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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二政治生活知識點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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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好政治生活的內容是有很大意義的,書中的知識點都與我們國家的制度、政策有關,通過學習,我們可以進一步瞭解我們國家的政治發展。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中必修二政治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必修二政治生活知識點歸納

  必修二政治知識

1、生活中的政治權利與義務

2、神聖的權利莊嚴的義務

(1)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基本的民主權利,也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基礎和標誌)

②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③監督權(包括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

【特別提醒】: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指選舉人大代表和被選為人大代表的權利,而不是選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國家領導人的權利,也不是選舉村委會成員、居委會成員的權利。這是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權利,而不能說是公民基本的權利。

(2)公民必須履行的政治義務:

①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參加兵民組織

3、參與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則

公民參與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權利,依法履行政治性義務,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則:

(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表現在三個方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公民的合法權利都受到保護;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特別提醒】: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實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為法律具有階級性;是指機會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樣的權利,因為每個公民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角色不同。

(2)堅持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原則(①要樹立權利意識,珍惜公民權利,我們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權利;②樹立義務意識,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特別提醒】:權利與義務關係上的幾個誤區:①等同論:權利即是義務,義務即是權利;②割裂論:權利和義務是可以分離的;③先後論:先享有權利,後履行義務;④側重論:權利比義務更重要;⑤均衡論:享有多少權利就履行多少義務。

(3)堅持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在我國,國家與公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當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發生矛盾時,個人利益要服從國家利益。)

  必修二政治知識重點

1、我國的國家性質——人民民主專政

(1)我國國家性質: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2)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專政的最大特點就在於它與剝削階級掌握的國家政權不同,對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實行民主,對極少數敵視和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敵對分子實行專政。

(3)人民民主的廣泛性、真實性: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民主主體的廣泛性。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質的保障,廣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實現。

2、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

(1)政治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

(2)必須履行的政治性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3)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相結合。

3、民主選舉

(1)選舉的幾種方式:直接選舉、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差額選舉。

(2)我國現階段實行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選舉制度。採取怎樣的選舉方式,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區,要根據社會經濟制度、物質生活條件、選民的文化水平的具體條件來確定。我國採取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選舉制度,是從我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摹本國情出發,從當前的社會發展相對落後、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出發,是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的選擇。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權利,行使這個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基礎和標誌,也是公民政治參與能力的體現。能否積極參加選舉,是衡量公民參與感、歸屬感、責任感,表明公民政治素養高低的重要標誌。

4、民主決策的方式

(1)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項公示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聽證制度。

(2)積極參與民主決策的意義:首先,有助於決策充分反映民意,體現決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於決策廣泛集中民智,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再次,有利於促進公民對決策的理解,推動決策的實施;最後,有利於提高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和信心,增強公民的社會責任感。

5、負責地行使監督權

(1)監督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民主監督的幾種方式:

①信訪舉報制度。

②人大代表聯絡群眾制度。

③輿論監督制度。

④其他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人民監督員制度等是民主監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3)實行民主監督的意義:有利於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改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激發廣大公民關心國家大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出謀劃策的主人翁精神。 l

(4)負責地行使監督權: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不能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不能製造事端,不能圍堵、衝擊國家機關及攔截公務車輛。

6、政府的主要職能、性質、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則(熱點 重點掌握)

(1)政府的主要職能

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②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

③組織社會主義文化建設。

④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職能。

(2)我國政府的性質、宗旨、工作原則

性質:是我國的行政機關,是人民利益的捍衛者和意旨的執行者

宗旨:為人民服務

工作基本原則:對人民負責

7、政府堅持對人民負責的原則

(1)為人民服務是政府的宗旨,對人民負責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這是由我國的國家性質決定的。

(2)怎樣堅持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8、政府依法行使權力(重點掌握)

(l)政府及其公職人員行使權力必須依據憲法和法律。

(2)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①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②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③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3)如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以立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立權責明確的執法體制;建立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政執法的行政執法隊伍;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必修二政治必背知識

人大代表問題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2)人大代表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審議、表決權,提案權(向人大提議案)和質詢權(對政府機關工作可質問並要求答覆)

義務:人大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各項職權,參加政權,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國家必須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絡;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地位

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由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決定

基本內容

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其他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等

民主集中制原則

①在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的關係上:人大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②在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上: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一府兩院”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係上: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職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優越性

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

動員了全體人民投身於社會主義建設;

保證了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