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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元宵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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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是我國傳統節日元宵節,元宵節的到來再次掀起了過節的喜慶氛圍,家家戶戶歡歡喜喜鬧元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全國各地元宵節習俗,歡迎大家閱讀!

全國各地元宵節習俗
  全國各地元宵節習俗

吃元宵

民間過元宵節有吃元宵的習俗。元宵由糯米制成,或實心,或帶餡。餡有豆沙、白糖、山楂、各類果料等,食用時煮、煎、蒸、炸皆可。這種食品最早叫“浮元子”,後稱“元宵”,生意人還美其名曰“元寶”,後來又叫“湯糰”或“湯圓”,和“團圓”字音相近,取團圓之意,象徵全家人團團圓圓,和睦幸福。

鬧花燈

元宵節也稱燈節,民間有掛燈、打燈、觀燈燈習俗。這一習俗始於西漢,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髮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在正月十五到來之前,滿街掛滿燈籠,到處花團錦簇,燈光搖曳,到正月十五晚上達到高潮,花燈的型別也各種各樣,有宮燈,獸頭燈,走馬燈,花卉燈,鳥禽燈等等。

猜燈謎

燈謎是元宵燈節派生出來的一種文字遊戲,也叫燈虎。將謎面貼在花燈上供人猜射,謎底多著眼於文字意義,並有謎格24種,常用的有捲簾、鞦韆、求鳳等格,已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民俗文化。

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會一般由群眾自發串連組織起來的。正月十一、十二開始踩街,寓意告知人們在眾多的民間花會中,今年掛個號。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十八方告結束。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

舞獅子

舞獅,又稱“獅子舞”、“獅燈”、“舞獅子”,多在年節和喜慶活動中表演。獅子在中國人心目中為瑞獸,象徵著吉祥如意,從而在舞獅活動中寄託著民眾消災除害、求吉納福的美好意願。

劃旱船

劃旱船,民間傳說是為了紀念治水有功的大禹的。劃旱船也稱跑旱船,就是在陸地上模仿船行功作,表演跑旱船的大多是姑娘。有時還另有一男子扮成坐船的船客,搭檔著表演,則多半扮成丑角,以各種滑稽的動作來逗觀眾歡樂。劃旱船流行於我國很多地區。

祭門、祭戶

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是,把楊樹枝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走百病

“走百病”,也叫遊百病,散百病,烤百病,走橋等,是一種消災祈健康的`活動。元宵節夜婦女相約出遊,結伴而行,見橋必過,認為這樣能祛病延年。

  元宵節的習俗

吃元宵

元宵和春節的年糕、端午節的粽子一樣,都是節日食品。吃元宵象徵家庭像月圓一樣團圓,寄託了人們對未來生活的美好願望。元宵稱“湯圓”“圓子”“水圓”“湯丸”“浮圓子”“乳糖圓子”,生意人美其名為“元寶”,由糯米制成,或實心,或帶餡。餡有豆沙、白糖、山楂等,煮、煎、蒸、炸皆可。

不管南方北方,正月十五這一天都要閤家團聚吃元宵。“元宵”這種食品名稱,據說出現於宋末元初,是因為人們習慣在上元節之夜吃它的緣故。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個十五月圓之夜,“一年明月打頭圓”,天上一輪圓月朗照,人間則聚食形如滿月的元宵,與自然天象有極微妙的對應關係。“星月當空萬燭燒,人間天上兩元宵”,表達了人們全家團圓幸福的心情。

說起湯圓,近代史上還有一個掌故。話說袁世凱稱帝遭到舉國反對,手下逢迎者引《巴陵縣誌》說“圓、元語同,又有完了義”,說“元宵”諧音“袁消”,乃詛咒之詞。袁聽信其言下令“元宵”一律改叫湯圓。但這個傳說一直未見文字依據。袁世凱垮臺後,大部分地區又恢復了“元宵”的名稱。

觀燈猜燈謎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

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髮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幹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

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製,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

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