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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政治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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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醉酒駕車撞死人的事件真的越來越多,還是“後胡斌飆車案”語境下媒體對此類案件報道增多,讓人產生這類事故越來越多的感覺。新近,杭州又發生了一起酒後駕車撞死人的悲劇。8月4日晚,魏某酒後駕駛保時捷越野車,撞死橫穿馬路的女子馬芳芳。

時事政治演講稿

跟同城的胡斌案一樣,駕車者身份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焦點。媒體報道強調,今年29歲的魏某是杭州某公司的市場部經理,車主系其父,也是該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長——新聞這樣交代並沒有問題,但我不喜歡某些媒體刻意在大標題中強調“杭州保時捷撞死人案司機父親為董事長”。像在胡斌案中刻意強調胡斌的富二代身份一樣,這是在迎合社會的某種情緒,渲染社會的斷裂,並營造一種對抗的氛圍,把一場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描述成一場貧富對抗、強弱對立、社會斷裂的標誌事件。

這樣的渲染是很可怕的。在胡斌案中就表現得淋漓盡致,回想一下當初某些媒體的標題:富二代闊少飆車撞死大學生 ——這多麼讓人血脈賁張,多麼讓人憤怒,多麼強烈地刺激著公眾本就脆弱而敏感的貧富神經,在斑馬線上營造了一種多麼可怕的貧富對抗、強弱對立場景。可實際上,傷亡者譚卓早已畢業工作多年,而胡斌才是杭州某大學的在讀大學生。如果根據實際身份把這樣的描述轉換為“在讀大學生開車撞死公司白領”,輿論肯定又是另外一種反應和情緒,可見這種身份標籤的悖謬。

顯然,一些媒體之所以那樣描述,是迎合輿論中部分人對貧富差距的.受害想象,在利用這種情緒進行炒作。“杭州保時捷撞死人案司機父親為董事長”也是如此,看似在陳述一個事實,實際是在刻意強化那種“富二代沒幾個好東西”、“富人為富不仁欺壓良民”的輿論偏見,傳播“醉酒駕車者都是富人”、“強者肆無忌憚欺凌弱者”的仇恨印象。

醉酒駕車的多是富家子弟,這其實是媒體對身份的選擇性強調營造出的一種幻覺。據有關部門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數高達10萬左右,其中相當部分是“酒精”所致。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多達數萬起,數以萬計的家庭因為交通事故而支離破碎。另有資料統計,從1994年到XX年,全國因酒後駕車而導致的死亡人數平均每年以 7.3%的速度增長——不知有些媒體有沒有深思過,每年數萬起的酒後駕車案中有多少富人作的孽,多少是富二代飆車引致,多少是寶馬闖的禍?

不說遠的,就說近來各地發生的幾起酒後或醉酒駕車撞死人的事故吧。成都那起醉酒駕車釀成4死1重傷的驚天血案,司機孫偉銘只是成都某技術公司一名普通員工,開的也不是名車。廣州中山一路“5·15”造成3人死亡的特大車禍,醉酒駕車的司機樑某是一個普通人。嘉興中院近來審理了一起案件,從安徽老家到嘉興打工的高某,酒後駕車撞死了自己的妻子在這樣的案件中,媒體從來不會強調肇事者的身份,因為那樣的身份沒有“新聞性”。而一旦是個富人或富二代,身份就會在新聞標題中被強化,於是留下“富人名車草菅人命”的印象。毋庸諱言,公眾情感因為這樣對貧富身份的刻意渲染而進一步被撕裂,正像在胡斌案中所顯現的那樣:既干擾了司法獨立,又撕裂了社會情感。

很明顯,醉酒駕車並不是哪個階層的原罪,不是專屬哪個群體的罪惡標籤,而是一種普遍性、平均分佈的罪惡,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開車,人人醉酒開車都會危及交通安全。醉酒駕車只是一種醉酒者對法律的侵犯,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是醉酒駕車者與社會的矛盾,而不是富人與窮人的矛盾。公眾的敵人是肆意踐踏法律的醉酒駕車者,而不是富人,只不過有時碰巧是一個富二代而已。

確實,改革轉型期的中國,貧富差距拉大是一個現實,貧富對立導致的許多問題也客觀存在。但負責任的媒體應報道真相,以客觀的輿論監督消弭這種斷裂,理性地引導公眾情緒,而不是利用這種情緒進行炒作,惟恐對富人的仇視情緒還不夠,為這種情緒推波助瀾火上澆油。評論者更要有一顆仁心,更要把尊重規則置於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