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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申請留學簽證需避免哪些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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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申請加拿大留學的同學對加拿大留學簽證的申請都不太瞭解,為了幫助同學們能更加順利的留學加拿大,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申請加拿大簽證時的一些常見誤區,感興趣的同學們快來看一下吧。

加拿大申請留學簽證需避免哪些誤區

  加拿大留學簽證誤區一 : 誤以為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提前知道簽證的結果,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加拿大留學簽證誤區二 : 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返還護照,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 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返還學生;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籤。

  加拿大留學簽證誤區三: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即可

使館對資金擔保的部分,主要取決於:必須有12個月資金歷史證明存款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經濟擔保人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擔保金來自各種形式的存款,請儘量提供有利的證明材料。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而因小失大。

  加拿大留學簽證誤區四: 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籤會導致加國拒籤

加拿大使館的材料稽核,是基於對學生本人到加國留學意願,並當家庭有足夠的資金擔保的'情況下稽核材料的。並非對學生的以往申請有任何的干涉。主要學生需提供真實的材料,並完整有力的對材料進行介紹說明,是可以通過加拿大使館稽核的。

希望上面對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常見誤區的介紹,能夠對申請加拿大簽證的同學們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相關的留學問題需要了解,歡迎撥打留學的免費諮詢熱線進行諮詢,或者點選頁面的線上諮詢與顧問老師直接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