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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拒絕危險駕駛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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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2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明確提出,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行業協會、社群、學校和單位的宣傳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同年11月18日,根據公安部請示,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自2012年起,將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2015年“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拒絕危險駕駛 安全文明出行”

  為什麼定在12月2日?

確定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主要考慮數字“122”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於1994年開通並投入使用,群眾對此認知度高,方便記憶和宣傳;同時考慮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國範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於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證廣大民眾出行安全。

  歷年主題

2012年12月2日第一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遵守交通訊號,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12月2日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12月2日第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12月2日是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

2012年設立以來,已陸續圍繞遵守交通訊號、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七類違法等在全國範圍內組織了3次主題活動,使122“全國交通安全日”的公眾認知度不斷提升,帶動社會各界共同關注交通安全問題,共同建設汽車文明。

公安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2015年“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工作方案》,公佈今年“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為“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在全國組織開展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

今年以來,我國相繼發生了成都女司機因“路怒”被打、佔用應急車道延誤傷者救治、北京二環路摩托車飆車等涉及交通問題的社會事件,引發輿論對汽車文明、交通規則意識的熱議。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其中,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納入危險駕駛罪,引起全社會對交通安全問題的再次關注。

今年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將針對這些熱點,突出關注危險駕駛違法犯罪問題,組織122主題活動,弘揚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範知識,進一步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文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倡導抵制追逐競駛、醉酒駕駛等構成危險駕駛罪的交通違法,抵制“路怒”、不禮讓斑馬線、佔用應急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

據悉,根據《方案》要求,各地將開展聯合部署,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佔道行駛、佔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麵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在源頭對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