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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業大學招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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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業大學始建於1951年,2001年經山東省政府批准建立青島校區,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青島農業大學”。小編整理了關於青島農業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簡介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青島農業大學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陽光工程”繼續全面實施,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區)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青島農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農業大學。

第五條 學校程式碼:10435。

第六條 學校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及型別: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院校。

第九條 招生範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條 辦學條件

青島農業大學是山東省政府舉辦的公辦多科性大學,是教育部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是山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建設單位。學校前身萊陽農學院,創建於1951年,2002年入駐青島市。學校總佔地3902畝,校舍建築面積79萬多平方米,圖書館紙質藏書242.33萬冊,電子圖書272.53萬種,校內教學儀器裝置值3.47億元。全日制在校生29000餘人。

學科專業。設有21個學院,舉辦77個本科專業,擁有78個碩士點,涵蓋農學、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法學八個學科。現有山東省重點學科8個,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教育部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和卓越農林人才培養計劃改革試點專業各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3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個,省級品牌、特色及試點專業19個,省應用型人才培養髮展支援計劃專案獲批專業2個,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案獲批專業3個,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群)7個,省級立項建設課程49門。

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1900餘人,其中專任教師1513人,具有高階職稱的657人,具有博士學位的620人,碩士學位的506人。“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人,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6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專家)12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人,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6人,全國優秀教師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9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博士生導師24人,山東省重點學科(實驗室)首席專家5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科學家、綜合試驗站站長8人,山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首席專家、崗位專家、綜合試驗站站長50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7個,山東省高校優秀科研創新團隊1個,獸醫生物技術科研團隊成功入選 “山東省高等學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培育計劃”。

教研機構。擁有國家發改委動漫產業核心技術工程研究中心、科技部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國家動漫創意產業基地人才培養與研發基地、全國科技特派員創業培訓基地、農業部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農業部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實訓基地、中國農產品流通與經紀研究院暨青島培訓中心、中國鴕鳥疫病防制中心、農用生物藥創制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等國家級研發與培訓基地9個,參與建設了國家小麥玉米工程實驗室,牽頭和參與建設省級協同創新中心5個,擁有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和山東省高校重點實驗室6個,山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山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山東省國際(港澳臺)科技合作平臺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研究所43個,中外合作研究機構4個,通過產學研結合建設穩固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270多個,已與美、德、加、英、荷、日、韓等20個國家和地區的80所高校及科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和人才培養合作關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組織實施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電話:0532-86080340。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計劃將按時報送到各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並及時通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資訊網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媒體的專設欄目公佈。

第十五條 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體制,根據考生電子檔案綜合資訊和考生成績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根據各省的志願設定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夏季大學聯考文史和理工類各專業按“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即:在投檔考生中,學校分文理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如出現志願計劃數不對等、總分志願順序相同的情況,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總分高低順序進行專業投檔,再相同將依次比較單科成績。符合調劑志願錄取的隨機安排到有空餘計劃的專業。

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對選考科目的規定按照當地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類別執行,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要求相匹配。

美術類各專業執行“專業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在山東省內投檔考生中,學校分文理根據省統考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在山西、黑龍江、天津、廣西、福建各省份投檔考生中,學校分省份根據校考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投檔考生中,學校分專業分文理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春季大學聯考各專業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在投檔考生中,學校分類別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專業技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考生在錄取時及入學後均要按省教育廳規定進行多方面的資格審查。凡被檢查出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為的,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將按時報送到各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和學校錄取通知書為準,並及時通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資訊網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媒體的專設欄目公佈。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提前公佈的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將按山東省物價局新批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退費方式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如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以及學校不同等級的優秀學生獎學金、不同類別單項獎學金、畢業生服務西部獎學金及各類社會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三條 困難學生資助。學校主要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黨支部扶持以及社會助學等形式幫扶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及求職擇業。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青島農業大學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青島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輔修雙專業、雙學位達到規定標準的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諮詢聯絡方式

1.電話:0532-86080517。

l:。

3.招生資訊網:(設有線上諮詢)。

4.通訊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郵編:266109。

5.學校網站:。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對以青島農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稽核,並在教育部備案,可登入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網站()查閱。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相悖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青島農業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青島農業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33720農林3060.65
201639619農林3260.68
201536918農林3160.78
201429917農林2861.64
201327815農林2860.31
  青島農業大學所屬類別最好大學排名
學校名稱全國排名所在地區地區排名型別型別排名總分
中國農業大學33北京6農林166.86
南京農業大學39江蘇3農林264.95
華中農業大學45湖北5農林364.65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60陝西6農林463.91
華南農業大學83廣東6農林562.99
北京林業大學85北京16農林662.97
東北林業大學101黑龍江3農林762.62
福建農林大學124福建4農林862
山東農業大學134山東6農林961.9
東北農業大學145黑龍江6農林10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