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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原子會考化學必考知識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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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原子區別在化學反應中可再分,構成分子中的原子重新組合成新物質的分子在化學反應中不可再分,化學反應前後並沒有變成其它原子相似點

分子原子會考化學必考知識點總結

(1)都是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

(2)質量、體積都非常小,彼此間均有一定間隔,處於永恆的運動

(3)同種分子(或原子)性質相同,不同種分子(或原子)性質不同

(4)都具有種類和數量的含義

原子的核外電子層分佈

核外電子的分層排布規律:第一層不超過2個,第二層不超過8個;;最外層不超過8個。每層最多容納電子數為2n2個(n代表電子層數),即第一層不超過2個,第二層不超過8個,第三層不超過18個;最外層電子數不超過8個(只有1個電子層時,最多可容納2個電子)

原子中的電量關係

在原子中,原子核所帶的正電荷數(核電荷數)就是質子所帶的電荷數(中子不帶電),而每個質子帶1個單位正電荷,因此,核電荷數=質子數,由於原子核內質子數與核外電子數相等,所以在原子中,核電荷數=質子數=核外電子數。

原子: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

(1)原子也是構成物質的一種微粒。例如少數非金屬單質(金剛石、石墨等);金屬單質(如鐵、汞等);稀有氣體等。

(2)原子也不斷地運動著;原子雖很小但也有一定質量。對於原子的認識遠在公元前5世紀提出了有關“原子”的觀念。但沒有科學實驗作依據,直到19世紀初,化學家道爾頓根據實驗事實和嚴格的邏輯推導,在1803年提出了科學的原子論。

分子概念: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粒子。

(1)構成物質的每一個分子與該物質的化學性質是一致的,分子只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不保持物質的物理性質。因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狀態等,都是巨集觀現象,是該物質的大量分子聚集後所表現的`屬性,並不是單個分子所能保持的。

(2)最小;不是絕對意義上的最小,而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

分子的性質:

(1)分子質量和體積都很小。

(2)分子總是在不斷運動著的。溫度升高,分子運動速度加快,如陽光下溼衣物幹得快。

(3)分子之間有間隔。一般說來,氣體的分子之間間隔距離較大,液體和固體的分子之間的距離較小。氣體比液體和固體容易壓縮,不同液體混合後的總體積小於二者的原體積之和,都說明分子之間有間隔。

(4)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相同,不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不同。我們都有這樣的生活體驗:若口渴了,可以喝水解渴,同時吃幾塊冰塊也可以解渴,這就說明:水和冰都具有相同的性質,因為水和冰都是由水分子構成的,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是相同的。

質子:1個質子帶1個單位正電荷原子核(+)

中子:不帶電原子不帶電

電子:1個電子帶1個單位負電荷

1.構成原子的粒子有三種:質子、中子、電子。但並不是所有的原子都是由這三種粒子構成的。如有一種氫原子中只有質子和電子,沒有中子。

2.在原子中,原子核所帶的正電荷數(核電荷數)就是質子所帶的電荷數(中子不帶電),而每個質子帶1個單位正電荷,因此,核電荷數=質子數,由於原子核內質於數與核外電子數相等,所以在原子中核電荷數=質子數=核外電子數。

原子中存在帶電的粒子,為什麼整個原子不顯電性?

原子是由居於原子中心帶正電的原子核和核外帶負電的電子構成,原子核又是由質子和中子構成,質子帶正電,中子不帶電;原子核所帶正電荷(核電荷數)和核外電子所帶負電荷相等,但電性相反,所以整個原子不顯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