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是一座美麗的城市,擁有著很多的公立國小,這些國小的排名是各有千秋的。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珠海公立國小排名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珠海公立國小排名
1 | 珠海市香洲區第一國小 |
2 | 珠海拱北國小 |
3 | 珠海香洲區第二國小 |
4 | 珠海景園國小 |
5 | 珠海灣仔國小 |
6 | 珠海第十國小 |
7 | 珠海市斗門區實驗國小 |
8 | 珠海市金灣區第一國小 |
9 | 珠海香華實驗國小 |
10 | 珠海市香洲區前山國小 |
11 | 珠海九州國小 |
12 | 珠海吉蓮國小 |
13 | 珠海下村國小 |
14 | 珠海華昌國小 |
15 | 珠海僑光國小 |
16 | 井岸第2國小 |
17 | 珠海燈一國小 |
18 | 十二村國小 |
19 | 珠海市三灶鎮中心國小 |
20 | 珠海恆隆國小 |
21 | 斗門區斗門鎮中心國小 |
22 | 珠海香洲區第七國小 |
23 | 珠海龍西國小 |
24 | 珠海一小榮泰校區 |
25 | 珠海金海岸海華國小 |
26 | 珠海第十二國小 |
27 | 珠海廣發國小 |
28 | 珠海飛沙國小 |
29 | 珠海南環國小 |
30 | 珠海寺東完全國小 |
31 | 珠海市香洲區小林鎮中心國小 |
32 | 珠海市香洲區金鼎鎮第二國小 |
33 | 斗門縣乾務鎮大海環國小 |
34 | 珠海管理區沙美國小 |
35 | 珠海經濟特區恆隆國小 |
36 | 珠海魚林國小 |
37 | 珠海三板國小 |
38 | 珠海金鐘國小 |
39 | 珠海市香洲區灣仔鎮南山國小 |
40 | 珠海東方外語實驗學校 |
41 | 珠海恩溢國小 |
42 | 珠海新村國小 |
43 | 珠海乾西國小 |
44 | 珠海南場國小 |
45 | 珠海壯林國小 |
46 | 珠海華洋雙語國小 |
47 | 珠海高欄國小 |
48 | 珠海第十六國小 |
49 | 珠海紅東國小 |
50 | 珠海南澳國小 |
51 | 珠海中聯國小 |
52 | 珠海拱北國小僑光校區 |
53 | 珠海華僑農場礦山國小 |
54 | 珠海市平沙鎮大海環國小 |
55 | 珠海造貝國小 |
56 | 珠海興華國小 |
57 | 珠海蘭埔國小 |
58 | 珠海南門國小 |
59 | 珠海八一國小 |
60 | 珠海前東國小 |
61 | 珠海沙欄國小 |
62 | 珠海夏灣國小 |
63 | 珠海官湧國小 |
64 | 珠海市香洲區萬山鎮中心國小 |
65 | 珠海吉大國小 |
66 | 珠海三角國小 |
67 | 珠海大虎國小 |
68 | 珠海第11國小 |
69 | 珠海那洲國小 |
70 | 珠海市金灣區小林實驗國小 |
71 | 珠海恩溢學校國小部 |
72 | 珠海廣豐國小 |
73 | 珠海上洲國小 |
74 | 珠海拱北國小僑光桃區 |
75 | 珠海立才學校 |
76 | 珠海草蓢國小 |
77 | 斗門縣蓮溪鎮中心國小 |
78 | 珠海石狗國小 |
79 | 珠海小黃楊國小 |
80 | 珠海圓明國小 |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根據《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10〕3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和融入城鎮工作的意見》(粵人社發〔2011〕306號)、《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暫行辦法》(中府〔2011〕174號)、《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拓展異地務工人員享受公共服務廣度和深度的意見》(中委〔2013〕7號),結合中山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戶籍不在中山市,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在中山市連續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人員,由其本人申請並經市相關職能部門核實,納入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範圍。
第三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由市政府統籌,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和鎮區依職責許可權協助實施。
第四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採取個人自願、分割槽申請、統一管理、動態調整的模式。
第五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三部分構成,具體積分專案指標見附件《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
第六條 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分割槽排名的原則,流動人員可根據其積分情況享受相應的服務和管理待遇。
第七條 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流動人員,其未曾入讀國小或國中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可在其產權房屋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請國小一年級或國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第八條 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流動人員,提出申請的上月在中山市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其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中山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並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申請承租屬政府所有的(或可由政府支配的,下同)公租房排名。
第九條 積分累計達到60分的流動人員,提出申請的上月在中山市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一)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中山市擁有合法房產,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規定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
珠海積分入學政策2017(2)
(一)基本資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戶口本(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3、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人口計生部門統一出具的計生證明。
4、學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張。
(二)積分佐證材料:
1、申請人由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2010年之前為《暫住證》)。
2、申請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適用於繳納社保人員)。
3、申請人由本市人社部門認可的最高級別的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適用於中級及以上)。
2017珠海香洲積分入學規定珠海香洲積分入學(1)
進一步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珠教【2016】1號)、《關於印發珠海市2016年普通中國小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珠教基【2016】9號)、《珠海市香洲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珠香教字【2016】23號)和《關於印發2016年秋季香洲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珠香教字【2016】24號)要求,現將2016年秋季香洲區公辦中國小一年級招生積分入學分數線公佈如下:
2016年秋季香洲區公辦國小積分入學分數線:120分。
2016年秋季香洲區公辦國中積分入學分數線:52分。
同時對符合政策性照顧生類和符合積分入學資格學生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2016年7月18日-22日。
公示期結束,將按我區招生政策對公示無異議名單統籌安排香洲區公辦學校學位,家長可於2016年7月22日後登入香洲區中國小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公示期內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向香洲區教育局紀檢部門書面反映,區教育局紀檢投訴電話:2611800,地址:香洲區人民東路520號香洲區教育局505室。
海市積分入學條件(2)
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新政策:
1、積分總值為各項指標加減得分之和,滿分為170分(不含加分指標)。
可任選父母一方計算積分,不重複計分。
積分總值達100分及以上的異地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可獲得公辦學位資格。
2、各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應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具體落實“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的政策,穩步提高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比例。
(1)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文化程度學歷認證報告。
(2)公安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在我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有效居住年限。
(3)房地產登記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房地產權證》登記資訊。
(4)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計劃生育情況,並出具相應的`計生證明材料。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核查異地務工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
珠海積分入學有望享指標生政策(3)
珠海市教育局局長鍾以俊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從2014年開始,通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進入珠海公辦學校的學生將逐步享受指標生政策。
珠海指標生政策從2007年開始實施,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規範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促進教育公平。
珠海指標生比例由最初5%擴大到去年的70%。
按照珠海指標生政策,示範性高中打破原有完全按考試成績錄取新生的方式,改為按學校人數招收一定比例的國中畢業生。
即把珠海市示範性高中統招計劃的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級中學,根據考生的會考成績及志願順序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擇優錄取。
但按照目前珠海的政策,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即使通過積分入學政策,入讀珠海公辦學校,他們在國中升高會考試時,也無法享受指標生政策。
這就意味著,這些外來務工子女的升學壓力較大。
鍾以俊透露,最快在2014年,指標生政策將發生變化,這些通過積分入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也將逐步開始享受指標生政策。
但鍾以俊也表示,目前指標生70%的比例已經處於基本穩定狀態,短時間內不會有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