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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打蔣門神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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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打蔣門神”一回,關鍵詞不是“打”,而是“醉”,值得回味處則不是“打”,而是“醉”。 俗話說,在人矮簷下,怎敢不低頭。然這武松初到孟州便視牢獄潛規則如無物,對所謂“送人情”嗤之以鼻,“小人身邊略有些東西。若是他好問我討時,便送些與他;若是硬問我要時,一文也沒!”上的大堂之後亦出言無狀,一百殺威棒臨身競不皺眉頭,“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兒,打我不快活!” 果真一條鐵錚錚的硬漢子。

醉打蔣門神讀後感

不過這條威武不能屈的好漢不多久被糖衣炮彈擊倒,被富貴所淫了。殺威棒寄下之後,武松住進了單間,每日有專人伺候,好酒好肉款待著,沒數日便軟化,態度立馬改變,雖然他也明白這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此舉必有緣故,不過卻已經認定對方“想他必是個好男子”。看起來,對武松而言“好男子”的標準很低,就是看不看的起灑家,給不給灑家面子。 這樣一來,施恩出來“看著武松便拜”,灌幾句花言巧語的黃湯,武松即刻醉倒,以身相許,承諾:“你要教人幹事,不要這等兒女相!恁地不是幹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當,武松也替你去幹!”一條所謂好漢就這麼簡單地成了死心塌地的亡命徒,雄糾糾地為施恩賣命去了。 送幾餐好酒好肉,灌一點奉承黃湯便收復了一位名震四方的“打虎英雄”,驅使其不問是非,不辨皁白,或僅信單方的一面之詞,二話不說就情願兩肋插刀。雖說快活林之爭只不過是黑道上的地盤之爭,裡面沒甚麼正邪善惡可言。不過在下卻甚為遺憾,因為比之當下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職業殺手、專業保鏢時價,堂堂打虎英雄是不是也太便宜,太廉價了?

一部《水滸》,主旨就是兩個字:“忠義”。“忠”是宋江後來加進去的,而“義”卻是貫穿始終。可惜這個“義”在很多時候就是如此廉價,其中沒有原則,沒有道義,甚至沒有是非。所謂“有奶便是娘”,私德早已取代了公德,效忠賣命的驅動力僅為個人恩怨和利害得失。也難怪後來宋江每擒一將,只要使出“叱退左右,親解其縛,扶於座上,納頭便拜”這十六字訣,就可以讓對方心悅誠服,隨即心甘情願地歸附,加入到“聚義”的行列中。這裡的“義”無所謂道德、公義判斷,是一種人的貶值出售,“士為知己者死”僅僅成為某種赤裸裸的利益交換—就看你開不開得起價。

決鬥蔣門神之時,武松當然沒有真醉,那是惑敵之策,否則焉能施展出“玉環步,鴛鴦腳”這等非同小可的必殺技?不過在下又以為武松確實是在“醉打”,因此前他就已被黃湯灌醉,早喪失了自覺的理性判斷與選擇(也或許原本就沒有),已成了一臺純粹的打架機器。 假如那蔣門神果真了得,一不小心竟打趴了武松,在下倒是相信武松這條硬漢子即便不敵也不會屈服的,即使蔣門神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決不會皺一皺眉頭。可那又如何?白白一條性命枉送於黑道火併而已。

再假如蔣門神方是監獄長的公子,對武松亦好生款待和尊重,武松轉而“醉打”施恩,這基本100%肯定的事。就如“醉打”之後又有張都監格外“看重”,武松遂感激道:“小人是個牢城營內囚徒;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當以執鞭隨鐙,服侍恩相。” BBS上曾有網友著妙文一篇《武松是個小人》,盡數武松之殺戮成性,不法枉為之舉。在下覺得,武松之不法,蓋因其眼中無法,不僅沒有王法,或者連天法地法亦沒有,不過在下倒也欣賞武松的敢作敢為,不違職業操守,起碼是一人做事一人當,此表明他至少還有心法,還識得行規。即便可以被理解為小人,那至少還是人。比之連心法都喪失了的,只會依仗權勢或官府,看風使舵、兩面三刀、口蜜腹劍之類的走狗或乏走狗強卻又不知強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