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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黃浦區公辦國小入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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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是一個漢語詞語,指學童初次進入學校讀書。以下是小編精選的黃浦區公辦國小入學方式,歡迎大家參考!

2017年黃浦區公辦國小入學方式

  一、招生物件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區常住戶口適齡兒童、人戶分離本區居住地登記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及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

  二、網上登記資訊採集、現場確認日期

1、適齡兒童網上登記、確認時間:4月8日-4月23日

2、民辦國小網上報名時間:4月24日-4月26日

3、上傳民辦國小報名的學生照片截止日:5月5日

4、民辦國小面談時間:5月6日—5月7日

5、公辦國小現場驗證時間:

本區對口戶籍兒童:5月27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本區人戶分離、外省市、港澳臺、外籍兒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三、適齡兒童網上資訊登記確認流程

1、2017年黃浦區國小招生繼續啟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採用“網上登記、資訊採集+現場確認”的辦法,實行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資訊登記、民辦國小網上報名等辦法,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實施招生入學工作。

2、4月8日-4月23日為全市“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登記時間,適齡兒童必須在此時段獲取《上海市國小入學資訊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完成資訊登記、確認。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就讀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資訊,獲取登記表,完成資訊登記、確認;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帶好相關證明材料,在我區指定時間、地點(見表1)登記孩子入學資訊,獲取登記表,完成資訊登記、確認。

3、監護人需仔細核對登記表所提供的各項內容,如果發現其中有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請及時與登記表發放點取得聯絡。登記表中灰色部分的資訊無法更改,如有錯誤,請至公安或人保部門更改,並帶好相關更正證明在我區指定時間、地點(見表1)進行修改。

表1

時間

區指定登記點

地址

4月8-23日 期間工作日

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

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

(需提前預約)

鳳陽路152號

4月8-23日 期間週六(日)

(即4月8、15、22、2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

長沙路1號

4、登記表中監護人簽字欄中的簽字人必須是表內所填的監護人。表中聯絡電話請填寫監護人手機,保持手機暢通,用於接收報名過程中的各類通知。

5、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資訊登記時,家長只能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中選擇一個。一旦做出選擇,不得進行更改。

6、資訊登記、確認後,由監護人填寫的繫結手機將於5月現場驗證前接收到“上海基教”關於現場驗證地點的簡訊:地段生到對口學校;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非本市戶籍、港、澳、臺、外籍兒童到所屬街道指定登記點(見表2)現場驗證。

表2

所屬街道

登記學校名稱

學校地址

外灘街道

報童國小

山西南路35號

南京街道

裘錦秋實驗學校

新橋路55號

豫園街道

光明國小

盛家街40號

小東門街道

董家渡路第二國小

西姚家弄48號

老西門街道

梅溪國小

永寧街20號

半淞園街道

新凌國小

西凌家宅路90弄33號

淮海中路街道

淮海中路國小

淡水路93號

瑞金街道

鉅鹿路第一國小

南昌路366號

打浦橋街道

海華國小

瑞金南路85號

五里橋街道

瞿溪路國小

瞿溪路1117號

  四、公辦國小現場確認時間、流程、所需材料及錄取方法

5月27日-28日適齡兒童的監護人帶好相關材料(材料要求見各表格),按簡訊提示攜兒童到指定學校進行現場驗證。

(一)本區戶籍對口適齡兒童

驗證時間:5月27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表3

序號

證件

具體要求

家長提供

1

《上海市國小入學資訊登記表》

驗證稽核資格唯一憑證

原件

2

兒童戶口簿

地址頁、兒童本人頁

原件及影印件

3

如居住地入學,還需《人戶分離登記回執單》

為兒童本人

原件及影印件

4

房產證、房卡

戶籍地入學

原件及影印件

房產證、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居住地入學

原件及影印件

5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白卡)

已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綠本)

未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姓名頁影印件

區教育行政部門首先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對口入學,當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依次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的關係、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的適齡兒童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二)申請本區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驗證時間: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材料要求同表3

對於申請居住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內的國小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於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國小內統籌,依次順序為:

①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並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③其他情況。

(三)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驗證時間: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表4

序號

證件

具體要求

家長提供

1

《上海市國小入學資訊登記表》

驗證稽核資格唯一憑證

原件

2

兒童戶口簿

地址頁、兒童本人頁

原件及影印件

3

監護人戶口簿

地址頁、父母本人頁

原件及影印件

4

兒童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上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5

兒童居住證

姓名與戶口簿一致、居住地址與資訊表上一致、居住地址與父母居住證上地址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

6

監護人居住證

姓名與戶口簿一致、姓名及證件號碼與兒童出生證明上一致、居住地址與資訊表上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

7

如監護人持《臨時居住證》滿3年,還需提供連續3年的靈活就業登記

照片頁、資訊登記頁

(3年截止日為2017年6月30日)

原件及影印件

8

父母身份證

姓名與戶口簿一致、姓名及證件號碼與兒童出生證明上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

9

房產證、房卡或租賃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如都無,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證明》

原件及影印件

10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白卡)

已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綠本)

未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

姓名頁影印件

對於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於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國小內統籌。

(四)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

驗證時間: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表5

序號

證件

具體要求

家長提供

1

《上海市國小入學資訊登記表》

驗證稽核資格唯一憑證

原件

2

兒童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有效期內

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

兒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有效期內

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

兒童護照

有效期內、照片頁、簽證頁

原件及影印件

3

兒童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上姓名與兒童所持證件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4

兒童《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

登記單上姓名與兒童所持證件一致、登記單上證件號碼與兒童所持證件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5

監護人相關證件

上海戶口:

戶口簿地址頁、本人頁

原件及影印件

外省市戶口:

須符合外省市兒童父母證件要求

原件及影印件

港澳臺、外籍:

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護照、《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

原件及影印件

6

房產證、房卡或租賃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如都無,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證明》

原件及影印件

7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白卡)

已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影印件

上海市預防接種證(綠本)

未完成接種的、姓名與戶口簿一致

原件及姓名頁影印件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於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國小內統籌。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入學登記辦法

由於殘障等原因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或生活的適齡兒童,本區將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凡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區戶籍殘障兒童,納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網上資訊登記,到區內指定的特殊教育學校驗證報名,特教學校做好初步測定、登記、上報手續,待參加全市組織的鑑定後,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六、民辦國小報名錄取辦法

1、4月24日-26日,有意願就讀民辦國小的適齡兒童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國小。報名後獲取網上報名表,作為參加面談和錄取的依據。

2、5月5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上傳學生本人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3、5月6日—7日,適齡兒童憑網上報名表、《上海市國小入學資訊登記表》,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國小的面談。民辦國小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縣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4、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8日-5月9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5月11日-5月12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簡訊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16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

  七、國小(校)招生對口居委

國小(校)對口居委:

學校地址:

聯絡電話:

  八、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及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登記學校

街道: 國小(校)

學校地址: 聯絡電話:

黃浦區國小招生工作監督電話:53078139、33134800轉教育局小教科

黃浦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