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
1. 申請人應符合《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的基本申請條件。
2. 申請者申請時年齡應在45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工作時間不超過五年者優先(政府官員例外)。
3. 申請人須自行對外聯絡接受單位,並取得邀請函或大學入學通知書。
(二)語言要求:
工作語言為馬來語或英語。申報時外語水平應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以下任意一項合格標準。
1. 馬來語或英語專業本科以上畢業;
2. 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教育部指定培訓部的英語高階班培訓,通過結業考試並獲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