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考試專案、分值及要求
(1)2017年體育考試採取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與學生耐力素質、力量素質和運動技能考試相結合的.辦法,總分滿分為40分。具體專案見下表:
考試類別 第一項 第二項 備註
體質類
(10分) 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
耐力素質類
(10分) 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游泳(100米) 選考一項
力量素質類
(10分) 擲實心球(2公斤) 1分鐘跳繩 選考一項
運動技能類
(10分) 籃球運球投籃 排球墊球 選考一項
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專案為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考試標準按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六檔記分(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原始分與分檔成績換算辦法見附件3)。
耐力素質、力量素質、運動技能,每類考試專案由考生選考一項。各校應積極開展多種體育技能鍛鍊,防止體育課程的應試化傾向,讓學生有充分選擇權,促進學生多樣化發展。
(2)體育考試免考:已領取殘疾證的殘疾考生,未修體育課又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32分; 因身體原因,經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28分。
以上考生須將相關原始證明及影印件於體育會考前交縣教育局招生自考辦。
(3)體育考試時間:4月中下旬。