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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廣東學業水平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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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學業水平考試可以說是一次大型的考試來的,考生們一定要注意考試的時間。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廣東學業水平考試時間,感興趣的朋友們來看一下吧!

2018廣東學業水平考試時間

  廣東學業水平考試時間

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將於1月6-7日進行。2018年學考報名時間為11月13日至18日,其中13日至1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11月16日至18日為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時間。本次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複習備考以《2018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為依據。學考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2018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及高校招生有關要求,自行確定報考科目。

  廣東2018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工作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特別提醒:除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外,其餘各科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

本次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複習備考以《2018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為依據。學考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2018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附件1)及高校招生有關要求,自行確定報考科目。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目學考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語文、數學和英語3科作為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分類招生錄取依據(包括依據學考成績錄取和自主招生兩種招生型別,具體辦法另文通知),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為11月13日至18日,其中13日至1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16日至18日為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時間。各市招生辦必須在上述統一安排的時間內組織本地考生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地點應以方便考生為原則進行確定,具體由市招生辦統籌選定並提前公佈。

三、報考物件

(一)我省2018年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

(二)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

(三)廣東省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擬在我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須按規定報名參加我省相關科目的學考。

(四)非廣東省戶籍,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省學考,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其參加大學聯考所在地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五)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規定的`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本次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如在我省參加2018年及以後大學聯考,可作為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是否具備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及錄取的資格,以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高中階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級學生。

  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方式及流程

我省學考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上預報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考生號和密碼登入“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首次報考我省學考的考生憑身份證、戶口簿到報名點(就讀學校或招生辦指定的地點)領取考生號、密碼,已報考過我省學考的考生,必須憑原學考考生號、密碼報考。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後應認真閱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確認,然後再錄入有關資訊。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的基本資訊(含姓名、身份證號等資訊)及報考科目等,非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當次報考科目等資訊,核對無誤後確認。

(二)網上繳費。考生填寫網上報名資訊後,須在網上按操作流程交納考試費,標準為每科次25元。未交納考試費的考生不予報考,不編排考場。考試費一旦交納,不予退還。

(三)到報名點確認。預報名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到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準報考資訊、電子攝像、採集指紋(已有指紋資訊的考生無須重複採集)。考生應認真核對報名點列印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就讀中學、考生號、報考科目以及頭像等資訊,核對無誤的應簽名確認。《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資訊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各市和各報名點(中學)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確保各報名點配置好身份證閱讀器和指紋採集裝置,認真組織系統測試和操作培訓,確保學考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報名準備工作、程式及注意事項(含指紋採集流程)詳見附件2。

五、關於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事項

符合《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的殘疾考生,需要考試部門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名時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式向報名點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再受理。申請內容應包括本人基本資訊、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帶的物品等,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報名點應在報名結束後10天內將考生的申請書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交市招生辦稽核,市招生辦稽核後應在當次考試前20天內報我院審批,逾期不再受理。《殘疾考生參加2018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彙總表》詳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