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幼兒>

兒童音樂教育課程的實施

幼兒 閱讀(1.35W)

忽視幼兒在活動過程中的情感體驗和態度傾向,相反,要充分重視幼兒的藝術創作過程,因為和作品一樣,這也是幼兒表達自己的認識和情感的重要方式。

兒童音樂教育課程的實施

  一、學前兒童音樂教育課程的一般特點與要求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要重視表現技能或藝術活動的結果。在這樣一個基本理解的基礎之上,學前兒童音樂教育課程的實施在遵循學前教育課程一般組織原則的前提下,還必須充分考慮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必須適應幼兒在音樂能力與音樂學習方面所表現出來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現代音樂教育認為,音樂能力是每個兒童與生俱來的一項基本能力,這種能力是潛在的、需要挖掘的能力,同時也具有豐富的多樣性和十分明顯的個體差異性。挖掘每個幼兒潛在的音樂能力,使每個幼兒在其原有水平上獲得各自的發展是兒童發展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學前兒童音樂教育的基本任務。另一方面,學前兒童音樂教育必須遵循音樂藝術美的規律,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美的感染力,以美的音樂形象來調動幼兒的學習積極性,使幼兒能夠在音樂藝術美的`氣氛中,在輕鬆愉快的情緒中主動地學習,從而使幼兒的積極的心理過程得到強化和激發。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課程要實現一定的教育目標、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務,教給幼兒唱歌、韻律活動、音樂欣賞等方面的內容,並且在這種學歌學舞的過程中,發展幼兒的智力與才能,培養幼兒從事音樂實踐活動的各種能力,使幼兒的認知,情感和社會性都得到全面發展,並且使幼兒身心愉悅,情操得到陶冶。

  二、幼兒園常規性音樂活動

常規性音樂活動是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活動中最具傳統、最為常見的一種組織形成,是充分體現音樂藝術特點,最有效地發揮音樂活動審美教育功能必不可少的一種組織形式。常規性音樂活動一般由三個環節組成。

  (一)開始部分

音樂活動從一開始就要有音樂藝術美的氣氛,充分體現出生動活潑、富有朝氣的藝術科目的特點,因此,通常用音樂伴隨幼兒進入活動室,並按照本次音樂活動內容情緒的需要,或用進行曲伴隨幼兒精神抖擻地走步,或用律動曲和舞曲做律動和舞步愉快活潑地進入活動室,幼兒入座以後,可以做律動練習、發聲練習或聽音練習,既作了節奏、發聲、聽音方面的基本訓練,又調動了幼兒學習的積極性,集中了注意力。

在開始部分經常做的節奏練習,可以採用“節奏模仿”“節奏應答”“人名節奏”等多種遊戲形式和內容。此外,還有一種“人名接龍”遊戲也很有趣,它的玩法是在熟練掌握人名節奏的基礎上進行的:幼兒圍坐成一圈或半圓形,第一個幼兒有節奏地說自己的名字,“我叫某某”,第二個幼兒緊跟著用不同的節奏說出自己的名字,這樣依次進行,直到結束。它要求幼兒在說的過程中節奏緊湊。為此,幼兒可以根據需要給自己的名字添一個字或減一個字,例如:“王小紅”可以稱為“小紅”,“王紅”也可以稱為“小王紅”等。注意全體幼兒的節拍應該一致,否則就很難接得上了。這個遊戲還可以變換形式,讓幼兒說別人的名字。比方第一個小朋友說最後一個小朋友的名字,第二個小朋友說倒數第二個小朋友的名字.......依次類推。

發生練習的目的不是為了練技巧而練技巧,去追求高難度的、成人化的東西,而是要根據幼兒自身歌唱發聲的特點,以及幼兒歌曲藝術表現力的需要,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地進行。發聲練習要和本次音樂教育活動中歌唱部分的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儘可能為歌曲的情感表現掃除技術障礙。同時,在富有表現力的、充滿感情的歌聲中使幼兒自身的情緒情感得到陶冶昇華。聽音練習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幼兒較為精細、準確的音樂聽覺分辨能力。如果幼兒園受條件的限制沒有鍵盤樂器,也可以考慮音叉和鐘琴、鋼片琴等固定音高的節奏樂器來練習聽辨單音,但是一定要注意保證樂器的音準質量。

常規性音樂活動開始部分的形式和方法還應該考慮與本次音樂活動內容的呼應關係。如果音樂活動的內容是關於某種動物,那麼不妨作該動物的模仿動作進活動室;如果音樂活動要教一個三拍子的舞蹈,那麼就可以作三拍子的舞步進活動室。還要注意開始部分的音樂及活動內容要經常加以改變,使幼兒能夠始終保持一種新鮮感。否則,幼兒如果習以為常,不用心聽音樂或做動作,形成了機械化的自動動作,這對於音樂活動來說就失去美的意義了。

  (二)基本部分

這是音樂活動完成教育要求部分。這一部分通常可以安排2-3項音樂活動內容,如歌唱、欣賞、舞蹈,或欣賞、歌唱、節奏樂等。總之,內容安排應豐富多樣,既要防止內容單一、一唱到底,令幼兒感到單調,又不要內容太多,把音樂活動搞成大雜燴、大拼盤,分量太重,超出了幼兒的接受能力。一次音樂活動還要考慮教材的新舊搭配,注意難易適當。教材的內容和情緒型別既有變化,又有統一,比方柔和抒情性的教材可以和活潑歡快的教材搭配。活動形式的安排要注意動靜配合,從而使教學活動能夠重點突出、生動活潑,保持幼兒學習的積極主動性。

  (三)結束部分

應當儘可能使活動結束在興致勃勃、井然有序的氣氛之中,使幼兒欲罷不能,引起再次上音樂課的願望。結束部分一般可以利用基本部分的最後一項內容,自然地渡過結束離開活動室,也可以專門選擇律動或舞蹈動作來結束。學前兒童音樂教育課程的設計、組織和安排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而隨時隨地處在發展、變化和創新之中,它的形式是靈活多變的。

綜上所述,幼兒園課程是實現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幫助幼兒獲得有益的學習經驗,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的各種教育活動的總和。幼兒園音樂教育課程是學前教育課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審美教育的目的、落實音樂教育目標的具體手段,是幫助幼兒獲得有益的音樂學習經驗並能夠有效地遷移到其他領域與知識,通過情感的激發、陶冶和昇華,培養幼兒健康樂觀、積極向上的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的各種形式和內容的音樂教育活動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