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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區內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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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我們中華民族發展的基礎,教育的邏輯起點自然是人類社會的`產生。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區內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評分細則,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區內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評分細則

  一、必備條件

申請就讀城區公辦國小一年級必須是普陀城區幼兒園大班畢業幼兒。

  二、具體評分細則

(一)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已取得住宅房產,但房產證取得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後至招生報名日期之間的,憑房產證得50分;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已購住宅期房的,憑購房合同及期房首付款票據得30分。此項最高分為50分。

(二)入學物件父母在普陀城區無住宅房產,但入學物件的祖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已取得住宅房產,憑房產證得30分。

(三)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已購營業房的,憑產權證得20分。

(四)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開店開廠的,憑工商營業執照得20分。

(五)父母雙方在普陀城區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憑勞動協議及勞動社保證明得20分。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區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憑勞動協議及勞動社保證明得10分。

(六)已在城區入園的(據學籍確認),得10分/年,最高不超過30分。

備註:入學物件父母勞動合同協議、社保等專案的時間自登記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