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語錄名言>

親子鑑定案例

語錄名言 閱讀(1.96W)

本文所要披露的是8年前一樁普通中國老百姓的民事糾紛案。之所以舊事重提,是因為此案極其特殊並且鮮為人知,它竟使公安部破例採用當時僅限於刑事技術鑑定的“DNA指紋檢測”去確定一對父子有無血緣關係,從而首開如今已相當時髦的“親子鑑定”的先河……

親子鑑定案例

故事要從1984年說起。一個寒冷的冬天,某研究所工人李慶林一家張燈結綵,喜氣洋洋,隨著一陣鞭炮聲,27歲的李慶林手挽自己的新娘杜文芝舉行了婚禮。

沒想到,新娘新郎在良宵之夜鬧起了彆扭,箇中細節不庸贅言,反正是杜文芝作為初涉性事的新娘子滿懷委屈,一個勁兒埋怨丈夫。剛開始,李慶林面紅耳赤,唯唯諾諾,時間久了,便忍不住惡語反擊。於是,兩人的關係日益緊張。

一年後,李慶林去外地承包一個工程,一走就是一個月。等他返家後,看見妻子杜文芝坐在梳妝檯前,只顧描眉抹粉,對丈夫的歸來十分冷淡……李慶林不禁心生悶氣。

吃晚飯時,杜文芝剛扒了幾口飯,便突然撂下碗筷,扭身去嘔吐,當即臉色煞白,好不嚇人。李慶林急忙跟過去問:“怎麼?你不舒服?”

杜文芝有氣無力地說:“最近我老是噁心,小姐妹們說我懷孕了。”

懷孕?要生小孩?!李慶林大喜,手舞足蹈。

經醫院檢查:杜文芝確實懷孕了。

讓李慶林難以理解的是,妻子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而且臉色總是陰沉沉的。這時,有人暗示李慶林要多留意一下妻子的行蹤。李慶林感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屈辱和痛苦,但考慮到妻子有孕在身,他硬是把猜疑壓了下去。

一天,杜文芝突然打破沉悶的空氣,告訴丈夫自己的母親患了重病,需住院治療,她要去陪伴。李慶林點頭同意,並提醒妻子注意自己的身體。

兩天後,李慶林也提著補品去丈母孃家探望。杜母大驚道:“我沒生病呀,我這身體不是好好的嗎?”

李慶林的心猛地一沉,他直截了當追問妻子的下落。杜母更覺蹊蹺,她反問道:“文芝去大連出差了,你怎麼不知道?”

被欺騙的李慶林失去理智地衝到杜文芝單位問個究竟。單位領導一見面就說:“你來得正好,你老婆編造謊話,說是在家裡保胎生小孩,可和她同組一位姓楊的男師傅的家屬找到廠裡來了,說他們兩人相約去了大連。這件事,你這個當丈夫的最好給我們解釋解釋。”

解釋?李慶林站在那裡,怒火燃燒。

1986年7月,杜文芝生下一男孩。

娃娃響亮的啼哭,蠕動的手腳,晶亮的眼睛實在招人喜愛。但是李慶林不聞不管,他對妻子的行為疑竇叢生。

杜文芝感到滿腹委屈,她不理解丈夫為何厭惡自己,甚至厭惡兒子?

有一天,突然下起傾盆大雨,正在給兒子哺乳的杜文芝發現孩子發起高燒,就急忙叫丈夫陪著一同去看醫生。李慶林卻發出冷笑,一字一頓地說出了壓抑在心中很久的一句話:“我問你,這,是不是‘野種’?”

杜文芝臉色蒼白地說:“我早就料到有這麼一天,你對兒子疑神疑鬼,咱們還不如離婚!”

李慶林和杜文芝真的走上了法庭,他們互相發難,脣槍舌劍地攻擊對方。經過長達數月的`調解,雙方一口咬定要離婚,但是問題沒搞清楚:李慶林到底是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因為這涉及到孩子今後的撫養費用。

李慶林陳述了對妻子的種種疑點。

杜文芝憤怒答道:“我是個清白的女人,我去大連為親戚奔喪,確實隱瞞了家裡人,因為怕我母親知道傷心。至於我和男同事同行,純屬巧合。”

李慶林隔著桌子衝妻子大吼:“反正這孩子不是我的!”

妻子肯定地說:“這孩子就是你的!”

夫婦兩人都要求做血液鑑定。到底誰在撒謊?法官們緊鎖眉頭,不知如何判案。如果做血液鑑定,當時民事檢測手段是人體白細胞還原技術(HLA),但這項技術採用的是概率排除法,有誤差,在許多案例中採用,曾出現過一些問題。於是,法庭暫緩宣判,沒有同意雙方要求作血液鑑定。

1987年底,法庭正式宣判,准予兩人離婚。同時認定李慶林的指控證據不足,孩子由女方撫養,男方則須每月支付18元撫養費,直至孩子成人。

幾年過去,李慶林離婚後,生活出現了轉折,不僅結了婚,還做了爸爸,一家人其樂融融。回憶舊事,恍如隔世。

杜文芝可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她含辛茹苦地拉扯孩子,生活過得十分拮据。一天,一件小事終於導致了她的生活又起波瀾。

那天她上街購年貨時把錢包丟了,啥也沒買成。七年級早晨,兒子端個飯盒進來,說是鄰居伯伯看他們母-子倆可憐,送來一盒水餃。5歲的兒子瞪著黑亮的眼睛,勸媽媽吃,杜文芝噙著淚轉身躺下佯睡。一會兒,兒子舉著飯盒,跑過來歡快地推著她說:“媽媽快起來吃餃子,這裡面全是肉呢!”杜文芝的淚水唰地流了下來……

事後,小姐妹們都來勸她:“你太傻了,李慶林就這樣養兒子?現在是什麼物價,十幾塊錢管啥用?叫李慶林增加撫養費!”

小姐妹的提議促使杜文芝重新走進法院,提出讓前夫增加對兒子撫養金的訴訟請求。可她萬萬沒想到,這個決定竟給她帶來了另一種結果!

李慶林來到法院應訴,他說他對任何審判結果都不再感興趣,只有一件事:除非做親子鑑定。

舊事重提,為慎重起見,主審此案的法官突然產生奇想:能否把用於刑事技術鑑定的“DNA指紋檢測”移用到民事案件中?

為此,法官先後數次帶材料專程進京到高等法院和公安部進行諮詢申請。很快,有關部門發函答覆此民事訴訟案當事人雙方連同孩子去北京進行首例“DNA指紋”親子鑑定。

有必要對此做點專業說明,“DNA”主要存在於細胞核中,是複製和傳遞遺傳資訊的物質基矗由於它在每個人身上都會有差異,兩個人具有相同“DNA”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此法醫學界便有“DNA指紋”的說法,被認為是識別個人最可靠的依據。

李慶林和5歲的李×被同時提取了血液。

結論出來了:李慶林和李×不存在血緣關係。

杜文芝頓時如五雷轟頂,癱坐於地。她打著冷顫,慢慢回憶起一段往事:那是她剛結婚時,同班組的楊×總喜歡與她獨處,並講各種趣聞逗她樂。楊×是個有婦之夫,樣子瀟灑,很討女人喜歡。一天午休時,楊×突然摟住杜文芝,說了一堆令人面紅耳赤的話。杜文芝怦然心動,情不自禁地和他發生了性關係。沒想到,僅僅只有這一次……

不管怎樣,法院最終依法辦事,判決李慶林不再承擔對李×的撫養義務,並由杜文芝承擔鑑定費、訴訟費及李慶林已支付5年的撫養費。至此,這樁長達數年的民事案子終於準確審結了。全國最高法院在1992年專門就此案做出批示:“DNA指紋”檢測技術可以用到民事案件的“親子鑑定”中。

事隔8年,這項鑑定已風靡全國,然而有誰知道,當初那樁親子鑑定的首案裡面包含了多少辛酸的淚水和不盡的恩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