,而是辛勞和勤奮。

形成天才的決定因素應該是勤奮。

回憶我們小時候

抽屜裡那張泛黃的照片,被夾在記憶的最深處。忘了有多久,就會有多舊。我們倉促的長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舊靜靜地躺在小時候。

毛毛是個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難怪她那麼喜歡小狗。爸爸媽媽說小時候屬我最聰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潑,可是我一點兒印象都沒有。

有時候我會懷疑爸爸是愛我的。我還記得在幼兒園的每個週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書兜裡都藏著一顆熱乎乎的雞蛋。因為我清楚地記得老舊的教室裡牆角躺著一截老木頭,我的雞蛋皮都是偷偷丟進牆與木頭的縫隙裡去的。而且我還記得爸爸帶過我和毛毛吃公園小攤的雪花酪。我的勺子頭上是隻青蛙臉,毛毛的是隻蝴蝶。所以現在我看到爸爸那張冷峻的臉,總有一種不真切的感覺。

小時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媽媽總愛把厚重的海綿床墊拖出來用板凳支起來晾在院子裡。我和毛毛見了就樂了,我倆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墊下,無論媽媽怎麼叫我們,我倆都不出來,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頭喊我們去。我倆卻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媽是老愛吵架的。每次他倆大吵大鬧的時候,我和毛毛就嚇得躲進衣櫃裡,過一會兒他倆突然就不吵了,慌張地找我們。等他們找到我倆的時候,我和毛毛已經乖乖地睡著了。

毛毛不上學,我上幼兒園。毛毛最喜歡星期天了,因為我會在家陪她玩兒。我們玩兒泥巴,弄得滿身都是;我們玩兒過家家,我永遠都只當爸爸。

後來,毛毛上幼兒園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學校咋搞的,一直不讓我上一年級。我記得我還偷偷溜進那個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場的那個學校,因為我家的狗狗“哥羅”跑進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來每個星期天都該是我和毛毛最開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倆不約而同的討厭星期天。因為那一天我倆就會像兩隻可憐的蟲子,躺在門前的石階上,軟成一攤泥,全身一點兒力氣都沒有,無精打采地晒太陽。大人們都不在家,也沒有昨晚剩下的飯菜,我倆懶洋洋的以為晒晒太陽就飽了,就可以像院子裡那些不吃不喝卻開花的丁香一樣。當然,偶爾我倆還會偷吃櫃子上頭的方便麵,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價的,所以我們寧願多晒晒太陽。

後來我倆都上了國小,那時我上三年級,卻瘋狂地迷戀上了魯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癟癟的肚子,有模有樣地對毛毛說,將來我要當作家,要像魯迅先生一樣的偉大。毛毛倒是樂了,學的還挺像。她一樂,倒把我也逗樂了,一下子從板凳上摔了下來,我揉著摔痛的屁股,齜牙咧嘴地說,我再也不和你說話了!

毛毛說,以後要是我惹你生氣了,你就說讓騎毛驢的大鬍子老爺爺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後,每當我很生氣地對她說那個“嚇人”的話,她都膽怯地向我求饒。

可是後來,我倆越吵越凶,那個“騎毛驢的大鬍子”也嚇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厲害,甚至還動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後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愛跟著我幹任何事,連哭都不放過。從國小到大學,她永遠跟在我屁股後面,像條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還在哭。我說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著說,我看見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說她其實不害怕那個老爺爺,她害怕的是我以後不理她了。所以她編了一個謊話,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現在我都不明白,當初是我太笨了,還是她太聰明瞭,爸媽說的話一定是騙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經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現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聰聰從小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國小二年級的時候,她跟著爺爺奶奶搬到了城市裡。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臉一陣紅一陣青的,我緊緊拉著她的手,兩個小腦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嘩啦。她抽泣著說,她會打電話給我的。我搖頭又狠狠的點頭,搖頭是不想讓她走,點頭是很想和她說說話。

載著聰聰的摩托車已經開出了老遠,我還是哭著追著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車後面一個勁地朝我揮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淚人,一晚上老夢見她。

我愛姐姐,姐姐也愛我。媽媽每天清晨去城市裡販菜再穿街呦呵著賣。於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專屬信使。

我從小賣鋪買來好多帶著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錢十幾小袋,每袋除了裝著幾粒糖豆還會有塑料小發卡,塑料小狗類的小玩意兒。我把它們認真地裝到好看的袋子裡包起來,再把好幾張沾著眼淚的信疊好塞進去。那些小紙片上用鉛筆歪歪扭扭地寫著我想給姐姐說的話,我學著爸爸寫的信說,這些都是我用眼淚寫下的,想了想,還故意滴上幾滴眼淚。後來毛毛給我寫的信上竟然也這樣說。

姐姐也會讓媽媽給我捎來她送我的東西。有時候是鉛筆信,有時候是頭花,更多的時候是幾隻蘋果還有字母餅乾。

我倆“信使”傳書直到彼此都上了國中。後來聯絡越來越少,甚至有時候過年看到她,我會覺得陌生的渾身不自在。

後來,我倆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為離得近聯絡自然又多了起來。我的性格越長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動聯絡她,倒是姐姐對我依舊的照顧。每個週末她從奶奶家回來都會去宿舍找我,給我送些好吃的過來。大多數時候也是幾隻蘋果,雖然小小的幾隻蘋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來唯一好點兒的吃的。她知道,我很愛吃蘋果,卻不知道那是從小被她寵出來的,是她讓我覺得蘋果是世界上最甜的東西。它承載著太多的故事,訴說著悲歡離合。

至於哥哥,我的記憶不太清楚,只記得很小的時候我和他在院子裡挖過地球。還有就是一個下雪天,我說我想玩兒雪泥巴,他不讓我出去,他用小鏟子從院子裡給我弄出點兒鬆軟的雪來,讓我在屋子裡玩兒。從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鄰家大孩子的欺負,只要讓他知道了,他都會氣呼呼地騎上一個多小時的自行車從奶奶家飛奔回來替我們出一頓惡氣。現在他剛剛結婚,他的全世界都給了嫂子。

從我記事起,媽媽就賣菜了。我最喜歡的是夏天,那時她賣西紅柿。有時下午她出攤的時候就會發現筐裡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瘋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頓,連打帶罵的。那時我和毛毛感覺每天都吃不飽,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邊吃還一邊扔,捏到壞了口的就直接隔著牆頭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丟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氣得發抖的說我是大的。後來,她每次回來都把沒賣完的柿子藏起來。

小時候那些人,那些事,現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時的天真,那些純粹,如今在我的記憶裡越走越遠,越來越不夠清晰了。如果還能回到那個時候,我想,我應該再乖一點兒。

溫暖故事:有一種浪漫,不聲不響

文/杜明偉

那一天,傳聞中午時分小城將有一場輕微的地震。沒有人相信,也沒有人恐慌。他們想,這怎麼可能呢,我們這裡幾百年來從沒有發生過地震。

男人是上午聽到這個訊息的,他笑一笑,繼續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五點,即使午飯,他也會在辦公室裡簡單地對付。女人在工廠裡“三班倒”,中午時候,她剛剛下班回到家裡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個半小時的休息時間,打出租車跑個來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裡呆半個小時。男人想,半個小時,也值了吧。

他輕輕開啟防盜門,幾乎沒有弄出任何聲音。他推開臥室的門,一縷溫暖熟悉的花香撲面而來。他沒有走進去,而是站在門口靜靜地望著床上的女人。女人側臥而眠,懷抱枕頭,身體蜷起如貓。她太累了,凌晨兩點到上午十點,整整八個小時,女人一直要站在機床前工作。床邊那頂灰色的工作帽,沾滿了油汙。

男人盯著女人,足有半分鐘。他的嘴角微微上翹,眼睛裡飽含愛憐。他輕輕帶上臥室的門,退到客廳。他坐在木椅上,靜靜地點起一支香菸。煙霧繚繞中,男人那張輪廓分明的臉,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驚豔。

男人在客廳呆了半個小時。他把第三個菸蒂摁滅,然後站起來,再一次推開臥室的門。女人還在熟睡,依然保持著原來的姿勢。睡夢中,她的臉龐如桃花般綻開。男人也笑了,滿足而幸福。他掩好門,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口,換鞋,開門,關門,下樓,招手打一輛計程車……即使無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紳士。他的動作很輕很柔,甚至驚不起一隻蝴蝶。

黃昏時,女人在廚房裡對男人說,聽說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說你信嗎?女人說當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將蔥花下到油鍋,香氣即刻彌散開來。

也許女人永遠不會知道,在她香甜的睡夢裡,男人曾經偷偷回來,然後安靜地陪伴了她半個小時。

地震只是傳聞,只是謠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趕回來,睡夢中的女人也不會驚醒。可是男人還是回到家,看睡夢中的女人,陪睡夢中的女人。他擔心女人會有不安,哪怕這不安再微小、再短暫,他也會趕回來。為什麼不呢?其實,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這樣,不聲不響。

我的愛人

我的愛人送給你我祝福的心。天天陪著你。看著你。願好運伴著你。雖然我們認識不到半年……卻被你無邪。天真。的笑聲一次次打動。是你讓我知道牽掛別人也是一種幸福……是你讓我在虛幻的腦海裡找到了充實。是你讓我懂得怎麼愛惜生活……是你讓我知道原來感冒如此簡單……(不吃藥。不打針找個人聊會。繡會慢慢就會好起來。呵呵)是你讓我知道聲音也是一種藥~因為一天沒有聽到你的聲音。我的24小時會有18小時在想你~`(呵呵。還有6小時睡覺拉)有人說我傻。有人說我又在犯苯~被騙的還不夠嗎?……我笑著回答~`只要高興。我會不顧一卻……只要值得。我不在乎一卻……你打亂了我的思維。擾亂了我的生活……佔據了我的靈魂。你說該怎麼辦吧……最好的辦法就是賠我媽媽一個想你一樣懂事的女兒~~。也就是我的老婆 …………呵呵希望能陪你走一輩子~~愛惜你一輩子>。除非哪天你在我的留言裡寫著~~我不想在看到你的留言~我有老公。那時我會默默 的離開~用最真誠的心祝福你們~~一卻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