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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

心得體會 閱讀(2.75W)

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可以尋思將其寫進心得體會中,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但是心得體會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通用6篇)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1

通過這兩天的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酒後駕駛的危險。酒駕,不止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後駕駛處罰規定: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2000元,吊銷駕駛證。這不止是金錢的損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記錄,六個月的扣留駕駛證,使得以後的出行不方便,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可以說酒駕是害人又害己。酒後駕駛危害很多:會使人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飲酒後易睏倦。

知道這些危害後,又通過這次的學習,使我想到了“珍愛生命,拒絕酒駕”這八個字,同時,我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絕不開車,這是對自己,對家人,同時也是對社會負責。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2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在電視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駕代言人小強給我們的溫馨提示。“莫與人搶道,別跟車賽跑,趕路不差這幾秒。”“超員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歡喜。”這樣一串串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標語,經常出現在報刊最顯眼的版位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每天媒體也對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作報道,時刻敲響安全的警鐘。

筆者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著與我無關的態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後駕駛被查,令筆者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於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後,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於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著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後,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後的話題。然而,很多關於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於司機酒後駕車釀出的慘局。

開啟網站搜尋“酒後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於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後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3

近期全體教師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教師來說,如果不遵紀守法,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維護教師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教師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教師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危害。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4

當前,在電動車未列入考證時期,許多電動車駕駛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識,闖紅燈、逆向行駛屢見不鮮,電動車事故頻發。針對這一現狀,我開著交通安全宣傳車,不管是在8小時內還是8小時外,發現有機動車、電動車交通違章行為,立即上前勸導,指出其違章行為,並給予當場糾正,力求達到教育一人,影響一片之目的。

今年的禁酒駕工作,力度之大,範圍之廣,處罰人員之多,歷罕見。截至目前,我們大隊查獲酒後駕駛945起,醉酒駕駛62起。從查處數上看,我們在全市各大隊排名中仍處於後位。但是,我們大隊查處酒後駕駛小分隊和各中隊民—警,每天都在重點時段查酒駕,工作力度毫不遜色。交通安全教育也發揮了潛在的效能,“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深入人心。酒後駕駛人越來越少。我以為這就是的成績!

凡是酒後駕駛人,在處罰時,不但要扣駕駛證3個月或6個月,還要記12分。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後駕駛人必須接受7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科目一重考。面對龐大的考試人群,我們不厭其煩地組織他們學習,開展安全教育,給他們講酒後駕駛的危害性,細算酒後駕駛法律帳、經濟帳、家庭帳,使酒後駕駛人懂得酒駕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從而消除僥倖心理,杜絕酒後駕駛。

隨著禁酒駕工作的逐步深入,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已越來越少。從被查處人員情況看,農村農民工較多。這些農民工被查處後,不但要拿辛苦錢來交罰款,而且還要用電腦進行理論考試。對初次接觸電腦的農民工來說,無疑是一大難題。為此,我們在對這些酒後駕駛人進行法律法規培訓的同時,對電腦操作技能也一一進行講解,消除他們的電腦考試畏難情緒,儘量為他們提供必要服務。

我們是人民的警察,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群眾工作並不是件非常容易的`事,需要我們有較好的人格品質,還需要我們踏踏實實的工作,更需要我們面向群眾、深入群眾,為群眾著想,創新群眾工作方式,創新群眾工作思路,用“細心+耐心+真心”的工作態度,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援。

做陽光警察,當人民公僕,並不是一句空話。需要我們每一位民—警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用言行來體現。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實實做事,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鞏固我們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更好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5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讓酒駕不再發生。

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人們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家家戶戶都有了輛小車,這是好事。中國有個風俗:“夫酒不成席”。因而為了應酬,喝酒的事務也越來越多。於是大家都習慣用酒來辦事,這樣就形成了喝酒能辦事,酒桌上推杯斟飲,一杯又一杯,讓人們只想著眼前事務,但失去理智,忘卻了自己還是一位司機,正是如此,酒駕就不由得產生了,釀成了許多不可彌補的損失。

每年被酒駕奪去寶貴生命的人數以萬計。他們之中,有天真無邪的孩童,有健壯的成年代,有正在享受天倫之樂的老人,他們有的生機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理想,還有的……但是因為酒駕讓他們失去了一切,難道我們不會感到痛心疾首嗎?同時酒駕本人也本該擁有著光明的前程,卻因酒駕闖了大禍,難道我們不為之感到惋惜嗎?

在酒駕的悲劇後面,得來的是無限的悲痛和哀傷,因此而推動生命的人們,他們的損失誰來償還,又如何能償還,誰能讓生命重回?財產的損失估且不提,心靈的創傷誰來修復?那些酒駕的人們可否想過發生這樣事情是多麼糊塗,多麼令人厭惡、憎恨!

我曾看到這樣的一則漫畫:一個喝得爛醉的駕駛都被交警攔下,當交警開下罰單時,他不以然的產:“紅酒還是白酒?”這則漫畫引人深思。人們喝酒時,常常抱著“喝一杯沒關係”的心理,不自覺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於是慢慢的就喝昏了頭,以致頭腦不清,就產生了一樁樁的慘案。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事,首先請大家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其次,當你是作為一名司機的時候,別人向你端來酒杯時,你應當義正嚴詞的說:“對不起,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讓我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在此我要呼籲司機朋友們,請你們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請你們要對自己負責,對社會,家庭負責。生命微小,卻寶貴,酒雖好,卻不能貪杯。請你們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杜絕酒駕醉駕的心得體會6

在總隊轉發《轉發中共重慶市公安局紀委關於萬州區公安局對民警吳文勝醉酒駕車案偵辦不力且隱瞞不報相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之後,大隊迅速組織大隊全體幹部和駕駛員進行了學習,在我聽到萬州區公安局民警吳文勝發生醉酒駕車案後,非常令我震驚和不解,萬州區局的部分領導和民警仍然是沒有深刻體會到酒駕的危害,還想盡力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保護幹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錯了地方。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有政府幹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還有我們親自處理“酒駕”的民警,在酒駕入刑之後,通過一個個專項行動和我們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駕、醉駕率及發案率明顯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顧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為醉駕被處理的事,大多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下班之後的八小時之外,拋開民警執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類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後,少不了各類的應酬,應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後的行為就很難控制,對民警酒駕的教育和警示我們學習了不少,採取了多種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認為此類案件仍不斷髮生的原因不僅僅只是讓民警有沒有法律意識的問題,更要讓民警樹立一種道德意識,要讓我們民警有一種穿上警服在八小時以內是警察,八小時之外脫了警服我還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時刻樹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吳文勝醉酒駕車案不是一起單純的案件,它所暴露的問題,是令人震驚,讓人擔憂的,其行為嚴重玷汙了人民警察在群眾中的莊嚴形象,嚴重的與當前的警營文化建設相違。在現場人民內部矛盾比較突出的時期,作為警察更應該以身作則樹立好警察、部隊的形象。

作為一名消防警官,面對這樣的事件,除了震驚之餘也從中切實的體會到了“酒駕”的嚴重性,也讓時間本身時刻警醒我,那將是萬萬不能觸及的底線,也絲毫不能抱有僥倖的心理,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維護警察隊伍的莊嚴形象,同時也絕不姑息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更要根據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範其它有違正義和有損警隊形象的行為,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廣大人民群眾樹立起一個良好的正面形象,為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