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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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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整改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健康與生命,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系統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檔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可參照制訂。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為主、及時控制,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則,以普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為中心,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

五、機構職責

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與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聯絡溝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其主要職責包括: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根據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責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並落實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資訊報告人;具體實施對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六、事件分級標準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其中Ⅲ級為出現發熱、咳嗽、無力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症狀患者;Ⅱ級為出現疑似病例;Ⅰ級為出現確診病例。

七、資訊報送

學校應建立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和嚴格的資訊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資訊系統。

(一)資訊報送原則。一是迅速。學校應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二是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三是直報。發生Ⅰ級(特大)事件,除了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外,可直接報市教育行政部門。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應及時續報。

(二)資訊報告時限及程式。責任報告人為各級各類學校指定的資訊報送人員。

1、初次報告。各級各類學校發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後,應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當地(縣級以上)衛生部門進行初次報告。

特別重大(Ⅰ級)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學校可以直接報告市教育行政部門。

2、程序報告。Ⅰ級和Ⅱ級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每天應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每日報告市教育行政部門。

Ⅲ級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及時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市教育行政部門。

3、結案報告。事件結束後,學校應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

(三)資訊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患病人員症狀、患病人數、事件經過、可能的原因等。

2、程序報告內容:患病人員治療與病情變化情況、事件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整改措施。

3、結案報告內容:事件處理結果(包括事件性質與發生原因)、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八、預防措施

(一)堅持校內所有人員每日體溫“晨午兩檢制度”。填寫體溫登記表。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

(二)堅持“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班主任填寫因病缺勤登記追蹤表。追蹤學生體溫、病情變化情況,發現可疑病例及時報告,

(三)落實“消殺記錄制度”。加強校園各類場所(如教室、宿舍、餐廳、辦公區、音樂室、舞蹈室、閱覽室、保育室、)的消毒與通風,保持空氣流通,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公共上課場所(如音樂室、舞蹈室、電腦室)要求一批學生進去消毒一次,並填寫消殺記錄表。

(四)掌握校內所有人員動態情況,嚴格落實去向追蹤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間,各部門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不安排師生外出活動。

(六)加強師生健康知識教育,打噴嚏時要主動掩住口鼻,及時洗手,落實手部衛生,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強體育鍛鍊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開展心理疏導、心理諮詢工作。

九、應急處置

(一)發熱處理流程

在晨午兩檢中,對體溫高於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狀(如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噁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痠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帶至隔離點,並第一時間逐級上報,學生交由校醫進行管理。校醫應佩戴N95口罩、無菌手套,穿上防護服,注意個人保護,把患者置於單間,避免交叉感染。具體管理內容包括:

①複測體溫。

②詢問健康狀況,主要詢問有無不明原因發熱或咳嗽、氣促、腹瀉、結膜炎、乏力等症狀;發病前14天內有無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觸過以上地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有無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感染者的接觸史。

③做好病人的詳細資訊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專業、班級、家庭住址、學生及家長的聯絡電話、體溫、接觸史等),通知應急辦公室。校長在半小時之內掌握此情況。

學生帶至隔離點後,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就診;家長不能到校的,有專人專車護送至醫院診治,同時做好個人防護

教職工如出現發熱,值班領導立即通知其家屬護送去醫院。

(二)疫情報告流程

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學校辦公室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三)應急處置措施

中國小校、幼兒園:

①如發現1例疑似病例,可對疑似病人所涉班級暫停集中上課。

②相關師生在家進行醫學觀察2周後,如無新發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復課。

③做出上述決定的學校、幼兒園應報告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④發現1例臨床診斷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對該班級及相關班級實行停課。

⑤學校、幼兒園有多名師生感染並臨床診斷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實行全校(或整個校區)停課,並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大中專院校:

①在校師生中發現1例疑似病例,暫時避免集中上課。

②發現1例及以上臨床診斷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難的,市屬高校報市政府批准、省屬高校由省教育廳報省政府批准實行全校(或整個校區)停課。

(四)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師生不離校園。

(五)對新型冠狀病毒病人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作好流行病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七)積極做好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後與恢復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一是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工停學的教職工和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並出具有效的病癒證明後方可返校。

二是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或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衛生安全事故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到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損害的相關人員的善後工作。

四是對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十一、應急保障

一是資訊保障。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是物資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特別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國小校應建立處置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設施裝置(如隔離場所等)、防護用品(口罩、防護服等)、消毒藥品儲備,為妥善處置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資保障。

三是資金保障。各學校應急資金納入統一財政預算,保證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應急處置所需。

四是人員保障。各學校應加強衛生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專業知識培訓,為應急預案的啟動提供人員保障。

五是培訓演練保障。各學校應配合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