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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專升本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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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朋友們如果想提升學歷,專升本是個不錯的途徑,但也要了解一些必要的條件。下面小編整理了福建專升本條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8年福建專升本報名條件

  福建專升本報名條件

①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②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③ 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本市正式戶口的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學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2018年專升本如何正確選擇報考院校和專業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一般在招生院校公佈的招生簡章裡面有說明。大部分同學都會覺得招生計劃人多就是好考,所以很多同學都會優先考慮招生計劃人數比較多的高校,其實有時候招生計劃人數少的高校反而競爭不大。同學們不能僅看今年的資料,最好能看看往年的招生資料。

報考人數

從報考人數中可以看出你的競爭對手到底有多少。雖然這一資料只能看到前幾年的,但是足夠我們大致判斷出這個學校近幾年的報考情況。每年招考波動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所以從以往的人數中也可以略知一二。

錄取分數線

錄取分數線是最直觀的資料,分數線越高,一般來講專升本的難度就相對越大。但是這也不完全一定,或許當年該校題目簡單,整體成績都很高也會導致分數線高。各個學校的錄取規則的不同也會導致錄取結果不一樣。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對選擇學校尤其重要,相同的專業不同的學校的考試科目會有所不同。同學們在選擇學校時,把招自己專業的學校都選擇出來,通過考試科目來對比選擇,看自己適合什麼科目的考試,根據自己的特長去選擇學校。

  2018年專升本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

(一)考生要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相關內容,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名後,領取《准考證》,憑《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的必要檢查。開考15分鐘後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未經批准,考生在考試中途不準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

(三)考生只准攜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筆刀、墊紙板(墊紙板上不準書寫任何字跡),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上述文具如放在文具盒內,必須經監考員檢查方可帶入。考試時,考生要把文具盒開啟放在考桌上,不得在考場傳遞文具用品。色彩考試時考生自帶畫具、馬紮。

(四)嚴禁攜帶行動電話、對講機等無線發射和接收裝置,以及計算器、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禁止帶入的'物品應主動放在“物品存放處”,否則按作弊處理。

(五)考生必須按《准考證》上指定的座位號對號入座,將自己的《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號旁,以便監考員核對。

(六)考生接到試卷後,必須首先核對試卷是否本場考試科目,清點試卷有幾張、共多少頁,檢查試卷有無錯發、漏印、重印、髒頁、空白頁、破損、頁碼不全、字跡不清等問題。兩門基礎課考試時,座位號是單號的考生要檢查是否發的A卷、A卡,座位號是雙號的考生是否發的B卷、B卡,若有錯誤,立即舉手要求更換,但考生對試題有疑難時,不準向監考員詢問。

(七)考生只准用鋼筆或簽字筆答卷,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紅色筆或鉛筆(作圖和塗寫答題卡除外)答卷,不準在答卷上作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若有違反,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答案書寫在密封線內或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八)考生須在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規定的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市名稱、畢業學校、准考證號、姓名、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九)開考訊號發出後,考生方可答卷。答卷時要按試卷規定的格式答題,不準另加附頁。兩門基礎課試卷中選擇題的答案必須填塗在答題卡上,答在試卷上的一律不計分。塗卡時,考生須用2B鉛筆將答案填塗到答題卡相應的字母括號內,塗滿塗黑。考生要愛護答題卡,不要把答題卡塗破、擦破、弄髒、摺疊和損壞,以免影響自己的成績。

(十)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喧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或交換試卷,不準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

(十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準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準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場地的秩序。

(十二)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待監考員收取無誤後,再依次退出考場。

(十三)考生若在考試過程中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