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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瑞留學互換獎學金的資助內容及申請條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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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案簡介

赴瑞留學互換獎學金的資助內容及申請條件分析

根據中國與瑞士政府的有關協議,兩國政府每年互派獎學金生前往對方國研修。該獎學金只用於資助在瑞士兩所聯邦高工、十所州立大學以及瑞士公立科研機構進行的專業深造及科研專案,對除此以外的學校和研究單位不提供資助。酒店旅遊管理專業在瑞士屬私立教育和職業教育領地,不屬於公立大學教育課程。該專案年派遣規模為16人,州立獎10人,聯邦獎6人。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留學期限為10個月,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選派專業

以文科、經濟等專業為主,非酒店管理、旅遊專業。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需按規定將申請材料提交給當地的受理機構。(受理機構地址、電話等請查閱各受理機構通訊錄。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機構將提供有關諮詢並受理申請。申請截至時間為2005年3月10日。

四、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中規定的基本申請條件;

2.本科學歷(含)以上,年齡不超35歲;

3.外語要求:外語水平原則上應達到選拔簡章中規定的合格申請條件。

五、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影印件)

請查閱關於準備2005年國家留學資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有關表格均可在國家上下載(),請按規定認真填寫。

六、外語培訓

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稽核合格者但英語水平未達到派出標準人員須在每年9月份參加基金委指定的`、為期半年的英語高階班培訓,並及時準備對外聯絡材料。培訓人員在通過英語高階班統一結業考試後方予派出。

七、資助內容

瑞士政府提供:1650瑞士法郎/月

政府提供:往返國際旅費、生活費補差(補到1800瑞士法郎/月)

八、專案執行機構

國家留學基金委出國事務部

聯絡人:夏青

聯絡電話:010-66413135/1903-811

傳真:010-66413281

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60號,逸夫會議中心309室。(100031)

注:7月錄取結果公佈後,請各錄取人員及時準備以下對外聯絡材料(英語、法語或德語)

1.《獎學金申請表》(隨函附寄一份,可影印使用)

2.個人簡歷及譯文

3.詳細研修計劃及譯文

4.兩位專家的外文推薦信

5.學歷、學位證書及在學成績單公證件(若學士或碩士畢業,請公證學士學位、學歷證明和成績單,若博士畢業,請公證博士學位、學歷證明和成績單)

6.外語語言學習證明覆印件(指參加各種培訓班的結業證書或參加PETS5、TOFFLE、GRE等考試所獲得的成績證書。若培訓尚未結束,請讓培訓部出具外文的正在培訓的證明。)

7.國際旅行人員健康檢查證明書影印件(申請人在當地出入境檢疫局申請,原件請自行妥善儲存,勿提交我處。)

8.邀請信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